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78)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满足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建议

目前东莞市设置儿科床位的医疗机构共60,儿科实有床位2915张,每千名儿童床位数2.16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908人,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0.67人。与国家要求的目标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仍有一定的差距。再加上国家二孩政策,使得儿童人口数量短期内迅速增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量供不应求,给我市儿童医疗服务带来巨大压力。
  一、儿科诊疗活动具有高压力、高强度、纠纷多
  东莞市一项儿科医生问卷提示:有被投诉或医闹的经历的医生占90%;希望提高待遇的医生占52%;希望能充分休息的医生占98%61%的儿科医生认为他们并没有获得他们应有的尊重;75%的儿科医生考虑过换专业。工作时间过长,缺少休息,劳动与薪酬不成比例都是造成儿科专业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
  儿童疾病具有季节性高峰期特点,冬春季呼吸系统疾病、流感和夏秋季消化系统疾病高发,使原本因儿科医生人手不足的问题更为凸显。据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儿科2017下半年门诊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分析:儿童发病高峰期满意度低,儿科医生工作量大,医患沟通不够,导致医疗纠纷较多。
  二、儿童药品短缺较为普遍
  儿童用药适宜品种少、适宜剂型和规格缺乏。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数据显示,目前在我国17万多条注册药品中,明确标注儿童小儿用药信息的有2650条,占整个注册药品的比例只有1.55%,而且95%以上的药品没有儿童用药安全包装。
  儿童药物的研发、生产及临床使用缺乏有关法律法规依据,限制了儿童用药剂型、规格及口感的多样化。企业研发和生产儿童药品的积极性不高;目前我国针对儿童专用制剂的注册、生产、定价、招标、医保等激励政策落实执行尚不到位,限制了制药企业对儿童制剂研发生产投入的积极性。
  部分常用低价药品涨价幅度大。如比如维生素K1从原来的供货价1.91/支涨到5.2/支,碳酸氢钠注射液0.47/支涨到4.5/支,间羟胺注射液15.8/支涨到45.5/支。
  

    议:

  一、加强儿科医生专业人才引进及培养。建立人才公寓,为引进人才解决子女入学,入托等实际困难。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并向儿童医院和儿童康复工作适当倾斜。要按有关规定将调整后的儿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以提高儿科医务人员数量和质量为核心。以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职责,落实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分级诊疗制度、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为关键;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智慧医院等诊疗模式。持续强化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确立两个结合,一拉一推的发展思路,拉动儿科发展和服务监管和工作保障相结合,推动儿科发展。立足于全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发展。
  三、做好我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加大专项资金支持,扩大保障范围,重点保障妇儿专科用药。增加急(抢)救药品储备点,将目录内品种分包采购储备,提高储备供应效率。加强短缺预警,及时将药品短缺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反馈。利用我市短缺药品监测信息的收集,及时做好相关短缺药品的储备工作。加快儿科药品申报审批进度。
  四、加强儿童合理用药管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儿童合理用药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医学科学及用药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安全用药意识,最大限度保障儿童用药安全,维护儿童健康权益。加强儿童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家长了解儿科医生工作性质,患儿疾病特点,诊疗护理要求等,从而增加家长对整个诊疗过程的理解,支持和信心。
  五、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减少贫困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
  六、制定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应对儿童就诊高峰期医疗需求,利用网络、微信平台,做好APP就诊平台。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儿童危急重症医疗救治体系。探索建立陆地、空中立体救援模式。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拓展和延伸优质儿科医疗资源的服务区域,丰富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手段,健全完善儿童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和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立远程教育培训平台,通过网络教学、远程示教等,为镇街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儿科骨干人才,促进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均衡发展。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社保局
答复文号: 东社保函〔2018〕101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04日
联 系 人: 社保局
联系方式: 13751395871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现结合我局职能,对第20180178号提案《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满足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将调整后的儿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问题
我局一直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市政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推进各项工作,根据改革情况,结合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研究制定配套的医保支付政策。
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问题
2017年4月,我市已出台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体倾斜的政策,经我市主管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从3万元调整为6000元,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从60%调整80%;超过10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从70%调整为85%。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其大病保险待遇的起付标准为9000元,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70%;超过10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75%。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只要经我市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救助对象,均可按上述规定享受待遇。
三、将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问题
2016年7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已将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四、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问题
市政府已经印发《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对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2018]758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07日
联 系 人: 财政局
联系方式: 22831195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第20180044号、20180146号、20180178号、20180188号、第20180201号、第20180314号、20180321号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解决儿科医生紧缺问题的建议》(第20180044号)、《关于解决儿科医生严重短缺的建议》(第20180146号)、《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满足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建议》(第20180178号)、《关于解决我市儿科医师紧缺问题的建议》(第20180188号)、《关于解决我市儿童“就医难”问题的建议》(第20180201号)、《关于加强儿科队伍建设,提高儿科收治能力的建议》(第20180314号)、《关于提高儿科医生薪酬待遇的建议》(第20180321号)收悉。上述提案人就增加政府对儿科医院的投入力度、提高儿科医生薪酬待遇、设立儿科培训专项资金、增加儿科岗位津贴、做好妇儿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政府对儿科医院的投入力度的问题
  (一)支持市儿童医院建设及开办。市儿童医院项目是东莞市重点工程项目,设置床位600张,项目总投资3.45亿元,其中:市财政投资2.22亿元,其余1.23亿元由石龙镇财政负责。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并顺利封顶,预计于2018年底投入使用。考虑市儿童医院是医改政策要求重点倾斜的专科医院,难以一次性筹集开办资金,经市政府同意,市儿童医院开办费项目控制在1.52亿元以内,由市财政分三年安排,由市儿童医院通过计提设备折旧的方式分年归还市财政。
  (二)支持东莞市妇幼院扩建工程。为缓解我市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总体不足和结构性短缺的供需矛盾问题,市妇幼保健院将建设妇产中心大楼,共设置410张病床。该院将成为立足东莞的妇女儿童特色临床医疗中心、高水平的培训基地及创新平台,妇幼健康服务辐射华南区域。该项目目前正进行前期工作,相关基本建设投入将纳入市财政安排。
  (三)加大对儿科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的财政补助力度。为进一步体现财政对妇产、儿童专科工作的支持,目前我局正会同市卫生计生局研究修订我市《东莞市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实施方案》,计划对门诊、住院基本工作量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提高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的医院发展系数,加大对妇产、儿童专科医院的支持力度;对发展系数为1的医院的儿科、妇产科等需扶持的科室设立门、急诊扶持系数等。
  (四)加大对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投入。我市从2016年起每年由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医院筹集2000万元,合计4000万元,设立市属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从2017年起,市、镇两级财政每年各筹集1500万元,合计3000万元,设立镇街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我市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管理人才培训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业务骨干优秀人才培养及补助经费、重点专科建设补助及奖励经费、科研立项补助经费及科研成果奖励经费。
  二、关于提高儿科医生薪酬待遇、设立儿科培训专项资金、增加儿科岗位津贴的问题
  按照目前公立医院的供给体制,财政主要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从上述财政投入政策中可知,财政已在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方面对儿科、妇产科进行大力倾斜,我们认为在制定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指导意见时可要求各公立医院通过提高儿科绩效系数或设置儿科岗位绩效等方式向儿科医生倾斜,提高儿科医生待遇。在培训方面,可以在院长专项资金的培养和资助上,在全市医务人才培训上对儿科给予适当的倾斜。
  三、做好妇儿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为加强急(抢)救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切实保障患者临床用药需求,2018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了“东莞市急(抢)救药品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资金” 198万元。该笔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市73家公立医疗机构(40家公立医院+33家社卫中心)26种短缺药品供应,建议统筹考虑做好妇儿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四、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
  目前我市已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体制以及医疗救助制度;同时,由市残联对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予以专项救助扶持政策,已基本满足贫困家庭儿童的基本医疗、康复的需求。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已由财政安排医疗救助金中给予全额资助。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伍柏坚,22831175,18688662696)
  
 
答复单位: 卫生和计生局
答复文号: 东卫函复〔2018〕124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24日
联 系 人: 袁伟芬
联系方式: 2328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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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东卫函复〔2018〕124号
  ( B ):类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提案第20180178的答复
  农工党市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满足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180178号)收悉。经商市社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3月底,全市已发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2469所,其中医院101所(包括公立医院46所、民营医院55所),妇幼保健院和慢性病防治院各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02所,门诊部653所,诊所460所,医务室136所,卫生所861所,村卫生室32所,医学检验室1所,血液透析中心1所。101所医院中,三级甲等医院8所(含市妇幼保健院)。全市医院编制床位36090张,实有床位30031张。我市儿科床位3012张(其中新生儿床位844张),儿科相关卫生技术人员2603人,与实际开放床位数之比为0.75:1,其中医生1264人,占全市医师7.2%,护理人员1339人。
  二、目前主要措施
  为加快解决我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方案》(东府函〔2017〕173号),主要在队伍建设、体系建设等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儿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持续关注儿科医生短缺问题,主动适应“全面两孩”政策对儿科医生的迫切需求,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2017年我市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市人民医院和东华医院)共招录儿科专业规培生17名,较2016年增加5名,目前共有34名儿科规培生在基地培训。到2020年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50名以上。同时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向儿科倾斜,实行儿科短线加试,今年报考儿科加试有17人。二是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健全我市儿科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将儿科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纳入我市医学领军人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和东莞名医培养计划,给予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一定的政策倾斜,2017年评选8名儿科专业的市名医镇街公立医院儿科医学骨干21名。
  (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完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统筹我市儿科医疗资源,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需求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结合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着力发挥镇街公立医院儿科作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保健职能,超额完成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2017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二是构筑儿科医疗高地,2017年市财政投入100万支持市儿童医院儿科医学研究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东莞市儿童医院新住院大楼并投入使用,增加床位600张;发展儿科高新技术,推广儿科适宜技术,提升儿童疾病的精准医疗水平;培养高端儿科医疗人才。三是有效应对高峰期儿科医疗需求。各医院制定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根据需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高年资内科医生经儿科专业培训后可以及时充实到儿科医生队伍中,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
  (三)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建立儿童用药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产品升级、技术改造,确保儿童药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积极协调解决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生产供应保障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您的建议对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收,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促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加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力度。对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鼓励和引导他们返回儿科岗位。开展二级以上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使其系统掌握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康复与预防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
  (二)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启动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一是合理确定薪酬总体水平(工资总额)。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的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总体水平,原则上公立医院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5倍核定,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适应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的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二是建立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在薪酬总体水平内,应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范畴项目的现有平均水平作为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为保持全市公立医院收入水平总体平衡,体现不同级别公立医院的发展差异,设定绩效工资总量调控上限,原则上不高于调控水平的1.3倍。
  (三)构建儿科医疗联盟。充分发挥市妇幼保健院和市儿童医院在人才、设备、技术等资源优势,构建资源共享、利益共享的儿科专科联盟,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推动区域医疗资源、患者需求的双向流动。同时通过组建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方式,鼓励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三级综合医院的儿科医师到镇街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促进优质儿童资源的流动和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诊。
  (四)探索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保障水平,努力避免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领导签字:张亚林
  承办人姓名:袁伟芬
  联系电话:23280315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7日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答复单位: 人力资源局
答复文号: 无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10日
联 系 人: 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 2220362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满足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儿科医生专业人才引进及培养的建议。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的迫切需求,2014年6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试行办法》(东府办﹝2014﹞59号),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绿色通道”。办法明确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和办理流程,放宽了引进方式,其中明确对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日制博士以上、高级职称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硕士以上、中级职称以上经市认定的短缺专业人才,可以通过办理调动或考核的方式直接引进,开拓了人才引进的渠道。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该方式加大对儿科医生的引进。另外,为深入实施人才东莞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专家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全市教师队伍、医疗队伍和文化队伍的素质水平,2015年12月,市政府下发了《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疾控、科研及中医等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含在编人员、退休返聘和在莞工作一年以上并与工作单位签有3 年以上聘用同)专业技术人员,经评选取得“东莞市名医”一类、二类、三类称号者,分别获得5万/人/年、4万元/人/年、3万元/人/ 年的津贴,名医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选拔一次,每一届管理期三年。各医疗卫生机构可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儿科医生参加评选,充分调动儿科人才的积极性,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生局开展好该项工作。
  责任领导:赵毅
  承办人姓名:郑春泽
  联系电话:22836692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8年3月30日
  



办理单位 卫生和计生局,社保局,人力资源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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