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13)关于解决机动车路边违停乱放的建议

内    容:

  根据公安部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广深佛莞的总汽车保有量首次突破千万辆。截至今年6月底,四大城市总汽车保有量高达1010万辆。在四大城市的排名中,东莞保有量首次超过广州,排名全省第二,仅次于深圳;在全国排名第十,领先广州、武汉、杭州、南京等大型省会城市。根据东莞车管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东莞的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250万辆。2017年上半年东莞的月上牌量超过3万辆。(来源:东莞阳光网等多家政府网络媒体平台)

  由于近年来车辆的激增,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几乎成了各个镇街的通病,虽然城管、交警等多个部门也出台了多种严厉的治堵措施,但也只是止一时之“痛”,如何还大家一个畅通的道路,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什么很多车主宁愿冒被罚、被剐蹭的风险也要违章停在路边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1、方便。将车停在路边确实比较方便快捷,有些车主是为了图自己一时之便将车随意停放在路边,这种情况在市场、商圈或店铺门口比较突出。

  2、省钱。目前东莞路边停车位大多不收费,而停车场绝大部分是收费的,加之有些停车场收费设置不合理,肆意涨价,导致不少市民贪便宜停路边。

  3、违法成本低。目前比较有效的惩罚机制主要还是靠交警部门“抄罚单”,但东莞的警力配置严重不足,即使交警加班加点,相对于众多违停的车辆而言,也是杯水车薪。而且存在出警查罚的时候违章车辆会驶离,交警一走又“故技重施”。特别大型密集住宅区路段,周而复始的存在这种“罚就走,走了停”的怪圈,很多车主都存在侥幸心理,明知故犯。

  4、车位配置不合理。随着近年来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一些早期开发的楼盘、商圈等车位配置明显不足,出现“僧多粥少”的矛盾,导致车主占道停放。


建    议:

  1、按停放时间、区域性质科学设置路边停车位。根据区域性质,路边停车位可分为不同的停放时间段,全天泊位、非高峰(限时)泊位以及夜间泊位三种(如图)。

  ① 全天泊位                   ②非高峰(限时)泊位                ③夜间泊位

  【备注:考虑到停车的方便性,建议有条件的路段划这种斜车位,更利于车辆的进出,也可大大降低因停车而引发的碰撞、剐蹭事故】

  2、制定科学合理的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差异化收费。可根据车位所处的区域、停放的时间段等进行差异化收费。此举可借鉴其它城市的先进做法,例如深圳,设置停车泊位路段均设置了停车收费公示牌,驾驶人根据牌面提示进行停车。停车收费公示牌分为三部分:牌面上部分用显著文字标注了泊位可停车时段(全日、夜间和非高峰)。牌面中部对具体准停的时段进行了明确。牌面下部主要对该泊位路段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等进行了明确,并依法标明了项目收费依据、收费单位及监管单位等名称及电话。

  3、实行便捷的缴费方式。目前大家比较熟悉的是微信支付,但现行的微信支付对于临停车而言还是不够快捷。目前,做的比较好的城市是杭州和深圳,杭州是跟支付宝合作采用的是“无感支付”;深圳则是购买社会服务跟某公司合作,开发了一款专用的路边停车APP,可以做到预缴预存、后缴后补、超时罚款。

  4、合理利用公益资源,引导市民不随意滥用、占用公益停车位。在东莞其实还有不少公益的免费停车位(场),一般存在于行政办事单位、学校、公共广场周边等。以市政中心广场为例,偌大的广场却常常一位难求,致使不少晨练或办事的群众将车停在道路两旁,挤占了正常的行车道。加大力度整治僵尸车、报废车辆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公益停车位(场)的设置初衷应该是便民,但有些市民为图省钱长期占用,致使公益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可考虑公益停车位设置合理的免费时间,超时计费,以提高车位的流动停放率。

  5、推动高科技手段,借助无人机、电子监控等设备进行违章乱停的查处力度,提高效率和准确率。目前我市绝大多数违章停放还是靠交警人工“抄罚”,但是交警除此项工作外还有路道安全保障、其它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高峰岗位、交通事故处治、警卫保卫工作等等,以南城为例仅此一项工作就耗费不少警力,每月平均查处违停约1500宗,且市民们多不理解直接将矛头对准交警,如果可以投放更多的智能电子设备,这样既可以减少人工作业量,缓解我市警力不足的矛盾,又可以缓和警民矛盾,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有效查处违停占道车辆。

  6、政府可借助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解决停车难题。目前,东莞的行政人员比较短缺,可以通过“政府引导+购买社会服务”的模式来共同解决这一困扰大众的民生问题。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部门答复

财政局:

  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建议第20180213号的答复意见

  市城乡规划局: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关于解决机动车路边违停乱放的建议》(第20180213号)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市财政每年都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年度预算申报情况,并结合当年政府财力状况,积极落实市直各职能部门开展交通拥堵治理方面支出,其中包括:建立东莞市综合交通模型、编制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交通发展白皮书、市区交通组织规划、市区交通组织微改革(微创新优化)以及完善电子警察设施等,较为有效地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开展。

  另外,为治理交通拥堵、路边乱停乱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管理水平,2018年市公安局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市区4个街道交警大队组建200人的交警铁骑队伍。各镇街交警大队根据市公安局的部署,相应组建各镇街交警铁骑队伍。下来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3日

  (联系人:梁慧恩,联系电话:22831186)


市规划局:

(B):类

东规议函〔2018〕118号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21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民革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机动车路边违停乱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贵市委会对我市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分析全面而深入。我市停车难问题已十分突出,但部份驾驶员素质不高、不计成本地贪图方便地乱停乱放让停车难上加难。为此,我局进行了认真的工作梳理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按停放时间、区域性质科学设置路边停车位”的建议,我局正在编制《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制订停车发展策略,调查分析中心城区四个街道主要道路的停车类泊位特征数据以及路内不同时段的停车需求,科学划设中心城区的停车分区,科学合理地制定不同分区的路内停车位划设方案,以确保能够充分挖掘市内道路停车潜力,从而协助解决我市停车难题。


领导签字:黄宇东

承办人姓名:沈穗湘

联系电话:18826803428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6月25日


市城管局:

  东综管函〔2018〕1691号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213号提案会办意见

  市规划局: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13号提案(关于解决机动车路边违停乱放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提出的按停放时间、区域性质科学设置路边停车位的建议,我局将进一步要求全市各园区、镇(街)在设置路边停车位时,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停车时段及泊位。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中心广场停车问题,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近期将对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实施智能化收费管理,进一步挖掘停车资源,合理分配,缓解中心广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三、关于运用高科技手段,优化配置管理路边停车位。我局建议利用新技术建立一套完整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提高车位利用率。系统在结构上可分为智慧路边停车系统、路外停车联网收费系统以及静态交通大数据体系3大部份。充分利用视频车牌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为市民驾车出行提供停车位的预订、导航、诱导、支付等一体化功能,帮助驾驶员快速寻找到合适的停车位,从而减少在路上行驶的车数量,缓解道路拥堵。

  项目实施建议由市发改局牵头,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示范区建设

  开展示范区项目,搭建智慧路边停车平台,先期将挑选热点路段路边停车位,并对区域内车主进行宣传推广,建立路边停车以临时停放为主的停车机制。

  第二阶段:全面推广

  政府主导进行全面推广,出台管理机制和办法,推动全市范围内所有路内泊位接入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第三阶段:静态交通一体化

  基于智慧路边停车平台,建设静态交通一体化管理平台,将全市路内泊位、路外停车场纳入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为停车设施规划、城市微卡口、调整片区停车需求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

  (联系人:黄彪 陈善钊,联系电话:28331099)


交警支队: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1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城乡规划局: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213号提案《关于解决机动车路边乱停乱放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停车设施不足与停车需求大的矛盾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机动车乱停放的问题对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针对日益突出的机动车乱停放问题,交警部门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对机动车占道停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一季度查处的违法停车总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1%,但由于停车难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交警部门的执法只能治标不治本。对于机动车乱停放的问题,必须要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综合治理,通过增加停车位和加大执法力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借助无人机、电子监控等设备进行违章乱停的查处力度,提高效率和准确率”的建议,因上级公安机关对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有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包括取证设备技术参数、采购过程、使用规范、执法流程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我支队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科技手段查处交通违法。接下来,我支队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停车位、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继续依法查处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减少因乱停车导致的交通拥堵,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4月18日


发展和改革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关于解决机动车路边违停乱放的建议》(第20180213号)悉。按照分工安排,我局为会办单位,现结合我局职能,就路内停车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一、非常认同提案中提出的“科学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的意见。这也是近年来国家、省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须积极推进的工作。去年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收费,利用价格杠杠促进停车服务资源利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我局将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服务收费,完善差别化收费制度,运用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近年我局制定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规定,要求停车设施经营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统一制定标价样式,在收费路段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路段、收费时限、计费方式、收费标准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

  二、对于提出停车经营者对路边停车采用互联网手段支付停车费的问题,由于路边停车位的规划、设置、管理等工作,主要由当地镇街政府负责,我局将向相关镇街反映相关建议。






办理单位 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发展和改革局,交警支队,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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