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73)关于全面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环境品质的建议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20173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各城市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随着东莞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日趋严峻的垃圾问题已经成为各阶层关注的焦点。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不仅是为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更是东莞持续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必由之路。
  一、我市生活垃圾处置现状概况
  2004年以前,我市没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部生活垃圾实施简易填埋。全市现共有120个简易填埋场,总库存量超过2000万立方米,总占地面积超过4000亩。从2011年开始按照生活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工作思路,已建成投产四座环保垃圾热电厂。目前,我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2000/日,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和填埋处理量8000/日,无害化处理率66.7%,计划2018年无害化处理量达13000/日,可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近年来,市城市管理部门在垃圾综合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20116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以来,全市设置的55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基本实现有害垃圾规范处理,6年多来共收运处理660多吨有害垃圾。
  二、目前垃圾分类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对垃圾的综合处理无论在管理组织、作业队伍、工程建设、资金技术投向及法规设置等环节,还是在城市垃圾的消减、回收和再利用都缺乏系统考虑,城市垃圾处理的产业化还未形成,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还停留在探索阶段。主要体现在:一是仍然存在总体重视程度不够、市级层面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设施设备配备不足、资金投入有限等问题。二是垃圾分类后仍混装运输,极大影响了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三是后端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与前端分类不配套,减量化、资源化产业链未发育起来。四是各环节考核评估机制尚不健全、执法主体尚不明确。五是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六是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化程度低,作用小。
  

    议:

  一、构建垃圾分类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是一场全民参与的持久战、攻坚战,需要各单位和镇街通力合作,形成攻坚合力。建议参照水污染综合整治的组织管理机制,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垃圾分类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改革创新现行垃圾处理系统理念与模式,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现代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全市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构建垃圾分类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二、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标准
  根据不同生活垃圾所适用的处理处置方法的特点来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标准体系,制定和颁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如:对电子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木制品、玻璃制品等属于资源类垃圾,可以变废为宝;对厨余果皮类垃圾应主要采用制造有机肥的方式进行资源化;对不可焚烧和有害垃圾进行填埋。
  三、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
  制定和颁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办法》。一是明确实施主体。二是普及分时段上门收集垃圾制度(广州市已经有许多居民区实行上门收集垃圾,这是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制度的重要基础)。三是不同类别垃圾安排不同时段回收,不同类别的垃圾在一周内的收集时间必须错开,收运主体也应有相应的分工(日本采用这一方法)。四是组建素质良好的保洁员队伍。五是建立监督、处罚制度。六是实行即时装运制度。
  四、逐步实行垃圾处理费随袋征收
  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是现代垃圾处理机制的基本理念,建议研究对居民和企业征收垃圾处理费用。在垃圾处理费随袋征收初期,以政府垃圾分类减量奖励基金对实施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奖励,对积极履行源头减量的企业进行补贴。同时,还应以政府垃圾分类减量奖励基金促进低值可回收物从生活垃圾中的分离。生活垃圾中的高附加值可回收物可通过市场杠杆自发消化。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可通过政府以垃圾分类减量奖励基金对此类废物的回收进行补贴。逐步转变垃圾分类处理的经济运行模式,由政府买单转变为政府投资、受益者出资、污染者付费、处理者赢利的良性经济运行模式。
  五、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垃圾分类处理的衔接
  近几年来,废品回收价格普遍呈下行走势,大批中小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回收企业盈利情况趋于减少。再生回收环节运行不畅,会对终端处置设施造成相当压力。建议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在收集环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时要考虑到回收便利,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二是在运转和分拣环节,探索利用废旧商品回收车,降低成本。三是在处理环节,将废旧商品分拣中心和加工处理基地与垃圾末端处理设施联合建设,提高效率。
  六、完善我市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一体化体系
  调查摸清我市餐厨垃圾实际产生量,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模式,鼓励企业以成熟技术参与到垃圾减量化工作中来。采取强制为主、激励为辅的措施,促使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企业处置:一方面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立法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必须与特许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将餐厨垃圾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运与处置。另一方面,也可将此工作与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企业评级、申请示范单位、年检卫生等餐饮经营服务工作挂钩,以激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正规企业收运。
  七、全面深化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让垃圾分类处理成为市民的行动自觉。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垃圾卫生管理的宣传,结合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收费等改革措施,进行大规模环境法规宣传。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三是在我市各级学校设立独立的环保教育课程,根据需要建立环保教育师资队伍,使环保教育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公众举报监督热线,设立垃圾监督员,由社区居民自治团体组织本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垃圾管理,逐步建立公众参与垃圾管理的机制。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食药监局
答复文号: 201803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8日
联 系 人: 食药监局叶建荣
联系方式: 2233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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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 2018017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城管局:
  结合我局职能,现就第20180173号提案《关于全面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环境品质的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为加强对餐饮食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餐饮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对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下称餐厨废弃物)的流向监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把配备处理餐厨废弃物条件作为行政许可审查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申请实施餐饮服务活动的过程中,需要配备标识清晰的带盖子的餐厨废弃物容器,有餐厨废弃物的暂存间,这样的硬件设施不但避免食品加工过程中交叉污染,而且确保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提供条件;二是把餐厨废弃物的流向监管作为日常检查内容之一。根据国家总局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以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餐厨废弃物的流向是餐饮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内容之一。我局结合餐饮单位等级评定以及其他工作要求,把餐厨废弃物的流向监管日常检查结果作为餐饮单位申请示范单位、等级评定的考核内容之一。在日常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要求处理。如与收运方签订收运协议,协议明确收运方的身份、资质、餐厨废弃物流向、协议有效期等,要求餐饮单位对每一批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登记,确保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理,避免非法利用。
  目前,我市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大部分是私人收运,用于养殖或作为化肥使用,接下来,我局将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合作,继续加强餐厨废弃物的流向监管,强化餐饮单位与有资质的收运方建立收运协议。探索建立餐厨废弃物的监管新机制,把行政许可、日常检查以及企业信用管理相结合,强有力促进餐饮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处理餐厨废弃物,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给予处理。其次,要加强宣传,提高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正确认识规范处理餐厨废弃物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理,确保餐厨废弃物合法处理。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0日
  
 
答复单位: 市城管局
答复文号: 东综管函〔2018〕1204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联 系 人: 城管局
联系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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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B ):类
  东综管函〔2018〕1204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73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市委会、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环境品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统筹协调工作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由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城管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经信局等29个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并由市城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的实施、协调和推进,组织开展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专项检查等。
  (二)政策法规出台情况
  2011年6月,我市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2014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方案》《2014年东莞市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计划》,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从生活小区扩展到村(社区)。同时,我市还制定出台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方案》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此外,我市正在制定《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作相关规定,计划年内出台实施。目前,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
  (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情况
  2011年6月,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我市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目前,我市32个镇(街)共开展了51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和4个试点社区,以鼓励源头分类和宣传引导为主,在试点区域内推行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四类分法,强调干湿分离,基本实现试点单位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规范处置。
  (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情况
  市级层面,坚持每年举办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演讲比赛和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培训,连续三年联合媒体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制作并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印发了近10万份的海报、宣传手册、邮简等,动员市民积极参与我市垃圾分类工作。镇级层面,在试点单位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如茶山镇开展的“衣旧情深”旧衣物回收活动、南城街道开展的“小黄狗”智能分类资源回收试点项目和大朗镇开展的“暖墙”衣物回收、“报纸变艺术品”的手工活动等,吸引了大量市民关注和参与垃圾分类。
  (五)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正在加紧建设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一期150吨/日)现已进入带料调试阶段,正在收运服务范围内党政机关及学校、工厂、医院等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年内可启动工程建设。此外,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大朗、塘厦等镇购置了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开展社区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理;常平、谢岗、麻涌、长安等镇在辖区内设置了大件垃圾分拆破碎点,购置了大件垃圾破碎设备,开展大件垃圾收运处理。
  (六)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推进再生资源市场改革,通过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建立了开放、公平的市场格局。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领取营业执照且办理备案手续的回收站场约有620余家。目前,全市32个镇街已完成信息交易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推进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现南城东供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和石碣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先后建成并运营;推动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截至2018年2月,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成功注册企业4233家,成功拍卖项目15382个,成交金额达15.6亿元,溢价率约24.4%。
  二、下一步计划
  (一)实施《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市将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率先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强制分类收运处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设施设备,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切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加快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发改、财政、城管、机关事务局、商务、供销、教育、环保等部门协作,加大财政投入,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模式,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和生活垃圾分类的衔接,多部门形成合力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探索智能分类和社会参与。我市将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平台呼吁市民关注和参与垃圾分类,联合环保企业、新闻媒体、民间组织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此外,顺应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探索 “互联网+垃圾分类”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的智能化、数字化管理。
  (四)探索创新再生资源回收发展模式。一是探索“两网”协同发展的新机制,试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协调发展,在收集、回收、转运分拣、处理等重点环节加强对接;二是探索逆向物流建设的新方式,鼓励回收企业与上游生产商、销售商合作,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试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领导签名:
  承办人姓名:周秀芳
  联系电话:22012551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
  
 
答复单位: 供销社
答复文号: 东供销函〔2018〕13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21日
联 系 人: 供销社
联系方式: 2222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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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日前,农工党市委会通过市政协提案机制提出“关于全面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环境品质的建议”。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是实现东莞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解决“垃圾围城”危机,提高城市环境品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供销社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着如何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先后或会同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或单独组织系统部分单位赴北京、天津、广州、佛山、杭州、苏州、南京等先进城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研考察,通过整合系统力量和牵头社会资源筹建广东供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供公司”),摸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针对当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现状,结合自身实际,就农工党市委会提出的建议,我社提出如下回复建议:
一、明确定位,确立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目标
(一)垃圾分类重在实践,“干湿”分类尤为关键。通过对先进城市和企业的调研学习,我们知道了“将餐厨垃圾(餐饮和厨余垃圾的总称)分离出来就是胜利”这一道理,要想尽一切办法将占生活垃圾五成左右的餐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同时,要树立“以生活垃圾为检验标准”的分类观念,因地制宜实施分类,不断扩充和完善分类标准,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逐步落实分类目标,实现两网融合。市直机关单位先行,居民小区逐步推广,争取在2019年底全市中心城区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投放准确率不低于60%、分类收集率不低于85%;再生资源回收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5%;实现生活垃圾终端减量不低于30%。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网络与再生资源网络融合一体,从而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二、理清思路,保持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态势
(一)坚持“政府主导、法制倒逼、企业运作、两网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思路。生活垃圾分类是科学处理垃圾的关键环节,是缓解垃圾终端处理压力的最佳选择,是改革现行环卫作业模式、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的有效途径。面对“垃圾围城”危机,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即时将推广垃圾分类列为重要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逐项狠抓落实。
(二)支持供销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一方面,供销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着良好的基础。供销社自上世纪50年代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城乡可回收物的资源回收、分拣等工作,有比较完善的网点、体系和队伍,建设并运营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和供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基地,承接并运营两个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和全市医疗机构一次性输液袋(瓶)回收工作,正会同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开展废机油回收中转站试点工作,建设并试运营全市最大规模的废纸生产加工基地,正会同国内再生资源行业中最大的央企——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万江街道筹建华南地区废纸交易中心,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城乡资源收运、分拣、循环利用的一体化运营体系正逐步形成。可以说,我市供销社系统在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方面拥有其它社会资源不具备的相对完善的收运体系,更有效建立起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并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另一方面,供销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着明显优势。供销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更能体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公益属性,更有利于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原则,更便利于运营主体接受政府和部门的监督管理,更有利建立一套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的长效处理机制。
特别是近年来我市供销社通过对国内一些先行先试城市进行考察,对不同的模式进行辩证分析、探讨比较,初步形成了供销社自己的运营模式和试点方案,即将投入试运营。因此,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和城管等有关部门,参照苏州市的做法,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重在政策指导和统筹保障,负责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和管理办法,培育生活垃圾分类的产业链,支持供销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各个环节,规范强制倒逼公共机构实施分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进一步促进垃圾分类的市场化,并以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资源化回收利用产业发展,逐步形成治理机制健全、良性运行的与生活垃圾相匹配的“大分流、细分类”体系。
(三)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2018年6月中旬前,选择大城区1-2个街道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务必取得将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的阶段性成果。试点街道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广供公司平台作用,统筹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初步处理的运行体系和监管机制,确保形成垃圾分类处理的闭合体系。要坚持走短期就地处理和长远科学处理相结合的道路,在当前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先实施减量化处理。供销社统筹重点负责社区宣传推广、分类投放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环节,市城管部门负责厨余和其他垃圾的分类运输和处理环节。
(四)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生活垃圾分类作业区域实现由小到大,由若干社区向整个镇(街道、园区)扩展,由学校和机团单位向周边扩展;分类内容实现由简到繁,先确保将餐厨垃圾分离出来,然后逐步扩展至其他垃圾;分类处理程度实现由粗到精,先将分离出来的餐厨垃圾简单进行减量化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后再进行精细资源化处理。
三、大力推进八项行动计划,掀起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新高潮
(一)全民动员行动计划。政府利用公共信息平台,大规模深入持久开展社会、媒体、基层和公益宣传活动,促使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供销社负责社区的宣传教育与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到2019年底,全市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参与投放率达40%以上。
(二)校园环保行动计划。以“绿色学校”和“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今年内由供销社举办深垃圾分类进校园宣传推广活动,实现学生广泛参与分类,3年内在全市中、小学校及高等院校普及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片区。
(三)社区分类行动计划。以创建“绿色社区”和“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为载体,采用居民最容易接受的方法和手段,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在全市各居住小区普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标准化建设工作。镇(街道、园区)组织、居委会监督实施,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逐个社区设立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间、再生便利资源回收点,统一配置分类收集容器等设施。
(四)执法监督行动计划。城管部门加大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力度,动员党员干部带头,社团部门组织发动志愿者、广大市民在公众场所对不文明投放垃圾行为进行监督、劝导,协助供销社进行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五)公共机制行动计划。由供销社负责对接回收全市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产生的可回收物,并对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第三方检查督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快速形成垃圾分类声势。
(六)酒店宾馆行动计划。发挥酒店和宾馆餐厨垃圾相对容易集中处理的优势,简单就地减量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引导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协调解决现有收运处理模式和分类收集处理模式之间的矛盾,确保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
(七)物业公司行动计划。以垃圾分类为核心,开展物业公司保洁服务达标活动,城管和房管部门协作,全面检查保洁项目的招投标执行情况,在有条件的物业公司率先实施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
(八)市场减量行动计划。各类大型批发市场(含果菜批发市场、其他批发市场等)、专业贸易市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工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商业垃圾由供销社直接回收,有机易腐性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转运,可先在市场内进行脱水处理或无害化处理,然后逐步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理。
四、切实落实四项改革措施,确保关键环节运行顺畅
(一)坚持生活垃圾多级分类。家庭垃圾简单分类,关键做到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开投放;社区在坚持将餐厨垃圾分离出来实行统一收集的基础上,通过供销社建立绿色分拣中心,逐步对其他垃圾实行分类处置;在分类运输的基础上,将填埋与综合利用技术有机结合,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最大程度的循环利用。
(二)稳步推进镇(街道、园区)环卫作业模式改革。坚持垃圾分类不直接冲击现行环卫体制,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围绕垃圾分类转变环卫作业模式,不断强化供销社的平台治理职能。逐步由供销社接管全市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工作,通过“两网融合”,在整个分类处置流程上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工和运输成本,以实现政府最终补贴的最小化。
(三)规范废品回收队伍和回收行为。由供销社统一服装标识和教育培训,将无序管理的废品队伍转化为推动垃圾分类的一支重要力量,不断强化其社区服务功能。
(四)整合垃圾分类处理资源。由市城管部门统筹负责,各镇(街道、园区)属地管理,根据推广垃圾分类工作进程,因地制宜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结合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现状,逐步完善整个处理体系。
五、以系统工程的理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产业化发展
目前,国家认定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有46个,还有不少城市自行摸索,其中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宁波、厦门、苏州等城市取得了积极进展,他们都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和模式。我们认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无论哪种模式,首先必须要接地气,立足当地实际,不要单一、片面地考虑生活垃圾分类这一范畴,我市类似面临要考虑的还有(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厂产生的)污泥、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垃圾、建筑垃圾、废机油、危废物等,在这些方面管理我市的法规政策还相对滞后和缺失,这些项目在立项、用地等方面必须从市的层面去统筹考虑和综合解决,避免立项难、落地难和推诿扯皮、重复建设、环境污染等问题;应更多的是从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发展和城市综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障和人文素质教育等领域建设中去考虑,把它作为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严峻的社会问题来全局统筹、通盘考虑,形成全盘布局,各抓一头的默契。重点要规划先行,以现有和拟建的终端处理设施为前提,加快垃圾强制分类的后期设施建设,确保前期强制分类好的垃圾最终的归属去处,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的“两网融合”工作,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这样才能使垃圾分类工程健康持续地进行下去。
六、强化六项保障措施,完善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体系
(一)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和管理责任体系。建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所有镇(街道、园区)参加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镇(街道、园区)参照市里做法建立领导小组,切实作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责任到位。
(二)建立供销社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的机制。依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规范供销社统筹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行为,对于随意处置生活垃圾和不正当竞争者,坚决依法处理;情况严重者,坚决逐出东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市场,给供销社以生活垃圾分类处置项目,用以奖代拨的形式给予适当奖励。
(三)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法规。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广东省人大于2015年出台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明确提出“从现在起,要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为法制保障,坚持政策指引在先,出台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和标准,各类人员各个环节都要有工作指引和作业标准,严防生活垃圾分类无序和失控。”因此,我市应尽快出台《东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形成全市强制倒逼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法规保障制度体系。通过制定政府法规,不断完善适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规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公共机构与家庭的信用体系,对失信单位、家庭或个人不得享受本市公共部分服务项目。
(四)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用地和财政补贴标准。以生活垃圾减量化和无害化的成本为基准和参数,明确补贴环节和方式,关注大件家具、园林等废弃物用地和低价值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从主要依赖市场企业回收逐渐过渡到供销社统筹生活垃圾应收尽收的方向转变。严密防止因市场失灵而造成我市城乡生活垃圾迅速增多的被动局面的出现,以逐步推进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产业体系的形成和健康发展。
(五)建立考评机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制度,按年度将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列为镇(街道、园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绩效考核内容,将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指标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创建全国卫生和文明城市考核指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工作和广供公司等生活垃圾运营主体组织考评。考评结果实行月考评、年通报制度,组织和监察部门负责对推广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效能监察。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绩显著的镇(街道、园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运营主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投入,提高公众参与度。一是联合市教育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主题班会课活动;二是创建校园垃圾分类减量教育实践基地,选拔“生活垃圾分类”学生形象大使;三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开设专栏,组织主题活动,开展宣传攻势。开设“城市因您而美”垃圾分类和减量专题栏目,设立“东莞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功能,增设法制专题等内容,策划主题突出、形式新颖的传播活动,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提升互动性趣味性,吸引市民关注;同时,利用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以及电影院、建筑围挡、公交候车亭、社区宣传栏等载体,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答复单位: 商务局
答复文号: 东商务函〔2018〕250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4日
联 系 人: 方曦
联系方式: 1376326339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商务函〔2018〕250号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7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城管局:
  政协第20180173号提案《关于全面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环境品质的建议》已收悉。提案第五点建议涉及我局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推进再生资源市场改革,通过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建立了开放、公平的市场格局。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领取营业执照且办理备案手续的回收站场约有620余家。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我市回收废钢铁15.9万吨,废有色金属2.09万吨,废纸24.59万吨,废塑料17.96万吨,行业总成交额约65842.55万元。由于近几年经济下行,回收价格一路走底,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正处于困难时期,整体回收量下降已超过50%。
  二、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情况
  (一)构建再生资源信息交易中心。全市32个镇街已完成信息交易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再生资源信息交易中心的建立为产废、收废、用废企业和社会大众提供再生资源信息、市场指导价格、网上竞价拍卖交易、咨询及服务,提供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平台。
  (二)推进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和“专业镇”产业特色,全市规划建设8-10个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引导就近的临建堆场、站点和散小经营者入驻,统一规范化管理,与再生资源信息交易中心有机结合,打造集信息发布、集中交易、产收对接及初步分拣加工等综合功能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目前,南城东供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和石碣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先后建成并运营。
  (三)推动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建设运行。为了推进加工贸易废料交易方式的改革创新,市政府会同黄埔海关在借鉴苏州经验基础上,开发建成了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这彻底改革了我市保税废料原有的线下交易模式,既符合海关监管方式的创新摸索,又符合地方政府规范废料交易市场的工作要求。截至2018年2月,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成功注册企业4233家,成功拍卖项目15382个,成交金额达15.6亿元,溢价率约24.4%。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研究编制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由于旧《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东府〔2012〕203号)已于2017年12月31日失效,目前我局草拟的新《管理办法》已呈报市府常务会议讨论审核。下来,我局计划在新《管理办法》出台后,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编制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以进一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回收行业的有序规范发展。
  (二)探索创新再生资源回收发展模式。一是推广“互联网+回收”的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在有条件的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试点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二是探索“两网”协同发展的新机制,试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协调发展,在收集、回收、转运分拣、处理等重点环节加强对接;三是探索逆向物流建设的新方式,鼓励回收企业与上游生产商、销售商合作,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试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三)引导社会参与回收综合利用。鼓励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对废旧电池、废玻璃等影响环境和低价值的再生品种,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积攒交售和回收;鼓励研发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设备等应用分拣加工新技术;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的产业发展和科学研究等。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4月10日
  (联系人:梁千金,联系电话:22817535)
  
 
答复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文号: 东发改社会资环函〔2018〕209 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16日
联 系 人: 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 22830915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随之不断增加,对垃圾进行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有力举措。我市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城市、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工作,积极主动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前,我市已将该项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纳入2018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责任清单,拟于近期研究出台《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该方案将明确提出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确保实现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下来,我市将同步加快推进一批垃圾处理终端项目如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建设,尽快实现餐厨垃圾收运范围全覆盖,合理布局大件垃圾、园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加强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逐步建立完善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从而有效改善城市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办理单位 市城管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食药监局,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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