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068)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的建议

内    容:

  日前,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在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座谈会上表示,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立旁听庭审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使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可以通过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有助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理念,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的执法机关、执法权力行使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也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

  当前,我市审判工作各项指标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居于前列,市纪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的“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在我市进一步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具有很好的制度基础与法治土壤。

建    议:

  一、参加旁听案件庭审的人员应为各党政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新提拔任用的干部。

  二、由司法局会同两级法院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选择、确定所要旁听的案件,可以侧重于职务犯罪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涉及征地拆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社会热点案件。

  三、将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纳入年度法治学习培训计划和行政考核评议内容。

  四、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可以与市纪委及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的“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等活动相结合,强化“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打造、完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及普法机制。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中级人民法院:


  致公党东莞市委会:

      贵党提出的20180068号提案,建议法院充分发挥案件资源优势,配合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廉政警示救育及普法救育的内容,特回复如下:

      为提升我市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2015年8月市中院便与市纪委合作设立了“东莞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平台,建立了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机制,由市纪委宣传部统筹组织,派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组会同全市法院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对接,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地组织全市机关单位党员干警观

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鲜活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警示教育的直观性和感染力。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自成立以来共开展了20场听审活动,共计2242人次参加旁听。2017年开展了5场,共有19个单位922人次接受庭审警示教育,收到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反响,取得良好的警示教育成效。此外,市中院还每月组织开展“走进法院”司法公开日活动,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等,加强社会公众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基于以往良好的法治宣教基础,我们建议由市有关部门牵头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机制,出台具体文件,指定专人跟进联络。市中院将全力配合,在做好目前法院已建立的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公众开放日活动等机制的同时,统筹汇总全市法院可组织公开庭审教育的社会热点案件(包括职务犯罪、行政诉讼、征地拆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与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协调庭审时间,提供给相关部门做旁听参考,共同组织好该项活动,协助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用法治思维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3日


                                                                         (联系人:陈淦潮,联系电话:89811283)



市纪委:


致公党市委会:

  贵党第20180068号“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已收到。市纪委经过认真研究和讨论,决定在以往已经建立的“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则、明确任务,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也是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建立旁听法庭庭审机制可以生动直观的将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呈现在党员领导干部眼前,以案为戒、以案学法,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工作安排

  (一)定期组织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是市纪委经常性廉政教育工作之一。2015年至2017年共计组织各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2251余人参加了20次旁听庭审活动。2018年1月20日东莞市监察委成立后,市纪委宣传部已于2月份组织80余人旁听了原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汪某等的受贿案件庭审活动。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东莞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之一,今年将与市纪委继续合作并树立具有东莞廉政教育品牌的庭审机制,共同选定具有典型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案件,组织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村委等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每季度开展活动一至两次,每次50人左右。主要旁听贪污贿赂类、渎职犯罪类、行政诉讼类案件,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旁听身边的真实案件,切身感受案件审理、辩论的全过程,更加直观地认识和了解庭审活动,实现与法律的“零距离”对话,切实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的质效。

  (二)开展以案释法互动交流

  在庭审结束后对庭审案件进行以案释法互动交流。主要围绕案件中反映出的职务犯罪风险点及发案单位工作机制漏洞等共性问题进行探讨,做到以案知法、以案思危、以案明纪的效果。并对互动交流情况定期整理和总结,分别在《东莞纪检监察杂志》、东莞纪检监察网设立“庭审旁听专栏”共享庭审效果,最大限度地发挥互动交流成果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作用。

  (三)组织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组织参加庭审的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的所思所想所悟,进行提炼、总结和升华,撰写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择优在《东莞纪检监察杂志》、东莞纪检监察网上进行登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把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关键。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旁听庭审活动由东莞市纪委监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和参听单位要明确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协调,以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有效实施。

  (二)加强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形成协调有力、执行顺畅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对活动的检查监督,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司法局

致公党市委会: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的建议》(东莞市人大第20180068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贵会对我市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我局推进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的工作情况,作如下答复:

  为推动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的长效机制,2017年9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司法局牵头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东司字〔2017〕94号),明确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学法活动,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从而使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纳入普法工作机制,有了制度的倡导和保障。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每年制定并印发全市公务员学法计划,并在公务员的学法方式中,明确要求“鼓励各镇(街道)、各单位创新学法形式,采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和参观看守所、监狱、廉政教育基地等‘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的学法方式组织公务员学法”。市委党校、市法制局等相关单位也认真落实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和考核力度,推动将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正式纳入2017年全市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其中就包括了组织做好本系统普法等工作,要求开展旁听庭审等学法活动。

  作为全市普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推动市深改组出台我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推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做好本系统的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等,使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等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此复


市法制局:


致公党市委会: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180068号)收悉。我局对贵会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梳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

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等职能作用,将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作为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内容,多管齐下,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不断提高我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水平。一是提请市政府出台相关制度文件。2007年,我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东莞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建立被诉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2013年,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全市依法行政的考评内容;2017年9月,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机制。2013年,我局牵头与市中级法院会签《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会议纪要》,对按照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由法院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并抄送市法制局督促落实,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台账,做到信息互通,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工作规范化。三是积极组织观摩行政应诉案件庭审。做好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举办行政应诉业务专题讲座,组织观摩行政诉讼庭审、召开庭审后分析会,利用网络学院、云课堂组织开展行政应诉业务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及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答辩水平和应诉能力。目前,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渐趋常态化,呈现出“敢出庭,愿发声,有作为”的新常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受到新华网、人民网和南方日报等新闻媒体的专题报道和广泛好评。如2016年12月,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科出庭应诉,全市34个市直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及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全程旁听。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至今,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387宗。各级各部门组织专题培训128场次,参训人员15300余人次;组织旁听庭审160多场次,参加旁听人员4800余人次;组织召开庭审后分析会100多场次,参加人员3400余人次。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方案

2013年,我局提请市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全市依法行政的考评内容,并在每年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中不断予以细化完善。通过对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按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并积极配合审查,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考核,有效推动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促进其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下来,我局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中央、省、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重点工作部署,研究吸纳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科学设置、合理细化考评指标,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好督察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推动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执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东莞市法制局

2018年5月14日


(经办人:依法行政指导科 邓晓红;电话:22831353)



市委组织部:


  为增强学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近年来,我部在市部分主体班次中专门设置有庭审旁听学习环节,安排我市干部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旁听庭审作为主体班一项重要的教学实践活动,通过近距离体验严肃庄重的开庭氛围、严谨规范的法庭审理程序,让学员感受到司法公开公正,更为直观的认识法院的审判工作,促使学员进一步领会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处理好群众利益关系,建立良好的干群关系,把工作做实做细,严格依照程序办事。下来,我部继续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好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理念。



办理单位 市法制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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