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163)关于将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工人文化宫是职工群众学习知识、培养才干、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学校与乐园”,是工会联系职工、服务职工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东莞作为一个用工大市、制造业大市,拥有500多万产业工人队伍,做好职工服务工作对东莞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市仅有一家市级工人文化宫,片区、镇街均没有工人文化宫。市级工人文化宫于2017年4月正式对外开放,自启用以来接待服务职工群众超过51万人次,近16万名职工群众参加了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各类惠民服务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然而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文化宫场馆受场地和地域限制,服务的区域和职工非常有限,难于满足全市32个镇街500多万职工的文化需求。我们认为将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纳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镇街两级文化宫建设,是全面构建我市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扩大公共文化供给的重要举措。

  
建    议:
  (一)市、镇街工人文化宫的建设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建设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市、镇街两级人民政府要把工人文化宫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议事日程积极推进。支持新建工人文化宫项目的同时,鼓励利用现有场馆进行改造使用。工人文化宫可以独立兴建,也可以与当地政府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整体规划一并兴建,但要依照《工会法》规定,保持本级工会对工人文化宫运营管理权。

  (二)市、镇街两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工人文化宫纳入当地公共文化设施统一管理。文化宫建设后,要坚持一类公益的属性,由工会自主运营管理,地方财政解决工人文化宫日常运营费用和基本项目费用,如确有收费项目,统一实行地方财政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

  (三)市、镇街两级人民政府要在组织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时将工人文化宫建设与其他其他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设统筹考虑,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工人文化宫的位置、面积、规划控制指标等要求。

  (四)各级工会要主动对接各有关部门,推动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工作。主管工会要根据工会经费实际情况支持工人文化宫发展,上级工会也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合理安排工人文化宫项目资金,通过工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工人文化宫为职工提供服务。


提案者 市总工会
部门答复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的《关于将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第20190163号)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文化宫管理的意见(试行)》(总工发〔2016〕21号)、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的通知》(粤工总〔2017〕1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县级工人文化宫建设,有利于扩大县总工会服务职工的阵地,增强县总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为职工群众提供文化娱乐、教育培训服务,丰富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我局原则上支持工人文化宫建设,鼓励利用现有场馆进行改造使用。

  工人文化宫的建设,应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政策措施,依法依规推进。在规划设计阶段,应按照《文化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同时可参照周边同类城市、县(区)已(拟)建工人文化宫的功能设置、建设规模、人均面积等相关情况,结合当地实际使用需求,确定各功能分区的建筑面积,测算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建议贵工会按照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专此函达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163号的答复

  市总工会: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90163号《关于将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现就提案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自市工人文化宫开馆以来,我市充分满足市级工人文化宫的需求,为市工人文化宫对外服务职工群众的业余活动提供经费保障。2019年,市财政对市工人文化宫项目经费总投入为1192.93万元。

  针对提案中的“市、镇街工人文化宫的建设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建设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是否同意建设各镇街工人文化宫,建议由各镇街人民政府审定,若各镇街人民政府同意设立镇街工人文化宫,相关建设经费应由镇街财政承担。

  针对提案中的“文化宫建设后,要坚持一类公益的属性,由工会自主运营管理,地方财政解决工人文化宫日常运营费用和基本项目费用,如确有收费项目,统一实行地方财政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按照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市级部门经费由市财政承担,镇街部门的经费由镇街财政承担,建议征求各镇街财政关于镇街工人文化宫的运营及经费保障的意见。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2日

  (经办人:行政政法科 左妍,联系电话:22831185)

 

赞同该提案内容。我局在组织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时,已考虑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的建设,预留了文化设施用地。各镇街政府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将进一步落实文化设施配套的位置、面积、规划控制指标等要求。

 

 

  市总工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议》(东莞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建议第20190163号)收悉。衷心感谢总工会界别对东莞市工人文化宫建设工作的关注,我们高度赞同你们对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也非常认同你们对工人文化宫建设工作提出的建议。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2019〕14号)、《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委办〔2019〕8号)文件要求,市总工会就提案内容积极主动协商,认真听取意见,多次到市文化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市儿童活动中心等单位和东城、桥头、大岭山、东坑等镇街开展调研,联合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等会办单位对该提案的提出具体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东莞市各级工会充分认识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工人文化宫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的重要载体,是政治思想引领和团结职工的重要抓手,是职工群众学习知识、培养才干、进行文化活动的学校和乐园。

  东莞作为一个用工大市、制造业大市,拥有500多万产业工人队伍,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引领和服务工作对东莞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市仅有一家市级工人文化宫,片区、镇街均没有工人文化宫。由于文化宫场馆受场地和地域限制,服务的区域和职工非常有限,难于满足全市32个镇街500多万职工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镇街两级文化宫建设,将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纳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四届第75次常委会的会议精神,全面构建我市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扩大公共文化供给的重要举措。鉴于此,去年以来,市总工会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工会法》,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文化宫管理的意见(试行)》(总工发〔2016〕21 号)和省总工会、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县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的通知》(粤工总〔2017〕17 号),结合我市实际,会同起草了《关于加强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城乡规划局等有关部门以及32个镇街、松山湖、水乡、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的意见,在多次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强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的意见》提请市政府核定下发。希望通过文件制度的印发和贯彻,加强工人文化宫建设工作,着力提高工会文化阵地社会影响和效益,提高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近年来东莞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的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总工会大力推进工人文化宫建设,市工人文化宫自2017年4月29日启用向社会开放以来,坚持服务职工,以人为本,开展各类公益惠民服务,服务职工群众超过62万人次,受到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的广泛好评。在市工人文化宫稳健运营的基层上,市总工会结合省总和市财政的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市、镇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我们将旧市总工会大楼升级改造为市第二工人文化宫,该项目目前已顺利通过市规划、住建、发改、财政和公共资源等部门的审批,完成了设计、招标等工作,进入施工阶段。同时,市总工会积极推动镇街工人文化宫建设,在大岭山、东坑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两个镇级工人文化宫已完成项目选址和前期手续,进入内部装修施工阶段。预计今年底,我市将会新增三个工人文化宫投入运营使用。

  在工会政策扶持方面,省总工会通过并下发了《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工人文化宫建设改造经费补助暂行办法》,在坚持“鼓励恢复重建,倡导维修改建,规范控制新建”工作方针下,对文化宫选址、规划、功能、设计规范、运营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我市镇街一级工人文化宫建设参照县级标准执行经费补助。

  在财政支持方面,市财政明确表态,市、镇街工人文化宫的建设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建设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按照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市级部门经费由市财政承担,镇街部门的经费由镇街财政承担。2019年,市财政对市工人文化宫项目经费总投入为1000多万元。经初步协商,2020年市第二文化宫建成后,市财政继续给予经费保障支持。建设各镇街工人文化宫,由各镇街人民政府审定,若各镇街人民政府同意设立镇街工人文化宫,相关建设经费应由镇街财政承担。文化宫建成后,镇街工人文化宫的运营及经费保障,征求各镇街财政的意见。

  在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方面,我市于2018年底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同时发挥阵地服务辐射效应,灵活运用阵地各类文化资源,利用文化馆、工人文化宫等阵地优势互补,为企业和职工群体提供丰富可口的“文化大餐”,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

  在编制规划方面,我市在组织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时,已考虑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的建设,预留了文化设施用地。各镇街政府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将进一步落实包括工人文化宫在内的文化设施配套的位置、面积、规划控制指标等要求。

  三、相关建议

  1. 请市政协、市财政局推动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把工人文化宫建设纳入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作为重点民生建设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并积极推进,在文化用地划拨、城市规划、项目审批和经费保障中给予大力支持。推动工人文化宫专项经费保障,把工人文化宫建设、维修、管理资金纳入同级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

  2. 请市政协推动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的意见》,通过文件制度的印发和贯彻,加强市、镇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工作,让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会在规划、建设和运营工人文化宫过程中有所依据。

  3. 请市政协牵头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工人文化宫一类公益的属性给予支持,落实相应的机构人员编制,财政保障政策,推动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以及主管工会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工人文化宫为职工提供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总工会界别对我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市总工会,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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