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32)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的建议

内    容:

  近年来,工商部门通过建立长效“清无”机制、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创新智慧监管手段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商改后续监管工作,维护全镇市场经营秩序,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镇经济平稳快速发展。自开展商事登记改革及其后续监管工作以来,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是发照率增长较大,基本能做到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开展经营活动,先办理许可证再开展相关许可经营项目。二是清无工作成效显著。网格员发挥对网格熟识的优势及时发现本辖区无证照经营线索,通过发放《市场监管催办通知书》,督促无证照经营户进行整改,大部分的无证照线索在基层消化,剩下的无证照经营线索通过清无办转发给相关部门处理。三是有效清理了市场水分。通过实行简易注销制度,方便时常主体快捷退出市场。同时,加强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间的联系协作,清理非正常经营企业。四是年报率较高。自开展相关改革工作后,辖区年报率逐年上升,企业年报率均在90%以上。五是登记注册信息准确性高。通过职能部门和各社区(村)纵向相通、上下联动,及时对新增市场主体开展后续监管。经反馈核查,登记信息真实度达到99%。六是监管效能大幅提升。在集贸市场等区域创新运用视频监控设备,推行智慧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经营行为、固定违法经营证据,监督整改措施落实,整治、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集贸市场实行全天候监管,监管效能得到大幅提升。

  但是,现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有:一是去年以来,工商部门牵头推进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目前已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对外上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工作实践看,尽管省出台了《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相关规定只是原则上要求各个部门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并没有科学市场监管体系的具体内容、形式和标准,加之各部门市场监管意识、水平、职责等因素的限制,实践中部门市场监管仍存在“信息孤岛”和“监管断层”。二是商改以来,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然而,退出的市场主体注销消耗时间较长,导致部分企业不能及时注销,造成市场主体水分虚高。三是针对社区无证照问题排查引导力度下降、部门对社区移送无证照经营线索的后续执法支撑力度不够、社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不畅等逐渐突显的系统性问题。四是信用监管主要以制约限制失信企业为主,守信激励相关措施不足,建议通过采取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推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五是监管部门往往事后查处、被动救火式监管,急需转变为主动排查、预防为主的模式。六是由于办理营业执照手续简便化,部分经营者存在虚假资料骗取营业执照以及擅自变更住所等违法行为。  

建    议:

  一、 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建议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理顺沟通机制,提高市场监管共享利用水平。同时,加紧出台政府部门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范,自上而下明确统一各部门科学市场监管的内容标准和操作规范。

  二、 完善主体退出机制。建议完善主体退出机制。第一,配套年报改革监管工作,建立“僵尸企业”吊销机制。对连续两年未申报年报的企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处理。第二,建立工商-税务协作清理死火企业机制。税务部门整理长期非正常经营的企业,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建立许可经营项目的退出管理机制,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主体,由许可部门督促其变更经营范围,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规范行业经营秩序。

  三、 创新“清无”长效机制。建议建立网格员队伍发现线索、社区(村)统一指挥、职能部门分工处理的纵横协同清理工作机制,网格员队伍负责发现无证照经营线索,督促经营者办照办证。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照经营,加大辖区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力度。厘清各监管部门的“清无”职责分工,涉及行政许可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无证照经营行为,由行政许可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除此以外的无照经营由工商部门组织查处。加强“智网工程”的协同配套,落实经费、技术、装备保障,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并采取在线监督、日常检查等监督方法,确保工作事项得到有效规范执行。

  四、 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良好的“红名单”企业,一是建议市镇两级政府制定相关奖励办法,对“红名单”企业给予相关的表彰奖励;二是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一步减免“红名单”企业的税费,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三是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先办理企业贷款,放大担保物的担保系数,发放小额无抵押贷款,不同程度贷款利息优惠等。

  五、 建立智慧化监管机制。结合全新的互联网+理念和大数据技术,逐步建立完整的市场风险预测机制。建议建立全面化、动态化、智慧化的监管,利用信息化系统资源,开发专业监管模块,相关部门和网格人员依巡检清单开展现场监管检查,实现信息采集、日常巡检、问题隐患处置全程全链条的信息化、痕迹化管理。通过自动监控系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施在线监测,提高监管效能。

  六、 创新执法办案机制。建议搭建冒用身份信息预警系统平台,防范冒用身份证违法行为。完善银行办理电子签名认证措施,保存开户人相关证据记录,确保冒用他人身份证人员信息可追溯。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对虚假申报地址、冒用他人身份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企业和个人纳入重点监管,限制办理税务发票申领、报税、银行账户使用等业务,加大对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提案者 大朗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人民银行:

  针对“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的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依托自身职能,不断推进“东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该平台的主要建设目标是在市电子政务办的支持下,通过政务网络与金融网络的互联与信息交流,建立中小微企业政务信息库,实现中小微企业政务管理信息在银行业的共享查询,进而引导银行业加入全市统一的信用约束和联合奖惩机制。目前该平台已收录了税务、海关等部门公示的53类信息750万条记录,辖内具备条件的23家银行机构已接入融资对接平台,正在积极开展系统试运行。

  构建企业政务信息数据库、搭建融资对接平台将进一步推进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引导银行业与全市信用监管实现联动,从而营造“诚实守信,路路皆通;失信违约,寸步难行”的信用氛围和培育重诺守信的良好信用文化,促进企业信用意识的建立和提高,优化市场信用环境,促进东莞市经济平稳发展。


国税局: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回复市政协

  提案第20180232号意见的函

  东莞市工商局:

  市政协发来大朗镇政协小组提交的《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的建议》(东莞市政协提案第20180232号)收悉。经研究,市国税局提出的意见如下:

  建议加大源头治理,特别是对经营者身份不实及经营地址不实等情况的治理,以确保经营企业经营人员身份、经营地址的真实性。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 李丽仪;联系电话:22630741。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16日

  (不予公开)


工商局:

大朗镇政协小组: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的建议》(第20180232号)收悉。作为该提案的主办单位,我局协同市发改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对提案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结合部门职能和我市实际,对提案内容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2年5月,东莞启动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拉开了商改序幕。商改为创业就业打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也为后续监管带来了压力和挑战。比如,监管力量与监管体量的增长不相适应,传统监管手段与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不相适应,部门间的配合与建立协同监管的机制不相适应,等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为了及时补足短板,巩固商改成效,我市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提出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的工作思路。根据提案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在建立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良性互动的网格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互联网+监管”战略,构建多元共治监管格局,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助力东莞的营商环境实现质的提升。

  一、关于“完善制度顶层设计”的建议

  我市积极建设科学监管协同创新平台,于去年6月份调整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由市长亲自担任组长,全市60个部门一把手任成员,大力提升市场监管体系的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和创新能力。在此基础上,出台具体指导意见,推动各镇街统筹调整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协调小组,要求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指定一个镇政府内设机构或综合的指挥调度部门作为统筹机构,加强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的统筹协调力度。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一平台、三工程”为核心的科学市场监管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及工作安排。以《实施意见》作为“1”,同步出台了《东莞市商改后续监管和“智网工程”对接融合工作方案》、《东莞市建立新型清理无证照经营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等6个配套方案,作为《实施意见》的细化和延伸,对重点工作任务的内容、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进行了明确。上线运行跨部门的科学监管数据分析展示平台,系统归集53个部门、33个镇街(园区)的商改后续监管数据,设计实时分析展示的数据模型,聚焦行政许可审批、无证照经营线索处理以及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等重点内容,设定 “科学市场监管水平”考核指标,建立覆盖市、镇两级部门及各镇街(园区)的监管绩效评估体系。

  下来,我市将继续完善科学监管协同创新平台,做大做强市、镇两级市场监管办,对未整合设置统筹协调机构、未理顺统筹协调机制的镇街,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统筹协调机构有效运转。紧密关注国家、省、市改革部署,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工作推进会,对去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贯彻落实“1+6”政策体系,做好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阶段性总结评估,密切与高等院校、学术机构的联系交流,争取形成重量级的研究成果。

  二、关于“完善主体退出机制”的建议

  为理顺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加强“死火”市场主体管理,我市于2015年12月在长安镇率先启动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免予备案和刊登报纸公告,通过“东莞红盾网”公示注销信息,并由股东等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可办理注销登记。2016年8月,在总结长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开简易注销登记。2017年3月,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全面推开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引导企业按新流程新规范申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截止目前,共有6328户企业申请进入公示阶段,其中3177户企业经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2017年6月,探索允许个体户经营者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经登记机关核准后超过六个月未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创新依职权注销登记的途径。目前,已向社会公示3781户适用依职权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同时,积极协调市国税、地税等部门,明确可认定为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情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吊销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规范、按程序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强部门合作,一方面,市工商、国税、地税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增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合力,重点加强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和税务非正常户的管理。另一方面,优化注销流程,加强国地税联合注销管理,简化注销报送资料,实现快捷、便利办理注销,提升我市市场主体质量,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创新‘清无’长效机制”的建议

  2017年8月,我市以市府办文件形式印发了《东莞市建立新型清理无证照经营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依托“智网工程”,建立“社区属地管理,网格协同共治,部门分工处置”的新型清理无证照经营长效工作机制。一方面,细化调整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清无”线索移送关键字,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清无”职责分工,涉及行政许可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有照无证或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由行政许可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清理;无须许可的一般行业无照经营行为或有证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提高清理工作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将清理无证照经营纳入“智网工程”第二批入格事项,厘清入格管理后无证照线索流转、处理、反馈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网格员依托“智网东莞”信息系统无证照线索管理模块,发现无证照经营线索,督促经营者办照办证,及时移送有关线索。市市场监管办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编写入格事项作业培训手册,制作商改后续监管和工商行政管理事项网格化作业视频,组织网格员队伍进行培训,对无证照线索流转、处理、反馈等工作进行指导。同时,通过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时统计监督各镇街、各部门无证照线索处理情况,确保“清无”工作有效落实。

  下来,我市将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网格员的“服务员”和“引导员”作用,继续向市场主体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托设于“中国·东莞”网站下的“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工作发布平台”,组织开展清理无证照经营专题宣传。重新修订《商改后续监管和工商行政管理事项网格化作业手册》,积极推动各镇街加强网格员的商改后续监管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规范无证照线索的流转、处理和反馈。充分发挥网格化作业的有利条件,加大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四、关于“建立守信激励机制”的建议

  去年,市企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印发《东莞市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要求各部门在行政许可、资质审核、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将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优化行政监管检查安排,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今年2月份,市政府出台《东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方案》,初步建立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联合奖惩栏目,公开公示各领域的守信“红名单”企业,并对其实施激励措施。5月16日,我市召开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就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进行了专题部署。

  下来,将对照国家印发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编制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涉税办理、纳税服务、银税互动等方面进一步为守信企业提供便利与支持。

  五、关于“建立智慧化监管机制”的建议

  我市以商改后续监管对接融入社会服务管理“智网工程”为契机,以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智网工程”信息系统为支撑,导入互联网思维、信息共享、协同创新等理念,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工程,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印发《东莞市商改后续监管和“智网工程”对接融合工作方案》,遵循“可操作、易判断”原则,将市场主体登记地址信息核查、开业经营情况核查、许可办理情况核查、无证照经营线索巡查和亮照、年报等“4+2”商改后续监管基础事项纳入“智网工程”入格事项。依托“智网工程”信息系统APP,开发商改后续监管模块,支持网格员通过手机APP开展实地核查、采集基础信息、发现移送线索以及跟踪问题整改,实现信息采集、日常巡检、问题隐患处置全程全链条的信息化、痕迹化管理,做到信息掌握到位、问题排查到位、线索上报到位,大量的违法经营行为纠正在基层一线和萌芽状态,为部门后续精准执法监管提供支持。今年以来,系统共向各镇街推送监管任务11.79万条,已反馈10.49万条,办结9.97万条,充分发挥了“哨兵”和“侦察兵”作用。在网格型监管体系下,市、镇、村三级各司其责、分工合作、协同联动,推动了监管机制的衔接和监管责任的落地。

  下来,将结合互联网+理念和大数据技术,继续做好与“智网工程”的深度融合,优化“智网工程”APP以及商改后续监管模块,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支撑,着力提高监管精细化水平。

  六、关于“创新执法办案机制”的建议

  针对虚假登记问题,我市积极研究行之有效的打击措施。一方面,商业银行办理开户业务时,将保存开户人相关证据记录,实现冒用他人身份证人员信息可追溯。另一方面,通过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陆续出台针对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出口企业等主体的多个备忘录,初步实现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管理,有效加大对虚假申报地址、冒用他人身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上线应用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失信联合惩戒模块,通过模块共享经营异常名录信息6.8万条,初步探索了“信息化+备忘录”的联合惩戒经验。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不断推进“东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通过政务网络与金融网络的互联与信息交流,建立中小微企业政务信息库,实现中小微企业政务管理信息在银行业的共享查询,进而引导银行业加入全市统一的信用约束和联合奖惩机制。目前该平台已收录税务、海关等部门公示的53类信息750万条记录,全市23家具备条件的银行机构已接入融资对接平台。

  下来,将对照国家印发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推动信用联合奖惩信息化建设,为信用联合奖惩发起响应、信息反馈、监测预警搭建统一的系统平台。

  衷心感谢大朗镇政协小组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期盼一如既往地关注、重视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我们一定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不断改进完善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

  此复。


地税局:

大朗镇政协小组提出的《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的建议》政协提案已收悉。我局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举措

   近年来,我局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的要求,简政放权,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速登记事项办理。全力助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纳税登记户由2012年的32万户增长至65万户,年均增长15%;对照“一照一码”改革,提速登记事项办理,开发“国地通”软件,通过信息共享实时采集工商登记信息,纳税人门前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由原来的18分钟大幅缩短到1分钟以内。

   二是加强数据共享,强化事中事后管理。不断拓展涉税信息采集渠道,对接东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87个部门的数据共享,自2012年以来,累计采集涉税数据6411万条,查补收入超55亿元。强化事中事后管理,推进税收遵从风险管理,自2012年以来,累计开展纳税评估3.4万户次,查补收入达94亿元,促进税收公平。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深化税收共治。积极拓宽协税护税网络,完善协管机制,与东莞市税务协管中心充分合作,为全市29.2万个体户提供便捷服务;开发委托代征系统,委托出租屋管理中心、邮政部门等单位代征税费,切实加强零星税源的征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市场主体的激增给后续监管带来了新的问题及挑战,大朗镇政协小组提出的市场监管仍有薄弱之处、信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注销消耗时间较长、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等问题确实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大量的新增市场主体增加了监管压力。登记数量的攀升与有限的征管资源存在一定的矛盾,人均管户由2012年的436户/人增长至2017年的879户/人,基层税管员的管户压力剧增,工作强度不断加大。

   二是宽松的准入环境与传统的管理方式不相适应。传统的“管户制”、“保姆式”管理方式较大程度依赖于事前的审核把关,而在“宽进严管”的理念下,商事制度改革减少了事前行政审批,给固有的管理方式带来全新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大朗镇政协小组提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市场主体的后续监管:

   一是推动征管模式改革,强化后续监管。积极推动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推进分类分级管理、数据管理、风险管理“三个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促进税收公平,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二是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开展市场监管。扩大涉税数据采集范围,深化第三方涉税数据应用,助推“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与工商、国税等市场主体监管部门的合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增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合力,重点加强非正常户的管理。

   三是融入“智网工程”,打造税收共治新格局。积极融入市政府“智网工程”,推动日常涉税管理与“智网工程”的有机融合,将管理与服务前置延伸至基层,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四是进一步优化注销流程,继续加强国地税联合注销管理,简并注销报送资料,实现快捷、便利办理注销。

   五是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在涉税办理、纳税服务、银税互动等方面为守信纳税人进一步提供便利与支持。

   衷心感谢大朗镇政协小组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期盼一如既往地关心、重视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我们一定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不断改进完善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


领导签字:钟毅民

承办人姓名:黄伟波

联系电话:22887083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30日        



发展和改革局:

  市工商局:

  大朗镇政协小组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的建议》(第2018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就建立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内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市逐步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出台《东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方案》(东府[2018]36号),初步建立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相关工作的通知》(东信建办[2017]31号),明确各领域联合奖惩牵头单位和工作职责,落实信用联合奖惩工作。二是推进各领域通过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或联合印发规范性文件等多种方式,建立重点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印发东莞市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备忘录的通知》(东工商〔2016〕86号)、《关于建立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的通知》(东发改〔2016〕167号)、《关于落实对进出口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东发改[2017]623号)等。三是推进信用联合奖惩信息化建设。通过协同监管系统信用联合惩戒模块发起对异常名录企业的信用联合惩戒。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联合奖惩栏目,公开公示各领域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对奖惩对象实施激励或惩戒。

  下来市信用办将继续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对照国家印发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编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推动信用联合奖惩信息化建设,为信用联合奖惩发起响应、信息反馈、监测预警搭建统一的系统平台。





办理单位 工商局,发展和改革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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