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43)关于在市卫生局设立社会资本办医专管职能机构的建议

  一、社会资本办医将有一轮新的发展高潮

  党的十八大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后,有人提出2013年是中国“改革元年”、“新经济元年”,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成为新时期国家发展大计。2013年9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意见》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基本原则, 强调政府在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责,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加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意见》的出台,为新一轮多元化办医吹响了号角。可以预期,未来几年内,社会资本办医将掀起一轮新的发展高潮。

  二、东莞社会资本办医位居全国第一

  据卫计委统计,截至2013年7月底,我国民营医院数量已达10594家,占全国医院总数的44%。在东莞,截至2013年3月底,全市已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有78所,其中公立医院40所,民营医院33所,其它医院5所,另外,还有8所民营医院在筹建中。建成投入使用后,东莞民营医院数量将达到41所之多。

  2013年10月27日,香港艾力比医院管理公司和《医院观察》杂志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在全国民营医院发展年会上发布了“中国民营医院竞争力100强”榜单,东莞5家民营医院榜上有名,东莞东华医院以700.03分遥居榜首,无论是数量、规模、技术实力和可持续发展力,还是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东莞民营医院的整体实力均为全国第一。

  三、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设置稍显滞后

  目前,东莞市卫生局的管理机构设置仍然是“全国一盘棋”,没有专门的科(股)或人员,专(兼)职负责行驶社会办医管理职能,滞后于东莞市社会办医的现状和下一步发展的要求。民营医院的诉求多通过各级行业协会间接表达,卫生主管部门也没有形成对民营医院实行有效管理的日常工作机制。

  在社会资本办医领先于全国的东莞,目前这种现状对民营医院自身发展、政府加强对社会资本办医的监管,都是一种缺憾。

  办    法:

  一、研究设立社会办医专管机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市政府、市编制办、市卫生局根据我市社会办医的现状、监管的要求,研究探讨设立社会资本办医专管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研究该机构的性质、地位、管理职能、人员配置和制度机制,在规范社会资本办医方面,为全国树立典范。

  二、在市卫生局设立社会资本办医专管职能机构

  一方面,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专管机构,调查掌握民营医院发展现状,及时了解他们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诉求,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了解掌握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动态,为制定本市社会办医相关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另一方面,通过设立专门的职能管理机构负责社会办医投资引进、管理、评价,为制定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配置本地医疗资源提供现实依据。

  再一方面,设立专职机构有利于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并通过积累民营医院监管的经验,研究探索公立医院实行管办分离的政策措施。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具体做法,是新医改的题中之义。在医改进入深水区,公立医院改革尚无成功经验的大前提下,由于政府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是实实在在的管办分离,通过民营医院监管中获得的经验,提出适当的举措,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有利于为公立医院“管办分离”改革难题寻求破解之法。

提案者 杨海龙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243号提案的答复

  杨海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卫生局设立社会资本办医专管职能机构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回复如下:

  推动社会办医发展是医疗改革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完善社会办医配套措施,丰富办医主体,对提升公共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民生具有积极意义。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局计划将现有1200多所卫生站逐步转型为民营门诊部和诊所,届时我市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比例将超过60%,民营医疗机构已经成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是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现政府部门的职能归位,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务。为发挥社会办医的互补作用,民营医院应更多由社会、市场进行调节,推动社会办医、规范民营医院也不能简单沿袭旧模式。为确保公办、民营医疗机构的均衡发展,我局认为不能过份强调两者的差异,而应充分研究两者的特点,实行大系统、全行业管理。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卫生和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府〔2013〕9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42号)有关精神,设立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东莞市卫生局自然撤销。目前我局内设18个科室,已较为全面承担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其中包括:体制改革科,主要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医政中医科负责拟订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制度,同时承担联系和指导民营医疗机构行为规范的职责;考核评价科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综合监督科负责全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公立、民营)实行全行业管理的。

  结合市编办对于增设社会办医专管职能机构的会办意见,我局综合考虑,认为目前暂不宜新设社会办医管理的专门机构,对于社会办医的各项管理已纳入我局内设的18个职能科室的工作内容,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民营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执业,并加强自律,坚持诚信服务。鼓励、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建立行业协会,调动行业力量,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实行自我管理,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行业自律,增强规范经营、诚信办院意识,全面提高民营医疗机构的社会信誉度;督促民营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门核定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药品价格。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