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150)关于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整顿和监管的建议

  近来几年,网约车的竞争态势仍在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触角伸至网约车领域。网约车的发展证明着民众对生活水平、对出行质量的提高,也是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选择。东莞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有滴滴、神州、易到等,每年数量持续增长。根据2018年8月了解的数据,东莞具备从事网约车从业资质的驾驶员19492名,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5204辆。但根据向有关部门了解的情况:仅滴滴平台在东莞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超过了3万人,车辆超过2万辆,仍有大量驾驶员和车辆未取得合法营运资格。有大数据统计显示:截止2018年5月21日,东莞存在超过5.2万辆非法网约车,其中,东莞市中心城区至少存在超过9000辆省内其他城市或外省城市的非法网约车。因大量的非法网约车的存在和网约车平台公司未严格执行《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实施细则》,导致网约车违规案件大量发生。2018年,东莞共查处网约车违规案件292宗,其中滴滴公司违规提供网约服务案件61宗。加强对网约车的整顿和监管势在必行。
建    议:
  一、由网约平台公司自查与交通执法部门集中大检查相结合方式,全面封禁不具备资质的驾驶员及未取得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对于不具备资质的驾驶员和非法车辆,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杜绝派单,涉及使用虚假证照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的驾驶员注册信息及车辆登记信息须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更新。将网约车平台的全量数据纳入监管平台。

  三、由网约车平台公司、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联合建立24小时联动机制,便于对驾驶员、车辆静态注册数据和街面实时订单的动态运营轨迹和经营后的后台数据全面掌握。

  四、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频繁违规,限期未整顿整改的,可采取下架App、关闭服务器措施,并列为黑名单。

  五、建立投诉冻结机制,保障乘客安全及合法权益。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有保障乘客安全针对性措施,对于乘客投诉未核查处理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再次派单。

提案者 谭福龙,邵来文,姚旭权
部门答复

  谭福龙等委员:

  你们在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整顿和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我市网约车行业基本情况

  2017年5月4日,东莞市正式颁布实施《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截至2019年8月,东莞交通运输部门共向神州专车、易到用车、呼我出行、斑马快跑、万顺叫车、AA租车、滴滴出行、吉汽出行、首汽约车、曹操专车、900游、阳光出行、如一出行等13家平台公司颁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共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1036张(其中个人车辆1029张),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25799张,另有15584名2016年11月前取得巡游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同时具备网约车从业资格。

  二、加强网约车平台监管的情况

  针对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仍存在违规经营行为,近年来我局实施以下措施,加强网约车监管。

  (一)加速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多次约谈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公司,督促滴滴等平台公司加快不合规车辆的清理工作,全面封禁不具备资质的驾驶员及未取得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滴滴平台公司已自2018年6月1日起,全面停止向非粤S车辆派单,自2018年7月起,每月向我局提交整改进度报告,截至2019年6月,已清退不合规车辆34091辆。合规化工作稳步推进。

  (二)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我局与市公安部门研究建立了网约车行业协同监管工作措施:定期通报网约车行业安全监管情况,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持续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协同定期排查网约车行业和巡游车行业的驾驶员背景和车辆安全运营情况;加强处置违法违规的平台公司,加大对平台公司的数据抽查和网约车的暗访检查力度;联合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每周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行动。

  (三)严查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我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印发了《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公安局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形成合力,通过线上抽检、线下执法等方式,加大非法营运网约车的打击力度。2017年5月4日至今,全市共查处网约车平台违法经营案件231宗(其中滴滴平台215宗)、网约车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案件504宗。

  (四)加强从事网约车行业的租赁车公司监管。对检查发现的违规向未取得《驾驶员证》的人员出租网约车车辆的租赁车公司,一律暂时冻结该租赁车公司业务办理,倒逼其遵章守法经营,不得接纳未取得《驾驶员证》人员,直至完成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规范数据接入网约车平台。目前订单数据是由各平台公司上传至交通运输部的网约车监管平台,我局应用该平台信息进行监管。2019年起我局暗访发现的本市违规车辆,经复查在监管平台上均可查到其订单数据,暂未发现数据未纳入监管平台情况。同时我局已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建议,建议与上级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交通部网约车监管平台功能,强制接入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提升监管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

  下来我局将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全力开展网约车行业治乱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网约车合规化情况。密切关注各平台公司合规化进程,定期抽查各平台经营数据,要求公司定期提交整改报告,掌握不合规车辆清退情况,全力推动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快清退无证车辆和无证驾驶员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严,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提升网约车行业服务质量。建立完善我市出租汽车行业限制名单制度,加大对违规人员的信用惩戒力度,提升网约车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谢谢你们的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


办理单位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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