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182)关于促进东莞市民营经济稳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14日出台了《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了五十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比北、上、广、深及苏州、杭州、宁波等发达地区政府发布的扶持民营企业的政策更为广泛,且可操作性更强,符合我市的实际需求,对于增进我市民营企业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将发挥重大作用。

  东莞处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走廊的核心区,未来发展目标是面向全球的高端制造业集聚中心和国际经贸合作战略支点。随着我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进程的不断推进,东莞与周边城市的竞争已由早期的营商成本竞争,逐渐转化为科技能力竞争和营商环境竞争。

  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战略以及东莞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市政府五十条政策之外,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目前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很多在我市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中小企业可能因为不符合环保要求,面临被关闭、被转移的命运,这对我市制造业产业链是一个致命的伤害。

  东莞经济的一个重要竞争力,就在于很多行业在我市拥有非常成熟而完整的产业链,使这些行业的企业拥有了其他地区竞争对手无法比拟的成本及服务优势。

  2.民营经济面临更大的经济增速放缓的压力。在宏观经济形势较好时,市场需求旺盛,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都能得到较多的发展机会;但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年份,经济增长更多地依赖政府投资。民营企业如果能够更好地参与政府主导投资的项目,对于民营经济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3.当前国际经贸形势的变化和中美贸易战对我市民营经济影响较大,而民营企业尤其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因为自身能力的限制,难以对外国法律、管制要求等有更准确的把握,难以避免类似“中兴被美国政府巨额处罚”等事件的发生。

  4.我市民营企业在市外的纠纷、诉讼越来越多。随着我市民营企业规模和实力的不断增强,很多民营的业务和分支机构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同时随着我市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全国各地的企业也不断来我市投资兴业,这都导致我市与外市在企业以及个人之间的民事甚至刑事方面纠纷不断增加。

  
建    议:
  1.对一些暂时不符合环保要求但对我市产业链有重要作用的中小民营企业,考虑通过一定的帮扶措施,给予适当的期限,帮助该类企业通过增加设施设备投入等办法,改善生产条件,以满足环保要求,以保护我市产业链条的完整性和竞争力。

  2.建立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激励机制,一方面鼓励作为项目投资主体的政府部门积极吸收民营企业参与项目投资和建设,另一方面引导、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以PPP项目为例,建议我市在规划PPP项目时充分考虑吸收民营企业参与,加强PPP项目前期信息的披露机制,去除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资格门槛,通过吸收民营企业入股投资,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方式,让民营资本充分参与项目。

  3.建立协助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工作服务机制。

  建议设立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和海外投资摩擦的工作服务机制,建立企业海外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的报备制度和合规管理协调制度,引导民营企业构建符合国际要求的合规管理体系。

  另外,建议通过行业协会,针对具有潜在风险和明确需求的贸易和投资领域组织民营企业进行培训,协助民营企业做好业务风险分析、合规要求调查和合规管控措施等工作,增强应对国际经贸形势变化以及处理国际不同地域法律风险的能力。

  4.建立民营企业市外纠纷及涉诉应急协调处理机制。

  建议参考周边城市的做法,建立民营企业市外纠纷及涉诉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的司法协作,落实外地执法机关来莞办案协查备案制度和我市企业市外涉诉司法协助制度,维护我市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8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工信局: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82号提案《关于促进东莞市民营经济稳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提案中建议市商务局建立协助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工作服务机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一些国家政策内顾倾向加重,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动。特别是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以来,美国针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采取了多项贸易保护措施,在频繁使用“反倾销、反补贴”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的基础上,采取单边主义做法,发起针对中国等国家的贸易战,为全球经济和贸易发展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同时也对我市外贸运行造成了一定压力。为了协助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我局汇聚各方资源,形成应对工作合力,促进民营企业稳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并完善“四体联动”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机制
  在应对包括贸易救济调查在内的贸易摩擦过程中,我市已逐渐形成了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四体联动”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机制。当贸易摩擦案件来临时,我们立即启动“四体联动”应对机制,迅速向镇街、企业和协会通报案件情况、主动召开案件应诉协调会、认真宣讲应诉法律知识、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并与重点涉案企业建立跟踪联系机制,送服务、送政策上门,及时协调企业应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全程跟踪案件应对效果。同时,我们积极与省商务厅、商务部、国家级行业协会沟通联系,主动争取政策支持和有力指导,形成贸易摩擦应对合力。
  2018年,我局向各镇街下发贸易摩擦案件通知共23起,向400多家企业(其中180家为民营企业)通报案件情况,核实42家企业(其中19家为民营企业)为涉案企业。为了协助企业做好贸易摩擦案件应对,我局自主召开了塑料装饰丝带、钢制货架2场反倾销应诉协调会,并组织企业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7场案件说明会,共50多家企业参加。同时,我局与40多家企业(其中20家为民营企业)建立了重点案件跟踪联系机制,并实地走访了唯美、步步高、星汇等9家民营企业,听取案件对企业的影响,协助企业制定合理的应诉策略。
  (二)借助行业(商)协会力量应对贸易摩擦案件
  我们以我市玩具协会、电子信息产业协会、国际商会等5家省级公平贸易工作站为抓手,指导和协助行业(商)协会在案件应对、预警信息收集等方面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在应对贸易摩擦中的中坚作用。2018年,我市外商协会、国际商会、电子协会等行业(商)协会在印尼对瓷砖产品的保障措施调查、美国对石英板双反调查等多起案件中,积极联系唯美、民兴电缆、日彩等多家民营涉案企业,在协助企业应对贸易摩擦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培训
  在2018年贸易摩擦案件中,45%的涉案企业为民营企业,部分中小民营企业由于恶性价格竞争,客观上存在低价倾销的现象。相比于外资企业,中小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内控机制缺乏、维权意识不高、应诉意愿不强,且往往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在计算反倾销幅度时处于不利地位。为此,我局与中信保、中远船运、外贸协会等机构建立了长期沟通机制,并与国税、海关等部门紧密合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联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对贸易摩擦宣传培训。从2018年11月起,在全市各镇街开展“国际贸易风险应对专题会”系列活动。活动一方面传达了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企业经营困难、全力扶持企业在莞发展的信息,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另一方面结合最新贸易风险情况解读最新外贸风险和案例,协助企业解决订单、索赔、融资、境外投资等问题。2018年,我局举办了2场政策宣讲会、3场国际贸易风险应对专题会、3场外贸沙龙,与会企业合计超过1200家,且一半参会企业是民营企业。如我局成功召开美国301调查应对专题培训会,详细介绍美国301调查的最新进展及相关法律程序。又如我局联合市国税局、地税局成功举办“春风护航‘一带一路’税收助力粤港澳”政策宣讲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作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中国频繁遭遇贸易摩擦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我们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对贸易摩擦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足够的警惕。
  (一)不断夯实“四体联动”应对工作机制
  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涉案企业的应诉主体地位,加大对涉案企业的指导,尤其是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及时的案件信息、更加细致的服务、更有针对性的应诉辅导,坚决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减轻贸易摩擦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不断提升协会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我市重点行业(商)协会的沟通与联系,定期组织协会工作人员学习和交流,提升协会在贸易摩擦案件应对、协助企业解决贸易风险问题、境外投资领域方面的业务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
  通过定期举办贸易摩擦应对专题讲座、编印和派发宣传资料、在局网站发布专题信息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贸易摩擦应对宣传、培训,并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贸易摩擦的新形势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辅导,不断提升企业应对意识和能力。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3月20日
  (联系人:金丹平,联系电话:21668395)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8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82号提案《关于促进东莞市民营经济稳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涉及我会职能包括协助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建立民营企业市外纠纷及涉诉应急协调处理机制等两项,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协助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方面
  我会作为全市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一直以来,为我市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提供专业商事法律服务。
  1.依托贸促系统经贸摩擦预警系统,发挥双向传递预警信息渠道作用,通过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经贸摩擦预警信息,收集行业、企业的涉案信息。组织企业参与WTO贸易政策审议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民营企业对外贸易投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国外政策法规和摩擦应对的诉求。组织我市涉案的企业参与“巴基斯坦对我国白底漂白板折叠箱板反倾销案”等贸易摩擦应对会,组织企业参与案件应对,维护企业的权益。
  2.开展贸易摩擦专项调研。针对2018年中美经贸关系的复杂形势,结合中国贸促会、广东省贸促会开展的专题调研,调研我市民营企业受美贸易摩擦对企业的影响情况,形成专题简报上报东莞市政府,为政府应对中美贸易摩擦提供决策参考;就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市民营企业影响的相关情况做了资料收集和分析,供商协会参考。举办玩具及婴童用品安全与中美贸易摩擦应对培训等活动,普及商事法律知识,提高企业应对经贸往来法律风险防范及管理意识。为商协会收集整理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对民营企业影响的相关信息。
  3.构建我市的经贸摩擦预警网络。我会成为中国贸促会经贸摩擦预警点,并协助东莞世界莞商联合会等商协会申请成为中国贸促会广东省商协会经贸摩擦预警点,借助商协会的力量提高我市民营企业经贸摩擦应对水平,多渠道构建我市的经贸摩擦预警网络。
  二、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市外纠纷及涉诉应急协调处理机制方面
  目前,我会已成立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下称调解中心),推广企业应用商事调解法律服务;搭建莞港澳台商事调解仲裁联盟,积极争取设立东莞仲裁委员会,推动我市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为我市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服务。
  一是推广企业应用调解等非诉讼纷争解决方式。我会调解中心自2015年成立以来,以调解的方式,独立、公正的帮助中外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与市两级人民法院,境内外商事调解、仲裁机构等开展合作,搭建“诉调对接”、“调仲对接”渠道,推动商事调解在我市的应用推广,努力为我市企业排忧解难。其中2018年开始调解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涉外(港澳台)一审案件第三方调解试点工作,全年共有涉及标的1.01亿元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为我市企业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纷争解决服务。
  二是建立行业(商)协会“调解工作站”。调解中心与行业(商)协会共建调解工作站,发挥相关行业间的专业力量,联合解决会员企业的纠纷。我会调解中心提供专业的第三方调解服务为会员单位解决境内外的商业纠纷问题,用便捷、高效的方式化解矛盾,使企业能更专注于运营企业和开拓业务。目前,我会已与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市电子行业协会、市玩具行业协会、市酒类行业协会以及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等5个商协会建立了调解工作站。
  三是牵头申请成立东莞仲裁委员会。我会从服务我市外向型经济,完善商事法律服务的实际出发,以东莞开展创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试验城市为契机,先行先试,参照中国贸促会的做法,向上级司法部门申请比照设区的市(东莞是我国五个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之一)成立东莞仲裁委员会,填补我市本土仲裁机构的空缺,为我市企业提供完备的法律服务平台,经过努力争取,2018年4月,司法部终于正式同意我市可比照设区的市设立仲裁机构。目前我会正加紧筹备东莞仲裁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四是推进完善莞港澳台商事调解仲裁联盟的平台作用。由我会牵头组建的莞港澳台商事调解仲裁联盟,引进莞、港、澳、台四地调解机构共同组成跨地区调解联盟,根据企业、当事人的需要,由联盟提供多元化的调解服务,有效对接国际仲裁,以灵活快捷的方式为企业、当事人解决各种国内外商事争议。目前已有8家机构正式加入联盟。
  五是探索建立“调仲对接”的国际渠道。调解中心与省内多家知名仲裁机构建立了初步合作关系,积极对接中国贸仲委及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国内优秀仲裁机构,探讨“调仲对接”的国际渠道,努力为跨地区纠纷解决平台打基础。
  下来,我会将进一步完善我市经贸摩擦应对工作机制,指导和协助商协会经贸摩擦预警点业务开展,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经贸摩擦应对宣传培训,提高民营企业应对经贸摩擦的水平。争取顺利成立东莞仲裁委员会,同时充实莞港澳台商事调解仲裁联盟的平台力量,健全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我市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非诉讼纷争解决服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转来民盟市委会《关于促进东莞市民营经济稳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市政协第20190182号)收悉。提案对增进我市民营企业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提案涉及我局业务方面的第1条有关建议,特函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从2018年初开始系统性地加大了对“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力度,其中绝大部分“散乱污”的企业都是中小微的民营企业,我市对“散乱污”企业并非“一刀切”关停,而是先礼后兵、分类处置,尤其对一些虽暂不符合环保要求,但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均允许其限期整治,并积极引导他们通过完善治污设施和补办环保手续以达到环保要求。为此,我局创新工作方法,在今年春节前利用环保产业协会搭建了第三方环评咨询服务平台,通过协会向社会招募了一大批第三方环评咨询服务单位,倡议他们加入我市“散乱污”整治服务,志愿为“散乱污”企业提供上门环评咨询、现场勘查等工作,协助企业查找问题,评估完善环保治理和补办手续的可行性等,通过他们专业的服务力量在政策宣传和协助企业实施整治方面助一臂之力。为方便志愿服务队伍走访服务企业,以协会名义制作了志愿服务证,目前已征集志愿服务人数超500人。经过一年多的整治,截止今年4月,已有超过5000家“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但在全社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背景下,仍存在大量中小微企业依然漠视环保法律法规,屡教不改,为了节约环保成本有意为之,以损害环境质量换取生存空间和利润,对环境和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对此类不能走、不愿意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企业,即使是我市产业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也该毫不手软地“亮剑”,也为守法经营的企业创造公平、洁净的市场环境。习总书记说过,“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践行习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通过“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关闭搬迁一批“赚环保钱”的低端企业,引导一批成长期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和做好环保治理,逐步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环保意识,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生产模式,这对牢牢巩固和扩大我市优势产业链有着重大意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大家环保宣传,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的各项措施,为我市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环保服务。并积极协调发改工信、国土、规划等部门,不断优化我市产业布局,推动建设一批中小产业集群,为疏导那些无法原地整治保留的“散乱污”企业提供出路,不断帮扶培养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专此函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182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市委会:

  贵部门提出的《关于促进东莞市民营经济稳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190182号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切中肯綮,有的放矢,对促进东莞市民营经济稳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积极有效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对这一《提案》高度重视,梁维东书记、肖亚非市长亲自批示,要求认真研究办理。2019年3月20日上午,刘炜副市长在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5 楼B 会议室主持召开促进我市民营企业稳定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就贵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专题讨论。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后,市政府印发了《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促进我市民营企业稳定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2019〕103号),要求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建议》的跟进落实工作,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实现更好发展。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审查工作,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做好梳理现有政策工作,该废除的废除,该完善尽快完善;由市司法局牵头做好营造公平竞争法治环境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公职人员及国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的认识和把握;由市工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梳理我市工业政策,要注意粤港澳相关法律制度的对接,并梳理我市《产业补强目录》,明确纳入我市产业链的重点产业,保护我市完整的产业链。

  (二)研究分类施策,探索设立环保扶持基金。 对部分暂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研究分类施策:一是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引导其中部分企业进入环保产业园。二是由市工信局牵头,引导部分企业以融资租赁等方式改进生产设备,达到环保要求。三是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探索设立环保扶持专项资金,帮助产业链上的重点企业改进生产设备,达到环保要求。

  (三)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国资委牵头,梳理放宽民营企业准入的重点领域及行业,建立向民营企业推介重点领域项目的长效机制,不定期召开按专业、行业划分的项目推介会。

  (四)建立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及市外经济纠纷工作服务机制。由市司法局牵头,重点针对涉外企业举办涉外法律培训班;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建立我市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海外投资)摩擦和市外纠纷及涉诉应急协调的司法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增强应对国际经贸形势变化及处理跨国经贸法律风险的能力。

  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对相关工作进展进行督导落实,切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最后,再次感谢贵部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期盼日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

  领导签字:詹志斌

  承办人姓名:陈慧娟

  联系电话:22227568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1日

 


办理单位 市工信局,商务局,贸促会,市生态环境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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