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244号提案的答复
陈锐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提案提出了我市在创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以下简称“创先”工作)过程中需重点解决的若干问题,很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市“创先”工作已启动,提案所提的问题,部分已解决,部分正在推进。现结合我市的“创先”工作情况就提案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创先”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即创建教育强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地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战略部署。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我市提出了在2015年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先进市的目标。从提出“创先”目标以来,我们以抓薄弱、保优势、促提高为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根据对创建指标达标情况的进度跟踪,截至2014年2月,55项督导评估指标中,我市已有48项已达到预定的目标,还有7项也将在今年下半年达标,预计在2015年上半年向能省提出申报,接受评估验收。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如下:
(一)科学规划系统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做好教育创先工作,我们不断加强对创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科学规划、系统部署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从制度和组织上保证了全市创先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建立了 “创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创先”工作的统筹指导;二是先后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方案》、《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督导验收办法》等全市“创先”工作纲领性、指引性文件,为全市“创先”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三是先后召开了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动员大会、创建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工作会议,对全市“创先”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四是实施指标进度定期跟踪制度,每季度对指标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及时了解和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困难。
(二)大力推动镇街创先,打好镇街教育发展基础
我市是市直接管辖镇街的地级市,全市教育现代化推进步伐的快慢,与各镇街的推进速度密切相关。为打好我市教育现代化基础,我们参照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了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督导评估制度,于2013年3月出台《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督导验收办法和方案》,并召开了“创建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工作会议”,开展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创建活动,在全市各镇街掀起了教育“创先”热潮。同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力争2013年10个镇街完成创建、2014年70%的镇街完成创建、2016年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促使各镇街通过创建活动,找出、找准本镇街教育工作与教育现代化指标要求的差距,克服弱点、破解难点、争创亮点,推动各镇街实现教育事业新的跨越式发展,加快全市教育现代化步伐。去年,已有莞城、东城、塘厦、长安、寮步、石龙、南城、樟木头、中堂、洪梅等10个镇街成功创建为“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有21个镇街计划在今年提出申报,接受评估验收。预计到2015年上半年,全市32个镇街全部建成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
(三)加大教育投入保障力度,不断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根据省督导评估指标中“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连续三年比上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或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高于省规定”的必达指标要求,我局和市财政局认真分析我市情况,确定我市在此指标的目标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的目标是从2012年起每年均高于省规定,并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以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文的方式,向各镇街下达教育财政投入目标任务。同时,我们通过提高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供给水平、实施免费中职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实行财政补助,设立直属学校设施设备购置资金、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民办学校奖励资金、学前教育补助资金、校车财政补贴资金等方式,不断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在财政投入上为教育发展保驾护航。2012年我市财政教育支出金额为92.52亿元,占我市2012年公共财政支出的24.01%,高于省下达给我市2012年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23.49%的工作任务,2013年我市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为24.07%,也高于省要求。2014年的教育支出也按要求做好了规划。
(四)狠抓落实攻坚克难,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实际和创先评估指标体系,对重点、难点问题,我们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政策做法,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增强创建成效。
1.推进基础教育“十项工程”。我们以对学生终身发展和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抓手,推出了“十二五”期间基础教育“十项工程”(分别是学前教育普惠工程、初中教育提升工程、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工程、民办学校促进工程、新莞人子女就学工程、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工程、高效课堂工程、师资素质提升工程、教育信息化推进工程、教育教学科学评价工程),着力提升东莞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目前,我市从学前到高中15年教育的普及成果、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初中毕业生升学率、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优良率、每万人口市属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中职学校在校生人数、中职教育双证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等多项指标都能高于省的标准。普通高考总录取率、每万户籍人口升重点人数、每万户籍人口升本科人数、每万户籍人口升大学人数等四项衡量高考质量的指标在2013年再次排在全省第一位。
2.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优质化建设。针对我市民办学校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我市出台了民办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建设财政扶持政策,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的通知》,并定期向全市通报各镇街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化以上学校建设情况,督促各镇街按计划推进学校规范化建设,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如期完成。至2014年2月,我市共有义务教育规范化民办学校206所,占全市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总数的83.4%,提前达到80%以上的指标A级标准。市三星级以上民办学校也达185所,比例达74.9%。同时,为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我们切实加强民办学校行政管理干部与教师的培养,2013年,我局选派65名民办中小学校长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提高班、高级研修班和现代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专题培训班等,将“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作为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民办学校已纳入我市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正逐步完善我市民办学校教师注册制度,已注册的民办教师,可以在我市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选择项目,与公办教师一样参加各专项技能培训,培训结束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三)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1.积极实施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努力为群众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比例。目前,全市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已达80%。
2.加快公办园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快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快促进公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2012-2013年,我市连续两年将新增一批公办幼儿园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目前,全市共有公办(集体办)幼儿园191所,占比22.4 %。
3.积极推进幼儿园规范化、优质化建设。印发了《关于推进东莞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镇街创建进度的督促指导。至2014年2月,全市规范化幼儿园从2012年底的112所提高到724所,占比达85%,优质幼儿园也从2012年底的112所提高到253所,占比30.1%,预计今年上半年,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能达到95%以上的指标A级标准,优质园比例也能达到B级以上标准要求。
4.实行学前教育财政补助。实施幼师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园长、教师、保育员等各类培训活动,市财政按一定标准对幼师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大专学历进修给予补助。
5.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根据 “5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省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的评估验收要求,为改变我市没有创建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的情况,我们加强与省沟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镇街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规划,加强对各镇街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力争到2014年,全市有50%左右的镇街创建成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去年,已有长安、寮步、桥头、常平、凤岗、塘厦、东坑、清溪、石龙等9个镇街顺利通过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验收,今年上半年,也已有12个镇街向省提出申报。预计随着上半年申报的镇街通过评估验收,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工作指标也达到A级标准要求。
6.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我们通过调整中职学校招生政策、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开展示范校和省重点专业建设、推进免费中职教育、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加强中职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我市民办中职学校上等级和转型发展等一系列举措,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并建立了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我市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加快全市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2013年,我们撤并办学条件和水平较差的中职中职学校1所,新增省重点职业学校1所、省示范性重点职校1所,目前,全市有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校达11所,比例为44%,有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中职学校已开考专业双证率达100%,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98.1%,除省重点职业学校比例还要继续努力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职学校已开考专业双证率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检查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指标都已达到A级标准要求。
7.积极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教育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莞人到我市务工、创业,其随迁子女到我市接受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更好地解决新莞人子女在我市接受教育的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我局要求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将新莞人子女义务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户籍和非户籍适龄学童做好摸底统计,了解适龄学童的入学需求和发展趋势,做好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同时,我们还要求各镇街认真执行积分制入学政策,鼓励镇街挖潜扩容,按每年递增10%的比例增加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满足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需求。我们还鼓励公办学位比较饱和的镇尝试向辖区内优质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由市镇财政按照二级办学体制经费分担办法免收新莞人子女学杂费,扩大新莞人子女的受惠面积。2013年,全市为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提供22497个学位(含企业人才子女学位),比上年增加2276个,增幅11.3%;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莞人子女在校生人数达154524人,占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49.96%,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2013年,出台《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建立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长效机制。
8.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系数的监控工作,指导各镇街按省的标准要求,均衡配置生均教育资源,实现镇街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的生均教育资源优质均衡,推进教育公平。据省反馈的2013年秋季各学校上报的各项基础教育数据统计,我市各镇街的区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差异系数都符合评估标准要求。二是全面推进初中教育质量提升,初中结对帮扶、同步提升机制逐步完善,薄弱初中提升明显。三是强化义务教育招生规划,督促各镇街、各学校按计划招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四是巩固、提高“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做好异地扩建东莞启智学校分校前期工作,充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9.全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科学规划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编制了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全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市已成功申报为教育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单位和广东省“粤教云”示范试用试点。建设本市优课微课资源平台,建成优课微课资源与教研管理一体化平台,形成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推进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建设,对民办学校光纤接入教育专网实行月租减半的优惠政策。目前,我市公办学校教育专网接入率已达100%,除部分新建设学校校园网正在建设外,其他学校均已建成,建成率为92.8%;民办学校教育专网接入率为93%,校园网建成率为74.39%。公办学校教育专网接入率、民办学校校园网建成率都已达到“创先”验收指标的A级标准,民办学校教育专网接入和公办学校校园网全覆盖将于2014年底前完成。
10.协调服务在莞高等教育。我市高校直属省教育厅管理,作为地市一级教育部门,我们对地方高校没有管理权限的,不直接参与高校的办学和决策,但作为高校的属地管理部门,我们以协调服务为职责,积极推进我市高等教育特色发展。我们建立健全了高校信息库,全面了解我市高校情况,积极推进东莞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建设,共同研究我市高校发展,大力推进、支持高校开展国际合作,积极推动高校创建省级以上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积极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下阶段的主要工作措施
经过前段时间的创建努力,我市的各项创建任务都如期推进,但部分指标任务仍需加紧落实,保证进度,创先档案材料也需启动收集整理。为顺利完成创建任务,确保2015年实现创建成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目标,我局将继续以巩固现有基础、改善薄弱环节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创先”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教育投入。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的规划工作,保障教育经费优先投入。确保2014和2015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比上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或高于省规定,确保必达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同时,会同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整合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合理设置和使用专项资金。依靠市税务部门,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确保规范管理和按规定用于教育发展。同时,也希望您能充分发挥您在财政部门工作的优势,确保我市教育投入的落实。
(二)加快未达标任务的工作进度。做好还没有达到评估验收标准要求的工作的进度规划,落实推进措施,倒排工期,全力促进。特别是在提高新莞人子女入读公校比例问题上,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我市新莞人学生的信息登记,及时掌握新莞人子女的数量、分布和流动趋势,科学制定教育发展规划,配置教育资源。加强与省的沟通,反映我市人口结构的实际情况,争取省的支持,更好解决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问题。
(三)全面提高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继续大力开展对全市各镇街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的督导评估,督促各镇街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各项指标数据的提高和镇街教育水平的提升。深入实施基础教育“十项工程”,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对全市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工作,积极培育基本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申报省、市一级幼儿园和规范化幼儿园,提高学前教育总体质量和水平。深入调整中职学校专业结构,推动中职学校从文科型为主向工科型为主转变,扶持指导条件较好、规模较大市信息技术学校、五星职业技术学校、南华职业技术学校创建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加强对各镇街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均衡优质发展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各镇街各学校按生均均衡优质的要求配置教育资源,严格按核定规模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现镇街内校际均衡。
(四)继续做好各项指标的监测跟踪。继续完善工作进度季度填报制度,每季度检查各部门指标任务、档案整理、宣传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适时召集各“创先”联席会议成员召开“创先”联席会议,通报“创先”进度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五)充分做好迎接省督导验收的准备。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做好创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在2014年9月初步建成档案资料库。同时,会同市委宣传部及各媒体做好创建宣传规划,做好“创先”社会宣传和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教育现代化是一个高位发展的目标,更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争创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是将我市教育发展水平提上一个新高度,为人民提供更优质教育服务的一个重要体现,但不是办教育的目标。下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开展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各类教育优质协调发展,满足人民对优质教育的需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幸福东莞做出更大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创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的继续关注,共同推动我市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