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14)关于将技工院校纳入我市新增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建议

内    容: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技能人才对市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技工院校是培养各类技能人才的场所,技工院校师资学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技能人才的培养,而在2015年的东莞市政府出台的《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中,并没有将技工院校纳入进去。这样一方面打击了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的积性;另一方面,也将影响到东莞市技能人才的培养成效,对东莞经济的长远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据统计,目前我市全市培养鉴定近30万技能人才,而高技能人才只有4.2万人,这远远不能满足东莞市的社会需求。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全球制造业企业落户我市,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情况愈加严重,许多企业招不到优秀的技工,这成为制约东莞市制造业发展的“瓶颈”。

  最近,教育主管部门正在起草《(2017-2022)东莞市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为了满足东莞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培养出更多适应企业发展的有知识有能力的高技能人才,有必要将技工院校教师的学历提升纳入新增东莞市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建    议:

  1.尽快出台新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2〕10号)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方案(修订)》要求,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我市教师队伍(包括技工院校)的学历水平,尽快制定出台《新增(2017-2022)东莞市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将技工院校教师的学历提升纳入新增东莞市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并给予参与学历提升的技工院校教师一定资助。

  2.加强组织领导

  在我市成立教师学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应各镇街和学校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教师学历提升工作责任第一人。

  由市人力资源局成立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应镇街镇长和技工院校的校长作为工作组成员,各技工院校校长做为教师学历提升工作责任第一人。

  3.做好统筹规划

  根据我市创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教师学历要求,人力资源局和市教育局同步制定年度提升计划,明确我市中小学和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年度计划指标,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学历提升工作,组织定期督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完善相关考核制度

  将教师学历达标与提升工作列入镇街、学校和校长评优评先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将教师学历达标与提升工作列入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将教师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可以计算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4.加强经费保障

  将技工院校的教师学历提升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标准与《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相同。具体为:幼儿园教师参加大专学历提升每人补助3750元,小学和初中教师参加本科学历提升每人补助4200元,高中(包括技工院校)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提升每人补助12000元,所需经费列入市教育局年度经费预算解决。参加提升学历的教师凭毕业证或学位证领取补助,从领取录取通知书当年开始计算,承诺必须在东莞继续工作五年或以上。

  通过将技工院校教师的学历提升纳入新增东莞市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对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同时也能为东莞培养一批有高知背景的高技能人才,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服务。



提案者 张华
部门答复

财政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21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送来《关于将技工院校纳入我市新增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建议》(东莞市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80214号)收悉。提案建议将技工院校教师纳入我市下一阶段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参照高中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提升每人补助12000元的标准给予技工院校教师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市教育局年度经费预算解决。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以下简称“《方案》”),目前我市对在2015-2017年入学并在2020年前取得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给予学历提升补助,其中,幼儿园教师参加大专学历提升每人补助3750元,小学和初中教师参加本科学历提升每人补助4200元,高中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提升每人补助12000元,所需经费列入市教育局年度经费预算解决,但《方案》未将技工院校教师纳入补助范围。经了解,贵局目前正在起草我市2018-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促进我市技工教育水平提高,贵局可考虑会同市人力资源局研究将技工院校教师纳入相关政策补助范围,拟定资金补助方案后报市政府审定。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4日

  (联系人:彭炜甜,电话:22831117)


教育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14号提案的答复

  张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技工院校纳入我市新增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建议收悉。现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和关注技工院校教师专业发展。技工院校是提升我市劳动者技能素质,培养现代化急需技能人才的重要阵地,是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科技进步、文化传承的重要力量。

  一、我市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现状

  目前我市现有市属技工院校7所,现有教师978人,其中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有109人,本科734人,大专140人,大专以下2人。

  二、有关技工院校教师学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第四点“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及《广东省技工学校合格评估标准》第四点“文化技术理论教师的基本要求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是:大专层次以上学历。”

  三、教师学历的调查情况

  经过调查,市属技工院校教师学历和提升意向情况如下表:

  学历层次

  教师类别

  教师总数 研究生或以上人数 本科 大专 大专或以下

  现有人数 其中:有提升意向的人数 现有人数 其中:有提升意向的人数 现有人数 其中:有提升意向的人数

  理论及实习教师 899 101 672 273 88 55 2 1

  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79 8 62 7 52 37 0 0

  合计 978 109 734 280 140 92 2 1

  根据《广东省技工学校合格评估标准》的要求,我市技工院校文化技术理论教师需要提升到本科学历的有90人,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需要提升到大专层次以上学历的有2人。

  若参照《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按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比例达20%要求计算,市属技工院校教师需要提升到研究生学历的人数为87人。

  四、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高素质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为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打造人力资源新优势,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打造学历高,专业素质能力强的教师队伍,确保保技工教育的质量和生命力。

  为进一步提升技工院校教师学历层次,制定我市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一是建立学历提升激励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落实相应提升补助政策。二是制定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年度计划指标,将提升责任分解到校,任务落实到教师。三是建立学历提升考核机制,将技工院校教师学历达标与提升工作列入学校和校长考核内容。四是完善学历提升管理制度。为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帮助教师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完成学历提升任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可以计算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力资源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21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贵单位转来的《关于将技工院校纳入我市新增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张华委员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将技工院校纳入我市新增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建议》,作为该提案的会办单位,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结合提案内容,为提高我市教育教学的总体水平,调动教师提升学历的积极性,采纳提案中将技工院校纳入我市新增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建议。

目前我市现有市属技工院校7所,其中7所为市属技工院校。现有教师978人,其中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有109人,本科734人,大专140人,大专以下2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第四点“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及《广东省技工学校合格评估标准》第四点“文化技术理论教师的基本要求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是:大专层次以上学历。”据此,我市技工院校教师学历的要求是文化技术理论教师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大专层次以上学历。

根据前期对我市市属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的摸底发现(详见表1),现有90人从事理论及实习教师岗位,且学历只有本科以下,暂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目前,各校鼓励教师提升学历,实行学历与工资计发相关联,教师通过自筹方式,进行学历提升。

表1 我市市属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意向统计表


责任领导:赵毅

承办人姓名:陈浩东

联系电话:22203619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8年5月 8 日





办理单位 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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