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02)关于在我市建设专业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的建议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绿化美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居环境的改善,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都在提高,园林绿化废弃物总量不断激增,这些新增的大量垃圾,给城市的环卫及垃圾消纳系统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在正规的收集和处理顾及不到的地方,甚至出现随意焚烧或填埋的现象,带来新的空气或地下水污染的危害。因此,寻求园林绿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解决园林绿化栽培基质大量依赖泥炭资源的问题,对节约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实现生态经济良性循环具重要意义。
  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老百姓和政府职能部门仍将园林绿化废弃物归为绿化垃圾,对以其为原料开发生物有机肥、基质和生物能源等产品的价值和意义认识不足、了解不够。
  2、政策措施滞后。我国现有生物能源政策措施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弱、实施难度较大;缺乏扶持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激励措施和促进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配套措施政策。
  3、科技创新不够。在关键技术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上投入不足、力度不够。当前,处理技术不够成熟完善,生产加工设备寿命低、能耗高。
  4、缺乏行业标准。目前缺乏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和产品标准,致使相关技术缺乏质量控制,产品质量、规格参差不齐,严重阻碍相关产业的发展。
  5、缺失设施建设。据了解,我市同大多数城市一样,目前尚未建设专门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大部分园林绿化垃圾运至郊外垃圾场填埋,小部分随生活垃圾一起焚烧,仅有极少部分镇街是将园林绿化废弃物集中粉碎后焚烧。这两种办法既不符合环保要求,又浪费资金。
  

    议:

  1、加强宣传引导。政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倡合理使用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主题日等形式加大宣传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的可利用性,引导人们认识焚烧、烂弃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危害性,促进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充分利用。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使用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及其产品的好处和优越性。
  2、制定建设规划。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布点,提高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利用率,促进产业发展。在人力、物力及财力上大力支持科研院校和有关单位,深入研究突破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核心技术并实现广泛推广和应用。
  3、加大资金支持。财政部门需加大科技经费投入,解决现存的园林绿化废弃物加工利用技术问题,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设立专项基金对进行技术创新的企业给予表彰或一定的税收减免;尽最大可能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对企业的研发和生产进行财政补贴,使企业能够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补贴额度可以随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加快设施建设。建议在市域内分片区建设园林绿化垃圾的集中回收点和专门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相关职能部门要简化园林绿化垃圾回收点和处理站的建设审批手续,同时成立监督工作组,检查资金使用、处理方式及产品利用等。
  5、加强废物利用。由专门的垃圾处理站通过发酵、腐熟后加工等生态化处理,制成植物栽培基质、绿色堆肥、绿地覆盖物及土壤改良剂等相关产品,利用树枝粉碎机加工的物料,还可以做树木、花卉的底肥使用,这样既达到了绿化环保又做到了废弃物再次循环利用的目的,可以说是一举两得。还可由政府或垃圾处理站购买压缩车,将园林绿化废弃物在集中回收点压缩后运往垃圾处理站处理,一来增加运力,节约成本,而来可以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二次垃圾。
  总之,开发利用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对于改善城乡生态
  环境、构建和谐城市、增加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必将产生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提案者 王雪萍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市规划局
答复文号: 东规议函〔2018〕50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6日
联 系 人: 市规划局
联系方式: 22383622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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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东规议函〔2018〕50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0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城管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02号《关于在我市建设专业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局原则支持建设专业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的相关工作。
二、该项目的专项规划由贵局统筹,专项规划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我局将相关专项规划内容纳入城市规划,具体项目需到我局办理规划许可的,我局将积极配合,加快办理。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4月24日

(联系人:文锡华;电话:22383622)


 
答复单位: 国土局
答复文号: 东国土资函〔2018〕1319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14日
联 系 人: 蒋文倩,徐建伟
联系方式: 26983593,2698382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东国土资函〔2018〕1319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20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02号提案《关于在我市建设专业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的建议》收悉。本提案关于在我市建设专业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的建议,内容详实全面,对于解决我市绿化垃圾问题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局完全赞同。一直以来,我局作为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城管等部门,做好垃圾处理站选址等用地服务工作。现结合我局职能提出意见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城市绿化面积迅速增长。绿化修剪产生的树枝草屑以及枯枝、落叶等,形成了大量的园林绿化垃圾。但由于我市绿化垃圾处理能力、空间有限,不同程度出现随意焚烧或填埋的现象,从而容易引发新的空气或土壤污染问题。
建设园林绿化垃圾的集中回收点和专门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对于发展循环经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项目落地建设问题,近年来,积极推进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开发了用地报批网上审批系统,实行网上并联审核,在审核方式与标准上实行了与上级部门“步调一致”,是全省第一个实现用地报批全流程信息化审核的城市,平均报批时间从6个月缩减到2.5个月,大大压缩了项目落地时间。为进一步加快设施建设,促进项目早日投产运营,下来,我局将充分利用省政府下放事权的契机,优化征地报批流程,精简材料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大幅度提高征地审批效率。与此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承诺制、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审批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供地审批效率,为项目落地提供更快更好的用地服务保障。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1日

(联系人:蒋文倩,徐建伟;电话:26983593,26983823)
 
答复单位: 市城管局
答复文号: 东综管函〔2018〕1395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联 系 人: 城管局
联系方式: 1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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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A ):类
  东综管函〔2018〕1395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202号提案的答复
  王雪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建设专业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园林废弃物相关情况
  近年来,为推进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模式,我局通过资料查阅和实地考察,认真分析了我市园林废弃物的现状及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与计划。根据我局实地调研,各园区、镇(街)城管分局直管项目园林废弃物2015年、2016年、2017年产生量分别约为210吨/天、260吨/天、300吨/天;我局直管项目园林废弃物2015年、2016年、2017年产生量分别约为33吨/天、35吨/天、40吨/天。
  二、我局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加紧出台全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目前,我局制定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计划逐步推进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强制分类收运处理,探索园林废弃物分类收运处理模式。
  (二)制定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目前,我局正在编制《东莞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5)》,规划中针对绿化废弃物循环利用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在绿化枯枝落叶循环项目建设、技术研发、日常管理经费方面作适当倾斜和专项投入,并将绿化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范围。二是建议在现有的垃圾站点增设切枝机,对绿化垃圾进行粉碎加工处理,后作为绿地基质放入树盘,有利于促进土壤团粒结构的形成而改良土壤。三是建议在试点区中先建设小型处理工场,初步实现绿化树枝废弃物科学处置和循环利用,将减少绿化树枝废弃物处理和购买肥料支出。四是建议根据园林绿化面积,科学合理设置废弃物收集点,以方便收集园林植物废弃物。
  三、下来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业指导监督
  完善园林绿化养护制度,加强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对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园林废弃物的管理。另外,加大宣传引导,鼓励相关企业创新技术,积极参与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二)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程序召开专家评审会,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三)推动园林废弃物循环利用试点工作
  指导各园区、镇(街)结合属地实际情况摸索园林废弃物处理模式,鼓励和倡导其利用废弃地、闲置地等开展园林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
  领导签名:
  承办人姓名:方良英
  联系电话:22012557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
  
 
答复单位: 松山湖(生态园)
答复文号: 松山湖函〔2018〕511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09日
联 系 人: 黄志勇
联系方式: 1358097319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2018020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的函
  
市城管局:
  东莞市政协第20180202号提案《关于在我市建设专业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松山湖实际,我委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我委积极推动园区绿化垃圾再生循环利用,并对园区绿化垃圾现状、存在问题和资源利用化途径组织开展了多次实地调研和专家论证。2016年7月,我委制定了完成《园区生物质燃料棒项目建议书》,“园区绿色垃圾生产生物质燃料棒项目”将园区收割所得的湿地植物和园林绿化垃圾有机结合,应用于生物质燃料的制作,对于解决绿化垃圾处理和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实现资源再生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目前,该项目已列入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重点工作项目库。接下来,我委将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的开展。
  专此函达。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5月8日
 
答复单位: 道滘镇
答复文号: 20180202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14日
联 系 人: 道滘镇
联系方式: 81332104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城管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02号《关于在我市建设专业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的建议》收悉。经我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会同规划所、环保分局对王雪萍代表“关于在我市建设专业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的建议”进行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目前,国家、省、市大力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园林绿化垃圾作为一种占比较大的可再生资源,建立,对其进行规范、有效收集、运输和处理,将资源循环再用,可减少垃圾收处压力,符合国家生态环保政策意向。据了解,我市暂未有由政府层面设立的园林废弃物收集处置机构。由于各个镇街地理位置不同、森林绿化面积不同,产生园林绿化垃圾量也不尽相同。建议从全市层面,深入调研建站需求,合理建设站点,可通过分片建站等模式,完善全市绿化垃圾处置站点配套。由于绿化垃圾处置后的产品具有一定市场价值,亦可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绿化垃圾处理产业,盘活园林绿化垃圾循环利用。



办理单位 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道滘镇,松山湖(生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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