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85)关于加快发展东莞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的建议

东莞大规模开展机器换人,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东莞制造业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自身资金难以支撑庞大的置换设备资金需求。国内外经验证明,融资门槛较低的融资租赁是解决企业资金问题有效方式。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行业能否健康发展将直接影响到东莞机器换人的整体效果。然而,东莞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行业是一种新鲜事物,发展根基薄弱,还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1.设备融资租赁标准缺失。为有效进行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必须规范政府、
  出租人、供应商、承租人的行为,需要有一套科学高效的工业机器人标准化名称规范、生产过程、价格标准和质量标准体系,并对融资租赁产品进行科学界定与管理标准。但是,目前东莞仍缺少行业相应的规范与标准体系,导致东莞整个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缺少整体性的规范与过程监控。
  2.融资租赁租金偏高。企业采用机器换人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人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但是融资租赁的利息偏高,使得不少企业被迫放弃选择融资租赁。通过对比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的业务发现,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利息远高于银行贷款,直接导致企业融资成本增加。
  3.融资租赁企业承担风险高。由于东莞的中小企业数量多,规模不大,产业类别多,不仅融资租赁企业对客户进行定制化服务的难度十分大,而且会直接导致量多利少的局面。如果企业毁约或者跑路,这些剩余的专业设备将无法处置,融资租赁企业将承担很大的风险。
  4.对接供需难度大。东莞的工业机器人设备融投资租赁的需求和供给不相匹
  配,市场的供需信息长期无法有效的相互对接。具体表现为:一方面,企业即使
  有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需求,也很难从便捷的渠道了解到融资租赁的租金、
  融资门槛等信息;另一方面,融资租赁企业也不知道企业是否要进行工业机器人
  设备融资租赁以及能否满足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的要求。
  5.政策体系不配套。经验表明,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能够大规模开展需要依靠政府政策的全面扶持。目前东莞对工业机器人融资租赁企业的税收、信贷和保险还缺乏系统全面的政策规定,直接导致东莞企业更新自动化设备需要付出比较高的成本,既影响了东莞中小企业更新自动化设备的积极性,也制约了东莞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6.缺乏复合型人才。机器人融资租赁行业是结合机器设备租赁、保险、质押、
  资产质押、众筹等方面为一体的金融业务。其业务的发展需要有了解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知识、保险知识、产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入。但是,东莞的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缺乏足够的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业的复合型人才。
  

    议:

  1.建立设备融资租赁标准体系。政府相关部门、融资租赁公司、机器人制造商、银行、租赁行业协会以及高校要相互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包括工业机器人标准化体系以及融资租赁交易、租赁物分类评估等行业标准,规范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的管理。
  2.降低融资成本。互联网融资租赁有着加快资金流动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产更加高效合理配置的作用,是实现融资租赁行业更加快速发展的新模式。融资租赁公司要根据自身的特点,深入研究网络借贷模式、债券转让模式以及收益转让等新模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从而降低融资租赁租金。
  3.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业务要健康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风险控制能力。融资租赁公司要根据东莞本土的产业特点,尽可能借鉴国内外先进案例的经验,完善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制。
  4.建立供需信息平台。东莞融资租赁协会是连接公司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东莞融资租赁协会可以发挥自身的优势,建立互联网供需信息平台,促使供给方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发布融资融物的服务信息,需求方也可以通过此平台找到适合自己的融资租赁信息,提高提高供需的对称性。
  5.加快政策配套。要尽快形成对工业机器人融资租赁业务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的政策支持体系,促使企业低成本开展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6.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要采用公司内部培训与校企合作相结合的方法,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融资租赁公司的内部人才培养,不仅要针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业务培训,而且要不断更新老员工的知识和技能。融资租赁人才的培养也要借助东莞高校的优势,通过校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经信局
答复文号: 东经信函 〔2018〕213  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3月13日
联 系 人: 经信局
联系方式: 22226290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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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对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代表建议第20180185号的会办意见

市商务局:
  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代表建议第20180185号《关于加快发展东莞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的建议》收悉。我局结合相关内容和自身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实施情况
  我市近几年也高度重视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从多个方面入手,积极弥补在机构数量、市场规模、市场渗透率等方面的差距,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完善政策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东莞市关于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试点的工作方案》(东府办〔2015〕102号)、《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操作规程》(东府办〔2016〕40号)、《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19号)等政策文件,从融资租赁机构新设及进驻、重点领域导向、融资租赁业务保障等多个方面完善融资租赁政策顶层设计体系。在融资租赁机构新设及进驻方面,给予新设奖励、增资奖励、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和保险保费资助;在重点领域导向发展方面,设立机器换人和智能制造全生态链等专项资金,引导融资租赁机构向机器人、智能制造等领域服务;在融资租赁业务保障方面,给予融资租赁贴息补贴、融资租赁风险补偿、融资租赁履约保函补贴及融资租赁业务奖励等;融资租赁补助纳入2017年东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倍增计划”政策体系中,“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扶持额度大大提高。
  (二)营造市场推广应用氛围。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等形式,推介融资租赁业务,2016年至今共举办活动超150场(含融资租赁项目对接会),吸引各类机构、企业参加超15000人次。通过CCTV财经频道、中国新闻网、广东电视新闻频道、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各级媒体广泛报道东莞融资租赁试点工作,企业对融资租赁业务及扶持政策认识度不断提高。
  (三)促进优质资源在莞整合。市政府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关于以融资租赁推进“机器换人”产融合作协议》,促成国开行广东省分行、东莞银行、华夏银行等与本土融资租赁机构及智能制造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借力银行资源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在“机器换人”、智能制造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积极沟通联动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天津市融资租赁协会、中国租赁联盟等平台单位,借助行业协会资源破解我市融资租赁机构数量不足、体量不大、活力不够等难题。
  上述工作的开展,我市融资租赁业务规模逐步扩大。2017年,我市新设两家融资租赁企业,在东莞注册融资租赁企业数从3家增加为7家,注册资本达25亿元。来莞开展业务的异地机构不断增加,包括远东租赁、平安租赁、海通恒信等融资租赁市场的龙头企业,目前融资租赁分支机构达120家。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提升,从两三年前不足2%,提升至6.8%,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超过50亿元。
  二、融资租赁推动技术改造方面的工作成效
  (一)推动智能制造业快速发展。融资租赁可加快装备制造企业资金回流、分担经营风险和企业财务压力、促进销售。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本土装备制造企业试水与融资租赁机构合作案例逐步增多,业务增长明显,如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销售设备的比重接近20%。东莞智能制造业的发展也在“机器换人”申报项目中得到体现,2016年度我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中,东莞生产的设备台(套)占比达33.5%。
  (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目前我市设有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通过融资租赁贴息补贴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企业年贴息额最高达120万元;对同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贴息金额合计最高200万元。同时对于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给予更高标准扶持,企业年贴息额提高至300万元,对同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贴息金额合计最高500万元。资金的设立,有效解决企业技改过程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企业在获得融资租赁贴息的基础上,仍可申报我市“机器换人”补助,政策叠加效应大大激发了我市中小微企业利用融资租赁开展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备案数量2659笔,涉及企业超589家次,融资总额超68亿元;拉动企业新增销售收入达100亿元、利润9.8亿元、税收2.6亿元。在融资租赁贴息和“机器换人”补助两项政策的叠加驱动下,全市工业技改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势。2017年工业投资647.09亿元,同比增长14.4%;工业技改投资433.34亿元,同比增长30.1%
  (三)降低企业技改成本。省市共建专项资金目前共立项229个贴息项目,总贴息金额13230.59万元,其中已拨付金额10092.4万元,基本能覆盖利息成本的80%以上。
  “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立项的融资租赁贴息项目,对2016年申报省市共建专项资金的14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给予更高标准扶持,立项融资租赁贴息项目14个,立项金额1075.28万元,首期拨付金额297.58万元;对2017年申报省市共建专项资金的14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给予更高标准扶持。立项融资租赁贴息项目14个,立项金额2731.82万元,首期拨付金额972.76万元。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目前我市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及困难。一是仍有部分中小企业对融资租赁交易模式及扶持政策不熟悉,不懂利用融资租赁工具辅助增资扩产;二是本土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等服务机构不多,其业务在中小工业企业工业项目方面投入不够;三是我市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与融资租赁发展成熟的国家以及我国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15%-30%融资租赁渗透率存在较大差距;四是需要继续追加省市财政资金以满足对企业的后续扶持要求。下来,我局从三方面继续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一)继续营造市场推广应用氛围
  在过往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继续联合有关机构、协会,通过媒体及政策宣讲会、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等形式,推介融资租赁业务,提高企业对融资租赁的知悉度,提升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
  (二)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
  继续发挥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及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进一步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一方面密切联系省有关部门,争取省资金尽快落实。另一方面将加快存量项目的审核,2016年、2017年申报项目审核已基本完成;现已开始2017年申报项目审核工作,2017提交贴息资金申请企业已达589家,涉及融资总额44.53亿元,现已完成144家企业审核,待省资金落实后,加快资金拨付。
  (三)继续发挥融资租赁在推动智能制造的积极作用
  下来我局将重点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条,按照“自动化、智能化、智能制造示范”三个层次推动制造业改造升级,通过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加快我市制造业智能制造升级发展步伐。相较于过往的“机器换人”政策,新政策的在项目投资规模要求方面将有较大幅度提高。因此对于投资规模较少的自动化等项目,将更多地引导企业主动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以便企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更好地利用不同政策降低改造成本。做好政策宣传及引导,做好申报分流,更高效推动智能制造有关工作。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9日
  (联系人:夏凡,联系电话:22220109,传真:22223433)
  
 
答复单位: 经信局
答复文号: 东经信函 〔2018〕213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3日
联 系 人: 郭明
联系方式: 2222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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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对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代表建议
  第20180185号的会办意见
  市商务局:
  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代表建议第20180185号《关于加快发展东莞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的建议》收悉。我局结合相关内容和自身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实施情况
  我市近几年也高度重视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从多个方面入手,积极弥补在机构数量、市场规模、市场渗透率等方面的差距,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完善政策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东莞市关于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试点的工作方案》(东府办〔2015〕102号)、《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操作规程》(东府办〔2016〕40号)、《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19号)等政策文件,从融资租赁机构新设及进驻、重点领域导向、融资租赁业务保障等多个方面完善融资租赁政策顶层设计体系。在融资租赁机构新设及进驻方面,给予新设奖励、增资奖励、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和保险保费资助;在重点领域导向发展方面,设立机器换人和智能制造全生态链等专项资金,引导融资租赁机构向机器人、智能制造等领域服务;在融资租赁业务保障方面,给予融资租赁贴息补贴、融资租赁风险补偿、融资租赁履约保函补贴及融资租赁业务奖励等;融资租赁补助纳入2017年东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倍增计划”政策体系中,“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扶持额度大大提高。
  (二)营造市场推广应用氛围。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等形式,推介融资租赁业务,2016年至今共举办活动超150场(含融资租赁项目对接会),吸引各类机构、企业参加超15000人次。通过CCTV财经频道、中国新闻网、广东电视新闻频道、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各级媒体广泛报道东莞融资租赁试点工作,企业对融资租赁业务及扶持政策认识度不断提高。
  (三)促进优质资源在莞整合。市政府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关于以融资租赁推进“机器换人”产融合作协议》,促成国开行广东省分行、东莞银行、华夏银行等与本土融资租赁机构及智能制造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借力银行资源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在“机器换人”、智能制造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积极沟通联动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天津市融资租赁协会、中国租赁联盟等平台单位,借助行业协会资源破解我市融资租赁机构数量不足、体量不大、活力不够等难题。
  上述工作的开展,我市融资租赁业务规模逐步扩大。2017年,我市新设两家融资租赁企业,在东莞注册融资租赁企业数从3家增加为7家,注册资本达25亿元。来莞开展业务的异地机构不断增加,包括远东租赁、平安租赁、海通恒信等融资租赁市场的龙头企业,目前融资租赁分支机构达120家。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提升,从两三年前不足2%,提升至6.8%,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超过50亿元。
  二、融资租赁推动技术改造方面的工作成效
  (一)推动智能制造业快速发展。融资租赁可加快装备制造企业资金回流、分担经营风险和企业财务压力、促进销售。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本土装备制造企业试水与融资租赁机构合作案例逐步增多,业务增长明显,如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销售设备的比重接近20%。东莞智能制造业的发展也在“机器换人”申报项目中得到体现,2016年度我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中,东莞生产的设备台(套)占比达33.5%。
  (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目前我市设有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通过融资租赁贴息补贴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企业年贴息额最高达120万元;对同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贴息金额合计最高200万元。同时对于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给予更高标准扶持,企业年贴息额提高至300万元,对同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贴息金额合计最高500万元。资金的设立,有效解决企业技改过程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企业在获得融资租赁贴息的基础上,仍可申报我市“机器换人”补助,政策叠加效应大大激发了我市中小微企业利用融资租赁开展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备案数量2659笔,涉及企业超589家次,融资总额超68亿元;拉动企业新增销售收入达100亿元、利润9.8亿元、税收2.6亿元。在融资租赁贴息和“机器换人”补助两项政策的叠加驱动下,全市工业技改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势。2017年工业投资647.09亿元,同比增长14.4%;工业技改投资433.34亿元,同比增长30.1%
  (三)降低企业技改成本。省市共建专项资金目前共立项229个贴息项目,总贴息金额13230.59万元,其中已拨付金额10092.4万元,基本能覆盖利息成本的80%以上。
  “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立项的融资租赁贴息项目,对2016年申报省市共建专项资金的14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给予更高标准扶持,立项融资租赁贴息项目14个,立项金额1075.28万元,首期拨付金额297.58万元;对2017年申报省市共建专项资金的14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给予更高标准扶持。立项融资租赁贴息项目14个,立项金额2731.82万元,首期拨付金额972.76万元。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目前我市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及困难。一是仍有部分中小企业对融资租赁交易模式及扶持政策不熟悉,不懂利用融资租赁工具辅助增资扩产;二是本土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等服务机构不多,其业务在中小工业企业工业项目方面投入不够;三是我市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与融资租赁发展成熟的国家以及我国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15%-30%融资租赁渗透率存在较大差距;四是需要继续追加省市财政资金以满足对企业的后续扶持要求。下来,我局从三方面继续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一)继续营造市场推广应用氛围
  在过往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继续联合有关机构、协会,通过媒体及政策宣讲会、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等形式,推介融资租赁业务,提高企业对融资租赁的知悉度,提升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
  (二)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
  继续发挥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及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进一步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一方面密切联系省有关部门,争取省资金尽快落实。另一方面将加快存量项目的审核,2016年、2017年申报项目审核已基本完成;现已开始2017年申报项目审核工作,2017提交贴息资金申请企业已达589家,涉及融资总额44.53亿元,现已完成144家企业审核,待省资金落实后,加快资金拨付。
  (三)继续发挥融资租赁在推动智能制造的积极作用
  下来我局将重点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条,按照“自动化、智能化、智能制造示范”三个层次推动制造业改造升级,通过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加快我市制造业智能制造升级发展步伐。相较于过往的“机器换人”政策,新政策的在项目投资规模要求方面将有较大幅度提高。因此对于投资规模较少的自动化等项目,将更多地引导企业主动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以便企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更好地利用不同政策降低改造成本。做好政策宣传及引导,做好申报分流,更高效推动智能制造有关工作。
  
 
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 2018 764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07日
联 系 人: 财政局
联系方式: 2283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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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8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商务局:
  民盟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东莞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的建议》提案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经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根据《东莞市促进融资租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7〕81号)、《<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东府办〔2017〕158号),我市从新设增资、租金、保险保费等方面对我市融资租赁企业进行奖励补贴,促进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同时,对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智能化改造以及智能制造示范进行扶持,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接下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完善政策配套,全面提升制造业企业竞争力。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日
  (联系人:张国豪,电话:22831058)
  
 
答复单位: 商务局
答复文号: 东商务函〔2018〕414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6月15日
联 系 人: 方曦
联系方式: 1376326339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商务函〔2018〕414号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85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市委会: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85号提案《关于加快发展东莞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现就您的建议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融资租赁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5月,我市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6家,注册资本金共18.95亿元;内资融资租赁企业95家(暂无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注册资本共10.7亿元;分支机构158家。 截至2018年第一季度我市外资融资租赁企业投放融资总额10.59亿元,合同余额24.67亿元,其中公共基础设备占71.4%,交通运输设备占10.1%,医疗制药设备占7.8%,工业设备占6.2%。
  二、我市融资租赁行业的现行扶持政策
  2013年,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意见》(东府办〔2013〕50号),明确将融资租赁业作为全市支持和重点发展的行业,这为我市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2014年和2015年,我市先后制定了《关于大力推广融资租赁促进技术改造的工作方案》(东府办〔2014〕114号)和《东莞市关于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东府办〔2015〕102号),这对于推动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2017年我市先后印发了《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19号)和《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 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2017〕48),进一步加大融资租赁的政策组合扶持力度。
  三、对提案建议的回复意见
  (一)关于建立设备融资租赁标准体系方面。融资租赁在推动工业机器人应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普遍存在工业机器人标准体系缺失、缺乏专业的服务、配套的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探索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高效运转的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支持建立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完善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盘活存量租赁资产。支持设立融资租赁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为融资租赁公司服务的专业咨询、技术服务、评估鉴定、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相关产业。
  (二)关于降低融资成本方面。一是运用政银合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我市18家主要银行机构与市财政局签约“拨贷联动”合作计划,给予高科技企业贷款贴息优惠;部分银行建立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合作机制,通过增信融资模式为企业提供信贷融资。二是引入有实力的融资租赁公司交流经验和未来合作方案的探讨。如东莞农商行、邮储等机构与多家融资租赁公司达成战略合作计划,通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和升级机器设备。三是创新产品给予授信支持,如东莞农商行等机构通过应收账款(租金)质押、应收账款(租金)保理、机器设备抵押等方式拟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总体授信或单一项目授信。
  (三)关于融资租赁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引导融资租赁企业不断优化产品组合、交易结构、租金安排、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等设计,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指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和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学技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客户风险评估机制,稳妥发展售后回租业务,严格控制经营风险。
  (四)关于融资租赁供需信息对接方面。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等形式,推介融资租赁业务,2016年至今共举办活动超150场(含融资租赁项目对接会),吸引各类机构、企业参加超15000人次。同时通过走访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契机,收集企业的融资诉求;借助倍增计划专题现场会,详细介绍融资租赁具体业务运作模式及相关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对融资租赁行业的认知度,促进供需双方融资租赁业务有效对接。通过相关媒体CCTV财经频道、中国新闻网、广东电视新闻频道、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各级媒介广泛报道东莞融资租赁试点工作,企业对融资租赁业务及扶持政策认识度不断提高。目前,我市没有组建融资租赁协会。
  (五)关于融资租赁扶持政策方面。一是设立“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由省市财政按1:1比例出资共同设立总额为2亿元的“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用于融资租赁贴息补贴、融资租赁风险补偿、融资租赁履约保函补贴及融资租赁业务奖励等。截至目前,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备案数量2659笔,涉及企业超589家次,融资总额超68亿元;共立项229个贴息项目,总贴息金额13230.59万元,其中已拨付金额10092.4万元,基本能覆盖利息成本的80%以上。二是设立“促进融资租赁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新设及增资奖励、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及保险保费资助等资助方式,加大各类融资租赁机构招引力度,鼓励市内外各种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在我市设立融资租赁企业,加快推动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核了7批次融资租赁保险保费项目和1批次租金补助项目,涉及融资租赁合同项目共193个,融资总额约3623.66万元,资助金额446586元。
  (六)关于融资租赁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国内外融资租赁人才的引进力度,对新引进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或增资规模10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的高管人员,若符合我市特色人才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同时鼓励融资租赁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省融资租赁协会培训活动及行业交流论坛,不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以上答复,供参阅。再次衷心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和意见,也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支持我市融资租赁发展方面的工作。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6月15日
  (联系人:梁千金,联系电话:22817535)
  
 
答复单位: 金融工作局
答复文号: 无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24日
联 系 人: 周锐钊
联系方式: 13712910650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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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东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85号提案
会办意见的函

市经信局:
根据政协提案《关于加快发展东莞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的建议》(案号:20180185)中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将相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以供参考。
一、近年来我市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情况
(一)2013年,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意见》(东府办〔2013〕50号),首次明确将融资租赁业作为全市支持和重点发展的行业,为我市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二)2014年、2015年,我市先后制定了《关于大力推广融资租赁促进技术改造的工作方案》(东府办〔2014〕114号)、《东莞市关于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东府办〔2015〕102号),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更好的支持我市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以及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升级替换。
(三)2017年,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19号),通过加快引进融资租赁机构、引导融资租赁向重点领域发展、支持融资租赁创新发展、拓宽融资租赁业的融资渠道、为融资租赁业发展提供财税政策支持、优化融资租赁业发展环境、建立融资租赁业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保障机制等八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其中,每家企业累计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新设及增资奖励以及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四)2017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 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2017〕48号),提出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着力打造以基金业为主体、融资租赁和新型供应链金融为两翼的创新金融服务链条,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并提出通过建立融资租赁贴息补助、融资租赁风险补偿和融资租赁业务奖励机制,融资租赁企业当年新发生业务对比上年度增长50%以上的,按其新增业务量的0.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以推动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发展。
二、工作建议
建议以完善融资租赁产权登记制度为保障点,提升融资租赁对各经济领域的覆盖面和市场渗透率。一是结合我市发展智能制造业相关政策,加快推广融资租赁更新装备设备模式。重点落实增资奖励、租金补贴、直接债务融资贴息及信贷风险补偿等措施。二是借鉴天津等地经验做法,探索建立统一的融资租赁产权登记及交易平台,培育一批专业优势突出、管理先进、竞争力强的龙头融资租赁企业。三是拓宽融资租赁业的融资渠道。发挥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对融资租赁企业实行单独授信,针对租赁项目特点提供融资产品。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开展融资租赁保险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积极投保,化解融资租赁企业经营风险。



                          东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吴嘉敏,联系电话:22831548)


 
答复单位: 东莞银监局
答复文号: 东银监办便函〔2018〕5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7日
联 系 人: 办公室
联系方式: 1375120266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85号提案的答复
  东莞市商务局:
  民盟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东莞工业机器人设备融资租赁的建议》提案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分局对提案中有关建议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融资租赁业是我市大力支持和发展的行业,对于加速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东莞银监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推动培育设立本地金融租赁公司,鼓励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加快发展。
  一、加快筹建本地首家金融租赁公司。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筹建金融租赁公司由出资比例最大的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拟设地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我分局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指导东莞银行做好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筹建工作,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该拟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2015年已列入广东银监局的非银行机构的设立规划,并于同年12月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名称为“东银泰业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近两年,分局持续就筹建工作与广东银监局、东莞银行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准入辅导,下一步将继续指导东莞完善股权结构,重点引进有融资租赁业务运行经验丰富的实体制造业股东,扩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渠道和方式。
  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辖区银行机构不断创新经营模式,积极加强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合作,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注重运用政银合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如辖区18家主要银行机构与市财政局签约“拨贷联动”合作计划,给予高科技企业贷款贴息优惠;部分银行建立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合作机制,通过增信融资模式为企业提供信贷融资。二是丰富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有实力的融资租赁公司交流经验和未来合作方案的探讨。如东莞农商行、邮储等机构与多家融资租赁公司达成战略合作计划,通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和升级机器设备。三是创新产品给予授信支持,如东莞农商行等机构通过应收账款(租金)质押、应收账款(租金)保理、机器设备抵押等方式拟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总体授信或单一项目授信。
  接下来,分局将加强监管工作引领,继续指导东莞银行加快推进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工作,同时督促辖区银行机构持续完善金融服务,有效支持融资租赁创新发展。
  感谢对银行业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人姓名:彭丹月
  联系电话:23031255/1375120266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莞监管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答复情况类别(A类)】
  中国银监会东莞监管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3份)
  


办理单位 经信局,商务局,质监局,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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