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196)关于加快落实我市河湖淤泥处理处置的建议

  河湖淤泥指的是为对水环境进行治理,从河道、内河涌、湖泊、水库等水体中清理出来的含水量较高、有机质含量较高的淤泥。清理河湖淤泥有利于疏浚河道淤积,拓宽河道断面,保证河道畅通,扩大湖泊水库库容,清除河湖长久积累的深层污染,改善水环境。河湖淤泥数量庞大,部分内河涌淤泥受重度污染,据统计我市有计划要清理的河湖淤泥超过3000万立方米。河湖淤泥的堆放、填埋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污染淤泥的随意堆放将造成难以修复的污染扩散。因此,为确保我市各重要流域、水库的水环境整治顺利开展,必须尽快落实河湖淤泥处理处置工作。
  目前我市的河湖淤泥处理处置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归口不清晰
  (1)清理河湖淤泥是治理水环境的重要措施,按清淤目的可分为防洪清淤和环保清淤。由于大部分施工涉及河道、水库等水体,因此我市的河湖清淤工程一般划为水利工程由水务部门监管。
  (2)一般污染淤泥和轻度污染淤泥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我市重度污染淤泥中的重金属和某些有机物超过危废阈值,这些淤泥的无序处置一定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即使新的环评名录放宽河湖淤泥处理处置的审批权限(仅需编制环评报告表),但其环保部门普遍仍为河湖淤泥具有较大的环境风险,尤其对于达到危废标准的淤泥更加限制其跨市转移的行为。
  (3)河湖淤泥数量巨大,脱水后同时具有固体废弃物属性和建筑废物属性,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受交通部门的管辖,如果采用水运则还受到航道和海事部门管辖,运输和堆放过程都收到城管部门的管辖。
  (4)有专家指出,河湖淤泥的减量比例一般在40~60%(对比水下原始体积及脱水后未压实体积),我市土地资源相当有限,河湖淤泥不但占用大量用地,对土地的后续开发利用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我市已多次发生河湖淤泥堆放占用耕地的情况,受到国土部门的处罚。
  2、相关配套支持不足。河湖淤泥清理一般要求在岸上进行脱水固化处理,以达到污染物固化和减容减量的目的。但是淤泥固化车间的选址问题受一下问题影响难以解决:一是固化车间为环境厌恶型项目,难以得到属地支持;二是固化车间(含转运场地)占地面积较大,对土地利用和规划造成较大影响;三是配套的运输道路、码头设施和排水管网设施不完善;四是淤泥固化车间和转运场地对景观和投资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据了解,目前茅洲河流域整治项目淤泥固化车间建设工作进展依然缓慢。
  3、淤泥处理产能不足。河湖淤泥固化处理工艺流程简单、成本透明,处理效率、处理效果和处理成本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目前河湖淤泥的脱水固化速度远低于清理速度,产能严重不足导致临时堆放场地需求较大。目前利用处理后的淤泥高温烧结作建筑材料资源化利用为淤泥的相对理想出路,但目前消纳淤泥的能力依然有限,且烧结厂的投资、建设存在行业准入、用地、环保等困难。
  
建    议:
  为加快解决河湖淤泥的处理处置问题,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确定总协调机构,围绕以下方面逐步解决河湖淤泥处理处置问题:

  1、完善我市水环境整治规划,对各项目的淤泥量、污染程度进行准确摸底;

  2、规划临时弃土场和淤泥处理设施,进一步开拓淤泥合法消纳出路,协调好淤泥处理处置的相关问题;

  3、引入有实力、有诚信、有社会责任感的市场主体,推动淤泥处理处置的产业链走向成熟,落实行业规范和准则;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市百业俱兴,希望在河湖淤泥处理处置方面能得到完善发展,进一步巩固我市在水利、环保各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

  

提案者 赵一杰
部门答复

  市政协赵一杰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我市河湖淤泥处理处置的建议》(第20190196号)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7〕212号)的工作部署,市水务局负责牵头制定科学合理的整体处置方案;市水投集团负责建设全市淤泥处理中心,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对全市淤泥处理中心的选址问题要给予支持;市水投集团以东引运河下游段淤泥处理作为试点,探索淤泥污泥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我局认为该提案针对河湖淤泥的处理处置提出的建议能有效解决我市清淤底泥的处理处置问题,我局将结合自身职能全力配合有关工作。

 

  关于报送市政协第 20190196号提案回复意见的函
  赵一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我市河湖淤泥处理处置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市政协 4月 26日召开的座谈会及各部门的会办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建议“完善我市水环境整治规划,对各项目的淤泥量、污染程度进行准确摸底 的有关情况
  (一)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2018年 6月,我局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我市河道(河涌)及水库淤泥整体处置方案的报告》(东水务〔 2018〕276号)并经市政府审定通过,内容主要包括淤泥数量、污染程度、处置原则、河道(河涌)及水库淤泥现状分析、淤泥处置方式及处置工艺、淤泥处置方案等。根据统计,全市截止 2022年底前要进行的河道(河涌)及水库治理项目淤泥约 3338.15万立方米。
  (二)2019年 3月 5日,市领导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在建工程建筑垃圾及清淤淤泥处置问题。会议明确,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研究起草在建工程建筑垃圾及清淤淤泥处置工作方案,具体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规划建设堆场,并建立一个 “资源利用、统筹管理、有偿处置”的管理平台,妥善处置我市建筑垃圾及清淤淤泥。目前,我局正密切配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东莞市在建工程建筑垃圾及清淤淤泥处置工作方案》,争取早日审定同意后执行。
  二、关于提案建议“规划临时弃土场和淤泥处理设施,进一步开拓淤泥合法消纳出路,协调好淤泥处理处置的相关问题 的有关情况
  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311号)的工作要求,市水务集团制定了全市淤泥处理站建设工作方案,目前已率先启动水乡新城片区(中堂镇)淤泥处理站项目和东部临深片区(桥头镇)淤泥处理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其中中堂镇淤泥处理站项目正在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同步推进企石镇淤泥处理站项目,力争这三个淤泥处置项目早日建成,届时我市将新增淤泥处理能力达到 50万 m3/年。目前,我局每月均跟进淤泥处理项目的进展情况,接下来我局将继续督促水务集团加快推进淤泥处理项目建设,并积极协助水务集团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提案建议“引入有实力、有诚信、有社会责任感的市场主体,推动淤泥处理处置的产业链走向成熟,落实行业规范和准则的有关情况
  目前,我市在积极探索淤泥处置产业化的工作,如市水务集团与我市相关砖厂签订协议, 2018年 5月前已完成对东引运河下游石鼓水闸至虎门水闸段河道清淤清障应急工程产生的约 28万立方米脱水泥饼进行烧结制砖。在石马河支流清溪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广东华泱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前瞻性工作,与美国西雅图环境公司及深圳大学建筑工程生态技术研究所结
  为战略合作伙伴,利用引进的先进技术对该工程清淤的淤泥进行多次充分筛分,筛分的砾石、卵石等粗颗粒作为建筑材料,砂作为管沟回填建筑材料,粘粒脱水压缩后形成具有一定强度的砖坯。该技术对清淤淤泥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该项目以期作为我市今后淤泥处置的示范项目之一。
  2019年底前,我局将会同其他职能部门研究出台推广淤泥资源化利用产品的扶持政策,以及建议对资源化利用较好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或者财政补贴,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努力推动淤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产业链早日成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黎芷晴,电话: 22830765)

办理单位 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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