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发改函〔2019〕976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20190175号提案
办理意见的函
尊敬的陈葵、刘沛雄、袁洪昌、冯必凤、叶春华委员:
你们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升东莞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190175号提案)收悉。《提案》分析了我市信用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推动诚信建设的建议,非常值得我们在工作中学习借鉴。现就我市信用工作的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用工作总体情况
当前,由于诚信缺失现象的大量存在,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诸多不良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建设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社会信用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全市上下以建设“信用东莞”为目标,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开通“信用东莞”网,搭建起一体化信用平台,狠抓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加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落实联合奖惩机制,开展诚信民风建设,弘扬诚信正能量,社会信用环境持续向好。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中,东莞的总体信用状况一直位居全国261个地级市前列,在最新一期《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月报》,我市排名19,信用综合指数84.48。在刚刚结束的全国首届信用APP观摩评选活动中,我市推荐的“车有料智能车管家APP”荣获全国试点推广项目。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1.夯实组织基础。出台《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下设综合规划、企业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等11个专责小组,涵盖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形成了分工明确、脉络清晰的组织架构。建立信用工作联络交流制度,各镇街成立信用建设的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建立信用工作群,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大企业信用体系的统筹协调力度,2016年12月组建了由5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2017、2018年各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
2.健全制度设计。出台《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为现阶段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按照每年省信用建设重点工作提出我市年度工作要点。加强信用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东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落实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等专项实施方案,及《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约束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行业领域信用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我市信用制度体系,确保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章可循。
(二)重点加强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信用平台建设
1.抓好数据归集。根据国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求,2016年10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为推动社会和市场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夯实了基础。制定《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对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共享、披露、发布、查询、应用等全过程进行规范。2018年启动《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修编工作,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修订中。编制《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5年版)》,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采集标准,2016年对《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修订,超过60个机关单位及部分群团组织被纳入目录范围。整合各部门涉企信息资源,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印发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两张清单”,其中:公示清单收录53个部门603项信息项,确立了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格式化标准;约束管理清单收录42个部门针对99类约束管理对象的262条措施,厘定了对失信企业的惩戒管理边界。
2.搭建平台网站。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2014年全面建成启用东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东莞”网,并保持常态化更新,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化保障。积极协调各部门完善信息记录手段,及时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交换共享信息。截至目前,共享平台上已注册目录单位数84个,已注册目录数1091个,已共享数据总量3619万条;“信用东莞”网公开的信用数据共涉及619类信息资源,1567万条数据,其中包括自然人数据13万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数据1489万条。全面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制度,编制全市“双公示”目录,提高“双公示”数据报送质量。截至目前,“信用东莞”网共公布行政许可数据229万条,行政处罚数据6.25万条。2017年实现东莞、惠州、深圳三市信用信息共享互查;2018年底完成市政务服务大厅接入市级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加快推动各类信用信息对接整合,构建环环相扣的信用信息全链条。建成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工商登记、企业年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以及奖惩信息的统一公示,为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截至2018年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归集49个部门602个目录1477.92万条涉企信息数据,在公示系统已公示涉企信息1278.92万条,网站查询量超过809.55万人次,线上累计打印查询证明16.01万份。
(三)稳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推动措施落地见效
1.建立奖惩机制。出台《东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方案》,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行业、社会联动奖惩机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领域联合奖惩牵头单位和工作职责,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推进各领域牵头单位通过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或制定实施意见等多种形式,建立重点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长效机制,目前,已在企业协同监管、重大税收、统计、环保、严重拖欠工资等9个领域出台市级联合奖惩实施意见。
2. 推进联合奖惩。研究开发市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备忘录管理、奖惩措施管理、奖惩对象管理、查验反馈管理、行为记录管理等全流程功能。首批组织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9个部门对联合奖惩措施进行梳理,并对照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将联合奖惩措施与其具体审批事项精准对接。2018年底,全面完成“红黑名单”信息嵌入我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到实处。有序开展涉金融、电子商务、政府机构等领域的失信专项治理,迅速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核查,发起联合惩戒,督促严重失信主体限期整改并作出信用承诺。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修复信用,制定工作指引,明确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完善“信用东莞”网中信用修复的功能,简化办理程序,节省企业信用修复成本。
(四)加大诚信宣传力度,让诚信意识深入人心
1.开展诚信宣传。充分借助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先进典型,积极发掘我市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并在每月发布的“东莞好人”奖项中设置“诚实守信”类别,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诚信立天下”道德讲堂活动,使“道德讲堂”成为我市推动诚信教育常态化的有效载体。举办大型“信用记录关爱日”及征信宣传教育专题活动,通过现场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增强公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和关注。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各镇街也积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旅游日”“9·25律师宣传日”“质量月”“会计诚信文化建设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专题宣传活动,增强公民诚信意识,取得良好效果。
2.强化诚信教育。开展职业道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将诚信教育纳入行政学院各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并在干部网络学院、“云课堂”APP 等平台增设相关专题课程。人民银行东莞中支成立征信教育讲师队,开展征信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征信知识,优化校园诚信环境。注重加强对重点从业人员诚信建设的培训和管理,如:开展“公证开放日”“公益法律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引导新执业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强化诚信意识,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召集全市旅游企业、领队和导游人员举办业务知识和诚信文明素养方面的培训班,强化旅游企业社会责任感,加大从业人员对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的重视程度。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根据提案提出的建议,结合“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下来,我们将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升我市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扎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着力打造东莞诚信建设新形象,让“东莞诚信”成为亮丽的都市名片。
(一)完善组织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调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统筹协调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统筹小组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学习研究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积极借鉴先进经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市及各部门、各行业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制度,完善制度保障。
(二)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对照上级文件加快修订完善《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使其更具条理性和可操作性,为今后我市进一步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开展新一轮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的梳理,将每个部门报送数据范围从基本信息为主扩大到监管信息和涉诉涉裁信息,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和采集数量,全面提升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的质量,以支撑下一步信用联合奖惩及信用应用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全面推动各领域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梳理工作,加快推动市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将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嵌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实现惩戒名单即时更新、惩戒措施即时显现、惩戒反馈即时推送。充分运用信用信息数据,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信用监测和预警,依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
(四)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把握全国“诚信建设万里行”专题宣传活动的重要契机,结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主体举办相关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向市民展示工作成果,宣传信用平台,普及信用知识,倡导珍爱个人信用,提升全社会信用意识。加大“信用东莞”网的宣传力度,开发建设“信用东莞”微信公众号,方便公众在手机上可以随时随地查看信用动态、信用主体、重点领域、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形成社会重信用、人人守信用、事事查信用的良好社会风气和社会习惯,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氛围。
特此函复。
领导签字:罗斌
承办人姓名:张小聘
联系电话:22830945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