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39)关于提高土地资源整合效率,做好招商准备工作的建议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土地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生产因素,土地资源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和基础,但随着中央宏观政策的调控,土地等资源方面的宏观环境越来越紧。
  严格的土地审批制度,低数量低指标的可用土地面积已越来越成为我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瓶颈。一方面是土地资源的告急,另一方面土地浪费现象也存在。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有的企业尤其是一些乡镇企业因经营亏损或其他原因关停,造成土地空置、闲置在那里,或有的因债务土地使用权低偿给银行,但这些空置的厂房,土地能够合理利用的不够。为了进一步推动招商准备。

 

建议:

  1、强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由市政府责成各镇区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国土部门一要强化责任,严格奖惩,坚守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我市基本农田总量的长期稳定。二要从严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专题规划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力保有限的耕地资源真正成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
  2、积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开展闲置存量建设用地摸底工作,加大处置力度,力争把“死地”变为“活地”,努力提高闲置存量土地的利用效率。一是对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要加大土地闲置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力度,促使用地单位尽快完成投资;二是对无项目或无力投资的,要通过依法收回或土地转让,统一调剂、调整使用,保证重点项目用地;三是对关停企业及学校等空闲地,要根据其权属、规划等情况确定重新利用方式和途径,保证中、小项目用地;四是对已批未供土地,已建设的要尽快完善供地手续,未建设的要重新确定项目进行调整使用。五是要鼓励企业将闲置多余和开工不足的土地通过转让、入股及租赁等方式,提供给新上项止用地;六是动员占多用少的农村居民点撤并后向中心村、集镇集中,将多余的建设用地尽快调整到急需的重大建设项目,以缓解用地偏紧的压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加强项目预审,切实推进集约利用土地。国土资源部门一要主动会同市规划、发改等部门加强对项目和用地的预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供地政策,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优先保证重大项目、外商投资项目、节地项目。二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用地指标,依据规定的行业、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杜绝超指标用地,尽快建立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坚决杜绝借假项目圈占土地、宽打宽用、浪费土地行为。三要加强土地批后跟踪和监督管理,及时进行竣工审核,凡项目实际投资强度未达到土地出让规定要求的,要优先用足建设用地,新旧用地一并核算投资强度。
  4、注重做好土地资源整合工作。各镇区要结合乡镇行政区域调整的新情况,科学、合理进行规划调整。有关部门一要组织力量抓紧做好全市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工作力求把有限的用地指标重点向重点园区集中,确保园区重点项目用地的顺利实施。二要强化地籍基础业务工作,全面摸清被撤合乡镇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三要围绕中心村建设,尽力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让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空间。
  5、从严实施建设用地置换。要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一要尽最大努力办理相关的建设用地置换手续。二要对确实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设项目,由集体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的建设用地置换手续和按程序供地。
提案者 邓献伦
部门答复

市城乡规划局的答复:

东规议函〔2018〕49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3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国土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39号提案《关于提高土地资源整合效率,做好招商准备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提案人提出的注重做好土地资源整合,进一步推动招商准备工作的建议我局深表赞同。
二、加强项目预审,切实推进集约利用土地方面。对于经济效益好的重要区域、重大项目和倍增项目,我局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开设了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从而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增强镇街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三、做好土地资源整合工作方面。我局已牵头完成了全市各镇的总规修编与控规协调工作,同时牵头全市各镇基本完成了近规的编制工作,理顺总规与控规不协调的情况,在土地资源整合方面做到有规可依;同时我市已率先以松山湖为试点,摸索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打破土地行政壁垒,寻求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核心战略。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4月20日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的答复:
东国土资函〔2018〕2054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3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邓献伦委员: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39号提案《关于提高土地资源整合效率,做好招商准备工作的建议》收悉。该提案提出以下建议:1.强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2.积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3.加强项目预审,切实推进集约利用土地;4.注重做好土地资源整合工作;5.从严实施建设用地置换。我局认为合理可行,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现有主要做法
(一)增加建设用地规模
为保发展拓宽了空间,通过“四整四聚”方式,全市空间腾挪增加26.5万亩,规划期内全市共增加44.1万亩建设用地规模,最大限度拓展了我市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空间,特别是有力保障了全市重大平台、重点项目、交通、民生工程等用地。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
目前,通过强化对基本农田和耕地管控,本轮规划实际划定基本农田30.57万亩,耕地保有量36.88万亩,在数量上认真落实了规划的控制指标。但耕地的整体质量不高,全市纯耕地约21万亩,占耕地保有量39%,剩余的33万亩均为带K的可调整农用地,主要为鱼塘、带有坡度的果园和林地、甚至部分水库等,存在“上山下海”现象。虎门、长安等部分镇街已无连片且种植质量较好地块,耕地后备资源较为贫乏。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大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对零星分布、污染威胁大、生产条件已遭破坏等质量不符合基本农田要求的地块调出,有效地提升了耕地质量。
(三)创新土地空间管控
为保生态探索了新方法。针对过去“分散式”开发模式,在本轮规划编制中,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实行“三线合一”的空间管控方式,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三条边界红线,强化规划硬性约束,为保护生态、建设美丽东莞探索了新方法。我市“三线合一”的空间管控方式,得到国土部的高度认可,并积极推广应用到新一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四)深化“简政放权”工作
2017年5月份起,我局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除跨镇项目外)由原来仅委托给中心镇推广至全市各镇街(园区)国土部门进行审批,事项的申请单位无需再到市局办理,扩大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出镇的受益面;同时为做好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我们按照市政府、行政服务办的工作布置,梳理出该事项的的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并在网上公布,方便办事群众、企业参阅, 同时将审批信息纳入市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审批信息,以便其他部门查阅。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一)盘活低效建设用地
根据国家和省最新的政策方向,各地尤其珠三角地区的增量用地指标大幅缩减,实行以存量换增量的做法。因此,我市下来将重点提高低效建设用地的土地整理力度,为经济发展的土地需求提供用地保障。
(二)全面清查摸底闲置土地
我市已全面开展存量地和闲置地清查摸底工作,组织各分局补充完善建立了新台账。目前对闲置宗地形成原因进行分类,拟形成处置意见报建设用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监管小组,加大闲置地收储力度。
(三)闲置土地处置和利用方式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53号令(简称《办法》)。建设用地置换是该《办法》规定的闲置土地处置的一种方式,为贯彻落实《办法》,我市于2012年出台了《关于印发规范闲置土地置换程序的通知》(东府办〔2012〕115号),对建设用地置换的条件、审批程序等进行了规范。按照规定,建设用地置换仅适用于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的闲置土地的置换盘活。
一是由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以下几种处置方式: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
二是由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和无偿收回处置方式。
(四)启动存量土地规划工作
为更好地承接珠江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带来的优质项目,保障其用地需求,计划探索开展我市存量土地利用规划研究,以应对国家和省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政策的刚性约束。并协助规划部门,根据市轨道交通布局,挖掘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发展带周边的创新潜力地区,顺应城市发展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挖潜”转型的整体趋势,不再倚重通过新增用地来实现对预期各项建设项目的安排,同时也是为启动下一轮土规编制提供有力的数据及政策支撑。
(五)进一步推进村规及“多规融合”工作
结合我市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以及美丽村居专项行动,围绕各地的功能短板、民生需求、战略布局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以广深高速公路为基础,强化各村的核心功能、优化山水城特色格局、提升交通衔接及公共服务水平以及珠江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的营商环境。
(六)将城市更新项目纳入重大项目
为了拓展项目的承载空间,推动城市的发展和品质提升,我局将连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将城市更新类项目作为一个专门类别纳入市重大项目,并对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分类处理,推进城市更新的进程。
同时,建议规划部门积极开展新一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于改造规模、改造区域、改造时序等方面的统筹作用,明确城市更新单元的划定规则和强制性内容,划定一批近、中期实施改造的城市更新单元,提出改造要求和实施计划。
(七)探索产业项目专家评审机制
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形势下,为了保证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市发改局将协调招商部门加强项目的产业导向和效益导向,研究产业项目专家评审机制,从项目投资主体、投资强度、效益承诺、资源利用、产业类型、技术含量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确保招引项目的质量。
同时,对产业项目履约情况开展全面调研,进一步摸清全市产业项目效益情况、履约情况,深入分析项目履约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提高项目履约水平的监管措施,强化项目履约监管,督促投资者履行投资协议,确保产业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八)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规划审批效率
对于经济效益好的重要区域、重大项目和倍增项目,市规划局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开设了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从而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增强镇街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九)土地资源整合工作
目前,市规划局已牵头完成了全市各镇的总规修编与控规协调工作,同时牵头全市各镇基本完成了近规的编制工作,理顺总规与控规不协调的情况,在土地资源整合方面做到有规可依。
同时,我市已率先以松山湖为试点,摸索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打破土地行政壁垒,寻求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核心战略。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

 

市发改局的答复:

市国土局:
  市政协提案第20180139号《关于提高土地资源整合效率,做好招商准备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能,提出回复意见如下:
  一、 开展存量土地排查、盘活存量土地利用空间
  为真正用好、用活、用实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快重大项目及重大平台的建设,推动固定投资的有效增长,建议国土部门摸清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三旧”改造用地等不同类型存量土地的权属、现状、规划等情况,建立台账,研究出台关于盘活存量土地空间、全面提升项目承载力的政策措施,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用地需求;同时对项目用地进度和产出效益进行评估、考核,促进集约节约用地,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利用空间。
  二、修编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将城市更新项目纳入重大项目
  为了拓展项目的承载空间,推动城市的发展和品质提升,我局将积极研究将城市更新类项目作为一个专门类别纳入市重大项目,并对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分类处理,推进城市更新的进程。同时,建议规划部门积极开展新一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于改造规模、改造区域、改造时序等方面的统筹作用,明确城市更新单元的划定规则和强制性内容,划定一批近、中期实施改造的城市更新单元,提出改造要求和实施计划。
  三、探索产业项目专家评审机制,提高项目的产业导向和效益导向
  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形势下,为了保证“好钢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 我局将协调招商部门加强项目的产业导向和效益导向,研究产业项目专家评审机制,从项目投资主体、投资强度、效益承诺、资源利用、产业类型、技术含量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确保招引项目的质量。同时对产业项目履约情况开展全面调研,进一步摸清全市产业项目效益情况、履约情况,深入分析项目履约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提高项目履约水平的监管措施,强化项目履约监管,督促投资者履行投资协议,确保产业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办理单位 国土局,市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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