案由:(20190011)关于长安镇城市更新的建议
  站在抢抓历史性机遇“窗口期”战略高度,城市更新推进的速度不够快、规模不够大,拓展和优化城市空间的作用不够强,突出表现在改造项目分散、规模较小,连片改造推进缓慢。问题主要表现在:
  1、城市更新法律法规。城市更新牵涉多方面法律关系:改造主体、程序等若干环节。虽然,我市从2009年开展“三旧”改造以来已先后出台40多份“三旧”改造配套性政策文件和相应具体操作细则,但是历史遗留问题层出不穷,仍然存在政策“断档”问题,影响了项目开展。
  2、土地产权复杂:一是土地产权分散在村(社区)、村小组、台商、港商等各类主体手中,镇政府掌控的土地资源较少,成规模的单一权属主体地块几乎没有。例如我镇长安科技商务区的土地产权结构,国有建设用地约占647亩,占总土地面积的51%;集体建设用地约占622亩,占总土地面积的49%。集体建设用地上,私人物业约占354亩,占集体建设用地的57%,同时,该片区土地权属涉及3个社区、5个居民小组、9家企业和16名私人业主。二是早期发展普遍存在以“租地建房”、私下转让等方式使用土地,没有办理合法用地、建设手续,造成土地法律产权和实际产权不一,产权不清问题突出。例如我镇某“工改工”项目早年与村集体签订了约110亩的“租地建房”协议,并自行建厂经营多年,土地证办在村集体名下,房产证办在该公司名下。现作为我市IPO后备企业,拟实施“工改工”,并完善土地产权、明晰资产。但由于土地与房产的产权不一,相关明晰产权手续难以开展。
  3、拆迁补偿协商难度大:由于连片拆迁困难,长安镇难以统筹成片改造地块,改造规模较小,改造地块分散。如土地产权分散,利益诉求多种多样、众口难调;各方对土地、房产等资产价格上涨预期强烈,拆迁补偿的标准高,甚至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另外,同样的拆迁补偿标准,在广州、深圳能实施,但在我市却是难以实施。此中除了地价、房价差异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容积率差异。

  4、产业扶持政策不够完善:城市更新作为土地二度开发的重要手段,其相关政策必然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纵观其中,除了财税方面的政策有比较大突破以外,关于用地审批政策按照改造模式进行手续环节的拼凑,并没有很大突破,尤其针对旧工业区活化和再利用的情况,比如产业改造中的“三不变”类型(结构不变、用途不变、性质不变),当前政策并不能真正解决该类项目的手续问题。由于旧厂房片区很多属于早期建筑,在不进行拆建的前提下,改造完的建筑物仍然很多不符合当前的规划、消防等要求,因此根本不能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而且也不能享受“工改工”的相关补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集体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建    议:
  1、城市更新一系列新型且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需要法律的明确指引与保障。实际推进中出现各种各样新问题、新情况需要新政策、新法规予以解决,如大额集体资产处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受限、轨道站点土地增值收益等。
  2、按照现有的法规政策,国有、集体、有证、无证、企业用地、私人宅基地不同权属、性质的用地,适用不同处理办法,导致政府难以收储的同时,市场主体也难以实施土地整合,希望可以出台相关具有针对性法规政策。
  3、由于容积率偏低,我市城市更新中拆迁补偿协商可妥协、让步的空间小。综合考虑项目拆迁补偿成本、时间成本、运营成本等,虽然地块现有产权相对单一,但现有容积率条件下的项目收益完全无法覆盖各项成本,改造项目无法启动,希望能够因地制宜出台相关规划。
  4、希望出台针对早期建筑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希望同样以通过低成本、高效率的形式,进一步提升物业的效益,完善早起建筑改造用地手续,提高集体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提案者 长安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长安镇

关于对长安镇城市更新的建议的复函
长安政协提案小组:
  
贵组转来的关于东莞市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关于长安镇城市更新的建议》收悉,现根据我镇工作实际,回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产权复杂的问题
我镇将以最新编制的《长安镇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为基础,强化镇府统筹,将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的项目,实行动态监察,引入专业机构,对权属问题进行调研,明晰产权,构建城市更新权属调查的管理体系。
二、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
  
在城市的转型升级中,拆迁补偿是新常态下城市更新的难题。我镇将充分用好单一主体挂牌招商这类新型更新模式,通过引入社会资源解决拆迁赔偿问题。尤其对于权属复杂的地块,拆赔赔偿的要求层出不穷,引入社会资源具有更强的灵活性。
三、关于产业扶持的问题
2019
年我镇城市更新的工作重点将加快推进旧厂房用地整合改造,形成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大局的有力支撑。以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全力打造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单元,形成“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综合体;大力鼓励活化更新改造。对于不具备拆建条件、建筑状况良好、符合施工和消防安全底线的单元地块,鼓励引入产业园综合运营服务企业实施旧工业区、成片出租屋活化更新,提升镇村工业园区软硬件条件和运营效率。


市自然资源局

一、深化改革了更新政策机制:经多方反复研究和市委深改组审议同意,市人民政府于2018815日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下称《深化改革意见》)。以《深化改革意见》为指引,专项规划编制、标图建库、更新单元划定、单一主体挂牌招商、“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财政分成和补助等配套性政策文件已出台或近期出台,提案中提及的土地整合、容积率、企业参与等问题均得到解决。
   
二、关于土地产权复杂的问题:长镇将以最新编制的《长安镇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为基础,强化镇府统筹,将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的项目,实行动态监察,引入专业机构,对权属问题进行调研,明晰产权,构建城市更新权属调查的管理体系。
三、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在城市的转型升级中,拆迁补偿是新常态下城市更新的难题。长安镇将充分用好单一主体挂牌招商这类新型更新模式,通过引入社会资源解决拆迁赔偿问题。尤其对于权属复杂的地块,拆赔赔偿的要求层出不穷,引入社会资源具有更强的灵活性。
四、关于产业扶持的问题:2019年长安镇城市更新的工作重点将加快推进旧厂房用地整合改造,形成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大局的有力支撑。以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全力打造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单元,形成“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综合体;大力鼓励活化更新改造。对于不具备拆建条件、建筑状况良好、符合施工和消防安全底线的单元地块,鼓励引入产业园综合运营服务企业实施旧工业区、成片出租屋活化更新,提升镇村工业园区软硬件条件和运营效率。



办理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长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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