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006)补短板、惠民生、拓空间,加快推广我市现代化立体化智能化停车库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东莞汽车保有量持续迅猛增长,不仅进一步加剧了市镇中心区、交通干道的拥堵压力,也给广大市民群众带来了“停车难”问题。据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汽车保有量已达到278万辆,而同期全市停车位仅有146.42万个;而到去年年底,全市汽车保有量更接近300万辆。一方面,由于停车泊位规划不足,停车管理相对滞后,停车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市镇中心区的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公园、商业综合体等经常出现停车一位难求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汽车保有量、停车位存在严重“倒挂”,未来增加常规的停车位需要投入大量的土地资源,不仅难以适应集约节约的发展要求,也不利于充分发挥经营城市的理念方向。

  政府要认真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结合东莞实际,通过政府对停车场的政策支持与行政指导,推进多元化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库、规范停车场的市场化运作、引入先进的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切实缓解市镇中心区“停车难”问题,努力实现“补短板、惠民生、拓空间”的目标。


建    议:
     一、加快机械式立体车库建设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具有占地面积少、造价低、使用方便、安全可靠、维修简单、环保等优点,当前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是各大中城市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有效手段。因此建议政府从规划、建设、改造三个方面入手,加快推广我市立体停车库的建设。
  1、在土地出让时,将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一并作为土地招拍挂的附加条件,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切实减轻市镇财政投资压力。
  2、尽快在市镇中心区的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公园、商业综合体等停车难区域规划建设一批立体车库,并作为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切实加大工作的推进和督导力度。
  3、对老式居民区及公共场所现有的停车场逐年改造改建成立体停车库,进一步增加停车位供给。
  二、制定鼓励支持立体车库建设的相关政策
  1、为建设立体停车库提供土地。市政府可将城区现有绿化带、平面停车场或其他公共用地,调整为立体停车库建设用地。
  2、引导社会资金单独或以PPP模式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进多元化投资、多渠道建设,在人流密集场所、繁华和拥挤的路段、行政服务中心等区域尽可能多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供社会车辆使用。
  3、允许立体车库停车收费标准略高于平面停车位收费标准。政府制定停车场收费价格政策时将立体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略高于平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让社会投资者能在合理年限内收回投资成本并有合理的投资回报。
  4、对社会投资者投资建设的立体停车库给予财政补贴。政府制定社会投资者投资建设立体车库的财政补贴政策,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立体停车库建设。
  5、减免停车场的经营税费。适当减免停车场的经营税费有利于直接降低停车场的运营成本,让广大市民群众得到更多的方便和实惠。
  三、引入智能停车管理系统
  结合“互联网+”战略实施,通过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的应用,将建成的立体停车库升级成为互联网智能环保立体停车库,推动东莞打造成全省建设互联网智能停车库的先进城市。利用智能停车管理系统提供的停车大数据,科学制定市镇中心区停车疏导管理措施和停车场建设规划,进一步整合市镇中心区停车位资源,提高停车位使用率。减少车主驾车寻找停车位的时间以及汽油消耗和尾汽排放,配合打好“蓝天保卫战”。
  

提案者 许自发
部门答复

发展和改革局

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006号提案《补短板、惠民生、拓空间,加快推广我市现代化立体化智能化停车库建设的建议》收悉。提案提出,近年来,东莞汽车保有量持续迅猛增长,不仅进一步加剧了市镇中心区、交通干道的拥堵压力,也给广大市民群众带来了“停车难”问题。因此建议加快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制定鼓励支持立体车库建设的相关政策,我局对此深为认同。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大力支持城市停车场的建设,一是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企业投资停车场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企业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二是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核心,贯彻国家要求,已逐步缩小了政府定价的范围。按现行政策规定,除了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纳入政府价格管理之外,其他依法设立的社会投资停车设施,包括立体停车库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已经实行了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旨在向社会释放价格信号,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增加有效供给,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对于公益性机构等配套立体停车设施,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我局将充分考虑建设运营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同时,结合交通拥堵状况、停车设施服务、服务对象等情况,推行差别收费制度,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立体停车库建设,增加停车设施供给。三是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在支持停车场建设同时,建议坚持公交先行,提倡绿色出行,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原则。鼓励公共交通作为出行首选方式,支持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


税务局

由许自发委员提出的关于《补短板、惠民生、拓空间,加快推广我市现代化立体化智能化停车库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现回复如下:
税收减免政策的制定权在中央,各地无权自行出台税收减免政策。目前,中央暂未有专门针对企业从事停车场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于“减免停车场的经营税费”的政策诉求,市税务局将适时向上级反映。

  财政局
  东财函〔2019〕号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20190006号的会办意见
  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补短板、惠民生、拓空间,加快推广我市现代化立体化智能化停车库建设的建议》(第20190006号)收悉。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对政协提案中提出“引导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建议,我们是支持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属于有收益的建设项目,结合国家有关PPP政策文件要求,我们建议:下来我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在推广运用PPP模式时,应深入挖掘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潜在收益,以提高项目使用者付费收益水平,实现项目内部收支平衡。
  二、对政协提案中提出“对社会投资者投资建设的立体停车库给予财政补贴。政府制定社会投资者投资建设立体车库的财政补贴政策,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立体停车库建设,以及适当减免停车场经营税费”的建议,我们认为,目前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以纯公益无收费的建设项目为主,市财政筹资压力大。立体停车库属于可通过使用者付费实现项目内部收支平衡或盈利,由市场自主定价收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应以市场主导建设为主、政府适当引导为辅的原则推进。因此,我们建议:如社会投资者投资建设立体车库,社会投资者应深入挖掘立体停车场的潜在收益,通过提高项目使用者付费收益,实现项目内部收支平衡或盈利。市财政原则上不给予补贴。

市自然资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
东莞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006号《补短板、惠民生、拓空间,加快推广我市现代化立体化智能化停车库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提案提出,近年来,东莞市汽车保有量持续迅猛增长,不仅进一步加剧了市镇中心区、交通干道的拥堵压力,也给广大市民群众带来了“停车难”问题。因此建议加快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制定鼓励支持立体车库建设的相关政策,对此深为认同。
二、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停车难、乱停车”现象,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包括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停车设施的土地和空间供给、优化停车设施的行政审批、创新停车设施的投融资模式、提升停车设施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停车设施产业化发展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提出以实现城市交通协调发展为目标,加大政府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各类停车设施,实现城市交通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相互协调,有效提高城市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
三、我局正在组织编制《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规划内容包括优化调整建筑配建停车泊位标准、挖潜增加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供应、提出包括出台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审批管理办法、路内停车设置指引、发展智慧停车等政策建议,推动停车设施产业化发展。规划成果已上报市政府审定,我局密切配合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办理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税务局
网友评价
支持 1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