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99)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

20149月底以来,东莞市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模式,为全市592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了法律服务,通过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调解纠纷、为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等形式,使居民享受到在家门口的免费法律服务。经过这几年的推广实施,引导了众多民众运用法律手段和法律思维去解决问题纠纷,维护了居民权益,协助化解村居中的矛盾纠纷,保障了社区和谐稳定,效果显著。但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主要问题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较少,个别法律顾问责任心不强,长效工作机制不完善,法律服务效率不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宣传力度不够等方面。

    议: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极大地满足了居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笔者以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更及时更便捷地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法律服务的权利。
  1.市司法局要对法律顾问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要针对国家有关农村政策、社情民意及相关法律业务等,切实增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筛选村居法律顾问的时候一定要注重农村法务处理实践,熟悉农村工作,真正能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以村民维权机制建设为核心,充分保障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积极协调村民之间利益关系。确保专业化法律服务及时到位和适合当地民情。
  2.双向选择,社区有权择优直接选择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模式,结合统一由司法局指派法律顾问的聘任模式,增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责任感,以促进服务质量,及能让社区律师顾问能更好的融入社区法律事务。
  3.完善重大事项参与机制。明确社区法律顾问应当参与社区重大事项的权利和责任,对社区重大经济、民生、社会管理、换届选举等重大工作应当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相关行政部门应做好村(社区)两委干部与法律顾问的协调工作,涉及重大涉法的事务法律顾问能列席两委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就重大涉法事务等事宜直接陈述意见,而无需转述。
  4.律师事务所内部成立社区法律顾问事宜讨论机制,就社区法律事务可以多方面多位律师参与讨论,形成法律意见,对于社区涉及法律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当形成会议记录,书面备案,书面出具法律意见,保证服务质量。
  5.加强律所与村居的联系沟通。一方面,社区法律顾问除固定下社区值班之外,村(社区)联络员与社区法律顾问同时还可以上门走访,积极收集和了解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且,社区居民也可以上门去律师所咨询意见,多种形式并存。另一方面,采用微博、微信等新型传媒方式,进行法律顾问工作宣传,引导社区群众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矛盾。
  6.大力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通过会议宣讲、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等多渠道、多形式,可以尝试建立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制作二维码方便村民与法律顾问交流、咨询。加大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宣传力度,扩大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提案者 汤瑞刚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司法局
答复文号: 东司函〔2018〕30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0日
联 系 人: 司法局
联系方式: 肖:1358080866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汤瑞刚委员:
  市政协十二届第四次会议20180199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涉及我局“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能。现根据我局职能实际,答复如下:
  自2014年10月起,市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当年即实现全市58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全覆盖,很多好的经验做法被央视国际台、《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广东卫视、《小康》、《求是》、《人民调解》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中央政法委、广东省司法厅等上级单位都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和表彰,并已取得了扎实的工作成效和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工作数据
  截至2018年2月底,全市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接访咨询44966件,开展“送法上门”7731场次,为村(居)出具法律意见书2144件,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1件,参与调处纠纷2268件,协助所在村(社区)追回拖欠款34137.3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市、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法律顾问律师间的工作交流,提升法律顾问律师的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时效性与针对性,我局于2017年6月15日前相继在各层级间建立或规范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 660个,群成员总数达12462名。
  二、工作情况
  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项机制运行畅顺,已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备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常态。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我市村(社区)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升了基层依法管理水平,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主要做法:
  (一)从优遴选,加强培训,优化村社法律顾问队伍
  律师是有效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关键和服务承接主体,必须配齐配强。我市律师资源充足,律师参与积极性高。一是建立备选律师库,从优遴选法律顾问。以村(社区)和律师双向选择为原则,挑选大局意识强、政治素质好,熟悉东莞社情民意、业务能力强且有2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人选。为保证工作质量,限定1名律师只能担任1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每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两次评估考核,及时更换和调整不合格律师。目前我市备选律师库的报名律师达354名,每年都有新的律师申请入库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二是强化综合素质教育,开展多种业务培训。先后邀请省厅有关领导前来授课,每年举办集中培训,使全市律师准确理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在开展基层常见法律问题教育培训、熟悉各类业务操作指引以及当地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的同时,对律师开展相关形势政策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律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执业操守。律师协会专门成立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以集中培训、专题沙龙、业务研讨等方式不断增强律师业务能力。连续两年我局联合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共同举办了主题为“农村土地流转实务及法律风险防范”和“三旧改造中涉及法律问题”的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全市588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和150多名赴韶关从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对口援助的律师参加了培训。同时还邀请了多名优秀的法律顾问进行经验介绍,通过工作经验分享、总结成绩找问题,大力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村(社区)的能力和水平。全市32个镇街司法分局每年对本地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及法律助理进行实操技能的培训,并广泛开展工作座谈,文化沙龙,研讨如何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等一系列问题,帮助法律顾问了解本地区的社情民意、法律服务需求、重点难点问题等等。通过强化各种培训,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更加到位和接地气,服务内容更丰富和贴近实际。
  (二)积极参与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社会管理、换届选举等重大工作
  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法律顾问合同》和省厅要求,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积极参与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社会管理、换届选举等重大工作,邀请法律顾问就重大涉法事务等列席村居两委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为村(社区)提供法律专业意见。
  (三)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加强律师所、律师与村居的联系沟通
  开发手机APP客户端,实现网络管理全覆盖。市局建立“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群”、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建立“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管理协调群”、分局建立“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协调群”、村(社区)及法律顾问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服务群”。同时实现律师到村(社区)服务手机签到制度(向司法分局签到),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公众号,加强律师所、律师与村居的联系沟通,为组织管理部门、律师所以及法律顾问、社区群众和村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采用微博、微信等新型传媒方式,进行法律顾问工作宣传,引导村(社区)群众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提升村社法律顾问工作自豪感
  在工作中我们注重挖掘、推介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利用宣传栏、网站、普法微信等各种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专题宣传,并把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先进典型事迹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专项宣传,每月宣传1名先进工作人物或典型事迹。目前已编印宣传挂图20万多套,派发宣传小册子100多万份,组织各类媒体报道100余次。央视国际台、《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广东卫视、《小康》、《人民调解》等媒体先后对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做法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每月的《东莞日报》都有两期《法治东莞》专刊特设“驻村(社区)律师日志”栏目,用第一人称视角,持续系列地报道了李召明、骆涛、王小渊和李道君等我市驻村(社区)律师的形象风采与工作故事。为了更生动形象地让群众了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市局专门制作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公益宣传片,在全市媒体上进行播放,各镇街也纷纷拍摄各有特色的公益广告进行宣传。我们还制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H5微信宣传和《入村送法》宣传手册,把优秀法律顾问的事迹和案件编辑成册,广泛派发,进一步提升了该项工作的群众知晓率。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通过三年多的努力,而今有法律问题找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已成为我市基层干部、群众的新常态,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成效正在基层逐步显现。法律顾问通过法制宣传、为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修订村规民约等,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风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如何在政府购买服务和律师公益参与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提高律师参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如何组织好、用好法律顾问这支队伍,成为政府的一支专业的基层法律骨干力量;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和服务针对性,增加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如何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能让村(社区)法律顾问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出现,真正实现法律顾问随时在群众身边等,都是我们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是健全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在政法委的牵头协调下,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商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结合村居换届后有关工作,有效发挥村社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协助换届后的村(居)委会依法管理村社事务。三是建立健全各类微信工作交流平台,让村民有法律问题时可以及时找到村(社区)法律顾问,真正实现法律顾问随时在群众身边。四是进一步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队伍,加大对律师的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律师服务基层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极少数律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五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片,在市镇两级电台、电视台以及户外led墙面滚动播放。六是加强工作督导、严格检查评估,进一步促进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以法治手段助推东莞高水平崛起。
  
 
答复单位: 民政局
答复文号: 东民函〔2018〕438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6日
联 系 人: 民政局
联系方式: 2283250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民函〔2018〕438号
  关于报送第20180199号政协提案
  会办意见的函
  市司法局:
  市政协第2018019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报送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协助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覆盖全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方面,大力开展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整合政府各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服务窗口及平台载体,为基层群众打造“一站式”的服务办事平台。其中,每个村(社区)均配有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指引、公证指引、司法鉴定指引等9项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全市所有村(社区)已全部建成了公共服务中心,实现了基层法律服务平台的全覆盖。另一方面,探索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出台《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共选取39个村(社区)作为试点探索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其中,要求协商中重视吸纳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协商活动,切实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组织试点村(社区)抓好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借助市民学校、警务室、党员活动室、网络论坛、微信平台等载体,建立村民议事大厅,以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决策听证会、民情恳谈会等名义邀请非户籍常住人口代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企业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等人群参与基层事务协商,扩大村(居)民自治的参与范围,完善村(社区)重大事项参与机制。
  东莞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5日


办理单位 司法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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