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11)关于加快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我市“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的建议

内    容: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商事登记改革,率先试行多项前端准入改革政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全市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增长。与此同时,“宽进”的成果还需“严管”来巩固,因此,必须快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转型方向相适应的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商事改革后续监管水平,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目前,现行的商改后续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信息资源不对称。目前,工商部门以及许多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仍在各自使用本部门的登记监管系统,并将本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信息推送至协同监管系统。现有的协同监管系统无法实现对非本部门信息的排查与筛选,一些涉及经营者个人隐私的信息(如联系方式)也因各部门系统的保护功能而无法显示,违法信息的推送更是因为行政流程的办理有一定的延迟性,导致各部门之间无法第一时间掌握市场主体动态信息,不利于对违法行为的风险预判与定向排查。

  二、监管内容不全面。在实施后续监管的过程中,部门监管人员、基层协管队伍、社区网格管理员在实地检查时,往往会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同一项目进行重复检查,导致行政资源的浪费;亦或是检查时仅针对几个特定项目,未能及时发现其他项目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除新登记市场主体和部分重点行业市场主体需100%检查之外,其余市场主体因数量过多,只能以抽查形式开展检查,导致一些经营多年的市场主体或是已停止经营的“死火”企业成为了检查盲点,未能实现对市场主体信息的全面排查。

  三、技术手段不完善。目前部门监管人员、基层协管队伍和社区网格管理员采集信息、上报线索、反馈后续处理情况以人工收集录入为主,比较耗费时间和人力,效率不高。尤其是在日常实地巡检中,还未能采用信息化、电子化手段提升巡查效率,从线索发现到移送需要一定的时间走流程,可能导致无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即时处置。


建    议:

  针对上述问题,在下一步探索商改后续监管、构建科学市场体系工作中,推动商改后续监管与“智网工程”对接融合,加大大数据应用,将是提升后续监管水平的重要内容。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库建设。依托我市“智网工程”基础信息平台,加快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与“智网工程”的数据对接。升级改造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各个模块,优化线索登记、智能推送、协同处理等功能。完善多部门互通的市场主体信息大数据库,开发数据高级筛选功能,使监管部门能按需对市场主体进行关联比对和定向排查,真正实现后续监管部门的信息联动。

  二、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应用。对社会关注、民生热点的市场主体重点领域,以及投诉举报热点行业,信访事件易发行业等,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把握市场主体的经营的规律和特征,对违法行为进行精准预判,化解区域性、系统性监管问题,尽量避免因存在监管盲点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通过分析研判,科学分派线索,由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精确打击,避免重复检查造成的行政资源浪费,优化部门监管联动。

  三、推动大数据监管手段创新。加快大数据库对应的后续监管APP软件开发,根据辖区实际需要定制巡查项目,如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许可办理、广告发布等。支持监管人员通过APP实地采集、录入信息、移交线索、反馈处理结果,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中的经营地址与APP中的电子地图进行关联定位,一旦发现不在登记地址经营可立即预警,并在APP中实现对市场主体基础信息、违法记录、经营者信息的查询功能,方便现场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线索移送。通过加快建设大数据平台支持的电子化移动监管手段,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部门答复

工商局:

民革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我市“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的建议》(第20180211号)收悉。作为该提案的主办单位,我局协同市政务服务办对提案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结合部门职能和我市实际,对提案内容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去年来,我市积极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一平台、三工程”,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信息化是科学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大数据应用是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发展的方向。根据提案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大数据应用,全面实施“互联网+监管”战略,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我市“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

  一、关于“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库建设”的建议

  我市积极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库建设,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数据信息归集,以此为基础开发应用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智网工程”商改后续监管模块,实现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拓展大数据资源的综合应用。一是因应商改后续监管入格工作需要,按照“智网系统统筹前端数据采集,协同监管系统统筹后续处理”的思路,开发数据对接系统,同时,密切与市智网办、市政务服务办以及相关市级监管部门协作,定期就对接融合、系统操作、许可办理和线索处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多次优化升级业务流程和系统功能。目前,已顺利实现业务流程在两个系统之间流转,监管任务和线索数据互通共享,全流程透明化管理。二是升级改造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线索管理模块,优化线上登记、智能识别、反馈关联、报表统计功能,实现一般行业和许可行业无证照线索分类,规范市镇两级线索流转机制、建立统一线索处理标准,线索科学分派,优化部门监管联动。三是完善部门互通的市场主体信息大数据库。依托智网信息平台和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将市场主体工商前端登记到部门、村(社区)后续监管中产生的海量、动态、多样化的业务数据有效整合,并与地理信息、房屋建筑等数据集合成有价值的信息数据库,为加强商改后续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建立全市一体化、一网式的信用公示门户,基于企业信息公示清单逐步实现涉企信用信息跨部门、跨领域的全面覆盖,通过整合关联形成企业信用全景画像,建成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为监管部门按需对市场主体进行关联比对和定向排查创造条件。

  下来,我市将按照相关业务需求,优化“智网工程”APP以及商改后续监管模块功能。继续加强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做好系统升级需求,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启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通报机制,完善数据归集管理机制,确保与国家、省信息公示系统同数同源,实现后续监管部门的信息联动。

  二、关于“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应用”的建议

  今年5月份,市市场监管办整合“智网工程”系统、协同监管系统、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资源,开发上线科学监管数据分析展示平台,对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数据进行实时归集、展示、分析、应用,从市级部门—镇级部门、镇—村(社区)两个维度,分析展示市场主体发展情况,镇街、部门工作情况和信息监管工作情况,为各级领导、镇街统筹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为基层部门开展工作提供直观参照。

  下来,将进一步挖掘数据价值,拓展数据应用,不断丰富科学监管数据分析展示平台的数据库内容,优化展现方式,提高平台的实用性。继续探索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把握市场主体的经营的规律和特征,发挥大数据在线索研判、决策分析、协调联动等方面的辅助支撑作用。逐步探索风险预警监管,对社会关注、民生热点的市场主体重点领域,以及投诉举报热点行业,信访事件易发行业等,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提高打击违法行为的精确性和靶向性。

  三、关于“推动大数据监管手段创新”的建议

  根据全市商改后续监管实际,我市将市场主体登记地址信息核查、开业经营情况核查、许可办理情况核查、无证照经营线索巡查和亮照、年报等“4+2”商改后续监管基础事项纳入“智网工程”入格事项。依托“智网工程”信息系统APP,开发商改后续监管模块,支持网格员通过手机APP开展实地核查、采集基础信息、发现移送线索以及跟踪问题整改,实现移动智能监管。今年以来,系统共向各镇街推送监管任务11.79万条,已反馈10.49万条,办结9.97万条,充分发挥了“哨兵”和“侦察兵”作用。

  下来,我市将结合全市“二标四实”工作进展情况,利用标准地址库规范市场主体地址登记,将标准作业图应用于登记前端地址信息申报采集,筑牢工商前端的虚假注册防火墙。同时,根据全市商改后续监管和“智网工程”的对接融合情况,研究开发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移动智能APP的可行性,及早提出开发需求,通过APP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与监管信息进行关联,支持监管人员通过APP实地采集、录入查询信息、移交线索、反馈处理结果,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期盼一如既往地关注、重视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我们一定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不断改进完善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

  此复。


政务服务办:

  东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回复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11号提案意见的函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政协发来民革市委会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我市“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的建议》(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1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办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2013年10月我办配合市场监管办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建设了“东莞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各部门、各镇街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和应用,为东莞市商事登记后续监管提供了工作协同平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隔半小时将新登记或变更的商事主体信息上传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平台再将市场主体信息按照经营范围和住址关键词,自动推送至相应的许可部门、镇级部门、镇街商改办、村(社区),各许可部门及镇街部门、村(社区)接收到信息后,在规定的反馈时间内开展后续监管,并将监管结果反馈至平台。各部门、村(社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及其它部门的违法线索,使用线索移交模块,填写违法线索信息,移交给相应的主管部门处理。无法确定主管部门的,由市(镇街)统筹部门协调确定线索的处理部门并进行移交。

  目前系统涉及全市33个市直部门,1364个镇街部门,533个镇街园区,590个社区村,共计3000人左右使用本系统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及业务管理、监督操作。截止2018年4月11日,共计向部门推送市场主体信息158279条,向镇街社区推送市场主体信息457147条,部门反馈监管信息737002次,镇街反馈监管信息451876次。

  通过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已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部门监管力度和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部门监管从过去“等人敲门”办许可转变为“出门找人”办许可,后续审批许可和监管力度有效增强;监管方式明显优化,从原来依靠工商部门在注册登记前置审批的把关,转变为部门主动依行业进行审批监管,监管的有效性、协同性、针对性明显增强。为商事登记、后续市场监管、基层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等提供服务,实现协同监管,提高市场监管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接下来,我办将借鉴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宝贵建议,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办,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库建设,促成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与“智网工程”基础平台数据的对接,完善多部门互通的市场主体信息大数据库,开发数据高级筛选功能,使监管部门能按需对市场主体进行关联比对和定向排查;对社会关注、民生热点的市场主体重点领域,以及投诉举报热点行业,信访事件易发行业等,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力求对违法行为进行精准预判,促成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精确打击,避免因存在监管盲点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重复检查造成的行政资源浪费。

  东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18年4月30

  (联系人:柯丽婵   联系电话:22830331)





办理单位 工商局,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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