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60)关于建设和完善老年人文化生活软硬件设施的建议

  一、东莞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东莞现有户籍人口180万,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3.5%,东莞已经呈现老年人口数量多、高龄趋势明显的特点。如果不能丰富的文化生活,老年人群就会感到孤独寂寞,就会引发心理和生理方面的疾病,就会给社会的和谐带来不良的影响。那么,如何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这个问题涉及到家家户户,涉及到“幸福东莞”的建设,也是东莞“打造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名城”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中央和各级政府对老年人的文化生活非常重视

  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已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十六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公共娱乐等场所,应当设立适合老年人活动的项目及设施;社区、村要配套老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东莞市政府也在“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方面为老年人开拓更多、更优惠、更便利的优待项目”。

  三、东莞老年人文化生活软硬件设施目前的现状

  (一)软件方面:

  尽管我市各级政府为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和创新,但仍然存在着配套规章制度尚不完备,社会养老文化体系建设尚不完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不规范,工作力量薄弱等诸多问题。另外,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的各种社团组织还没有完善。由于缺乏各种组织的活动引领和指导,老年人丰富的文化生活没能得到普及和推广,有不少老人都是用打麻将或者长时间地看电视的方法来排遣孤独感。

  (二)硬件方面:

  老年人文化设施还有待建设和完善。目前在一些社区还缺乏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的 “三室一场”(图书室、健身室、娱乐室、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场所。尽管我市也先后建起了一些老年人文化娱乐设施,如棋牌室,图书室,运动室等;创办了一些老年大学,开展了活动,如:老年人体育运动会;老年大学的钢琴班,书画班,莞城“金凤凰”老年女声合唱团,东城东泰花园小区,中信社区老年大学等等,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硬件设施的建设和完善还有待加强。

  办    法:

  一、在软件建设方面下功夫

  (一)加大健全老年文化工作架构的力度

  1.不断完善我市的老年文化体系建设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老年人的服务管理机构,加强全市老年文化活动的管理和组织协调的工作力量,不断提高其服务和管理水平,相关部门联手打造老年文化生活工作平台,为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奠定基础。

  2. 加大市、镇区的老年社团组织的建设力度,对基层老年活动的开展加强指导。做到工作有人管,队伍有人带,活动有人抓,为基层老年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以社区或行业为单位,以爱好为基础,采取多种方式成立各类老年社团组织,如:音乐、书画、舞蹈、钓鱼、养花、旅游等社团和协会。

  3.成立老龄产业发展促进会,加大老年文化产业的开发和发展力度。同时老年人也要从各自的年龄、特长、兴趣、爱好等具体情况出发,自我设计,将老年生活的内容安排得丰富多彩。

  4. 与新闻媒体联合对老年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报道,宣扬老年人积极参与文化活动的重要性和好处,创办老年人的专门栏目,出版适合老年人阅读的刊物,提倡尊老爱老敬老的风气。

  5. 将老年文化建设纳入老龄工作考核,基层老龄工作部门要将老年文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抓出实效,并将老年文化建设作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评选条件,为开展好老年文化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        加大老年文体活动的组织力度。

  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特点和需求,打造老年文化活动名牌,加大老年文体活动的组织力度,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展示老年人的风采,吸引老年人投身到科学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中。

  (三)、加大老年人文化方面的优待力度。

  针对我市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协调文化、体育、广电等部门,加大老年人文体活动方面的优待力度。 如:公共体育健身场(馆),除举办正式比赛和商业赛事外,应在开放时间对老年人免费;影剧院应在适当的时间对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对贫困老年人家庭,在有线电视初装费、月租费等方面应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

  二、在硬件设施方面要完善

  1.要加强老年人文化生活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充分利用各社区及周边现有的空置房和场地,修建和完善“三室一场”(图书室、健身室、娱乐室、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搭建起一个学习、休闲、娱乐、交流的平台,确保老年人学习看报有场所、开展活动有阵地、交流信息有场地,以良好的公共文化服务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2.完善和建设好各基层老年大学与文化社团的场地,并使其逐步正规化,老年大学的课程可以按照老年人的爱好和兴趣设置,灵活机动,让老年人真正感受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提案者 民建市委会
部门答复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260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建设和完善老年人文化生活软硬件设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健全老年文化工作架构的力度

  提案中,贵会建议“不断完善我市的老年文化体系建设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老年人的服务管理机构”,“加大市、镇区的老年社团组织的建设力度”,“成立老龄产业发展促进会,加大老年文化产业的开发和发展力度”,“与新闻媒体联合对老年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报道”,“将老年文化建设纳入老龄工作考核,基层老龄工作部门要将老年文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抓出实效”,“将老年文化建设作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评选条件”等建议,大部分在我市老龄工作中已经落实或正在落实。

  一是将老年文化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纳入老龄工作规划。近年来,我市将老年文体活动纳入市老龄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自2003年起每年举办一届老年人运动会或文化艺术节,大型老年文体赛事步入常年化、制度化轨道。另外,《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将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发展规划,加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参照同类城市同类项目的功能布局,筹建一个与城市形象相匹配、与老年人需求相吻合的市一级综合性老年人活动中心”、“不断完善村(社区)和各类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文化设施”。《规划》还提出,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我市的老年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不断推进、日趋配套。

  二是着力构建老年社会管理工作体系。2012年,我局根据《关于开展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粤老龄办〔2012〕11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专题调研,并拟制了《东莞市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便于文体活动的组织,自2003年起,我市成立了市老年人文化艺术团,各镇(街)成立了分团。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合唱团、舞蹈队、曲艺社、书画协会、摄影协会以及太极协会、门球协会等社团组织700多个,会员总数达1.8万人。这些组织有效地推动了老年人文体活动的开展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我们将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基本原则,争取通过三年的时间,初步建成村(社区)—镇(街)—市三级老年社会管理工作体系。

  三是大力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每年10月份是我市的“敬老月”。自2010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开展了以“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为宗旨的“敬老月”活动。在“敬老月”期间,我市广泛组织各种形式的走访慰问、为老志愿服务、老年优待维权、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敬老先进典型评选,并联合镇街社区打造一批特色敬老活动品牌。2013年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之年,我局创建了“莞邑九九敬老园地”微信公共平台和“东莞市长者园地”网站,印刷了4万份《老年法》,通过全市593个社区(村)派发到老年人手中;利用广场设摊及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老年法》,并结合大型老年人文体活动以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小册子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广泛开展《老年法》进机关、进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员工、学生开展孝亲敬老活动,促进尊老爱老风尚的形成。 

  四是广泛开展各类先进评选及考核。我市分别在2010年和2012年组织了2届敬老先进典型评选活动。2010年组织开展首届“敬老模范单位”、“孝亲敬老之星”、“快乐寿星”、“村(社区)敬老活动创意奖”评选活动,共评选出63个“敬老模范单位”、83名“孝亲敬老之星”、33名“快乐寿星”、33个“村(社区)敬老活动最佳(优秀)创意奖”。2012年我市开展第二届“敬老模范单位”、“孝亲敬老之星”、和“快乐寿星”评选活动,共评选出60个“敬老模范单位”、49名“孝亲敬老之星”、30名“快乐寿星”。 我市还积极参与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和省老龄委开展的敬老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涌现出一批国家、省级的敬老先进典型。我市2012年6月初印发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各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截至2013年7月底,全市21个单位申报创建“敬老文明号”,其中莞城社会事务办、市社保局退管科、市老干部活动中心3个单位参加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并被授予了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同时,我市为鼓励镇街开展老年文体活动,推进基层老年文化建设,每年老年人运动会或文化艺术节期间,都会对各镇街组织老年文体活动的情况记录,并进行 “优秀组织奖”评选。通过以上措施,较好地为开展老年文化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五是将老龄产业发展纳入老龄事业规划。《规划》提出,要“完善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落实国家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与扶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地产、老年家政、养老护理、餐饮服务、文化娱乐、老年金融、老年婚介、老年旅游等各种养老服务产业的开发,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培育壮大老年用品消费市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市老龄委协调和统筹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老年人文体活动设施建设,逐步规范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积极引导老年社会团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

  二、关于加大老年文体活动的组织力度 

  我市在老年文化活动组织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打造老年文体活动品牌。自2003年以来,我市每年举办一届全市性的老年人运动会或文化艺术节,大型老年文体赛事步入常年化、制度化轨道,其规模逐年增大,参与人数不断增多。2012年举办的第11届老年人运动会,设17个赛项、历时两个月,共45个代表团、2000余名运动员参赛;2013年组织的第6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活动,有366幅书法、国画、摄影作品参评,259个粤曲、粤剧折子戏、器乐、声乐、舞蹈节目参赛,参与活动的老年人演员、作者、伴奏乐队约3000人次。老年人运动会和老年人文化艺术节已经成为我市老龄工作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

  二是将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纳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2011年、2013年、2015年分别举办市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支持镇(街)利用‘敬老月’、重大节日等时机开展各种老年人文娱活动”、“组团参加第三届、第四届全国老年人文化艺术节,积极参加省组织的老年欢乐节、老年人文艺调演,以及其他全国性的老年人文化赛事和交流活动,促进老年人文化活动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2014年分别举办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老年人运动会,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鼓励镇(街)利用‘敬老月’、重大节日等时机组织各类老年人体育赛事,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老年人单项体育项目的活动”、“积极组团参加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等全国性、全省性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和赛事”。

  目前我局正在展开的相关工作有三项:一是组织老年人艺术团队参加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的合唱、器乐、舞蹈、书画、摄影等比赛,展示我市老年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我市老年文化活动的层次和水平。二是组织市第六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获奖优秀作品(节目)巡展(巡演)活动,将优秀的文化艺术送到基层(已经在东城、洪梅、石龙、城区进行了4期展出)。三是筹划市第12届老年人运动会,拟于第二季度成立第12届老年人运动会组委会,制订比赛规程总则,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相关通知。    

  三、关于加大老年人文化方面的优待力度

  提案中,贵会提出“加大老年人文体活动方面的优待力度”, 如“公共体育健身场(馆),除举办正式比赛和商业赛事外,应在开放时间对老年人免费”等建议,我局将在今年修订现行老年人优待办法相关条文时,结合实际予以采纳。同时,我局将就提高老年人文体活动方面优待质量,与相关单位加强协调,明确优待范围,落实优待措施,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四、关于老年文化生活的设施的完善

  (一)老年人文化生活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我市已将老年人文化生活设施建设纳入老龄事业规划。《规划》提出,要“将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发展规划,加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参照同类城市同类项目的功能布局,筹建一个与城市形象相匹配、与老年人需求相吻合的市一级综合性老年人活动中心”,“不断完善村(社区)和各类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文化设施”,“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与管理,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及老年社团”。《规划》还提出,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我市的老年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不断推进、日趋配套。

  我市结合打造图书馆之城、博物馆之城和广场文化之城,加大了对老年文体活动开展和配套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我市平均每年投入近100万元,用于组织全市性的大型老年文体赛事、老年人“一日游”等活动。各镇(街)、村(社区)每年将老年文体活动经费纳入预算,及时划拨到位,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供经费保障。“十一五”期间,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约7100万元,用于改造敬老院住房,完善室内文体活动设施和户外活动场所。2002年以来,我市投入近1.27亿元,建成“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项目625个,总面积约21万平方米,实现了老年活动中心在村(社区)的全覆盖,老年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据统计,全市各社区共建有多功能活动室602个、文化站145个、图书阅览室554个、卫生服务中心(站)692个、户外文体小广场1132个、体育健身路径917套、残疾人活动场所138个。

  目前,我们就筹建市级老年人活动中心进行调研,计划利用城市“三旧”改造机会,建设一个集休闲娱乐、教育培训、比赛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市一级综合性老年人活动中心,拟配套建设老年大学、活动室、娱乐室、舞蹈排练室、健身房、阅览室、多功能厅等设施,用于举办大型文体赛事、文化艺术展示、各类知识讲座及培训教育等活动,使市老年人活动中心成为广大老年人的精神家园和老年文化对外交流的窗口。

  (二)老年大学和文化社团场地的完善。2005年至今,市财政共投入2500多万修建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达15000多平方米,可容纳800多人活动。活动中心建有老干部大学,配置了小型摄像机、电视机、投影仪、电脑、音响等教学设备,为老年人学习提供了较好的硬件支持。市老干部大学由一开始绘画、书法等10门专业课扩增到23门,其中音乐专业新增了古筝、钢琴等5个教学班。市、镇、村三级老干部大学(老年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化学习。如东城东泰社区老年大学,经常聘请专业教师讲授心理学、书法、健康养生、花卉种植等九大类文化知识,较好地满足老年人对文化知识的不同需求,培养兴趣爱好。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规划》要求,整合老年人教育资源,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建设,引导各老年大学合理设置老年教学课程和教学内容,继续推进老年教育工作。

  衷心感谢贵会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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