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49)关于在东正路、和阳路、东门路交汇路口启用交通灯的建议

东正路、和阳路、东门路三条路线交汇路口地处交通繁忙却道路狭窄的城区,附近有东莞中学、东门广场、中医院旧院区以及花街,车流量、人流量大,如遇上学生放假,车流量剧增,更加拥堵。因现在未启用交通灯,平常只能靠车辆自觉行驶和避让。但三个路口交汇,各个驶向都有,时常发生车辆相互抢道甚至人车抢道的现象,导致险象环生,喇叭声四起。而因互不相让导致的路口交通堵塞情况时有发生,给周围的居民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虽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会有交警前来维持秩序指挥交通,但平时无法每时每刻都关注到路口情况,仍然是治标不治本的方式。

    议:

1、启用路口交汇处的交通灯,并根据不同时间车流量的大小设置交通灯的时间。
  2、设置交通违法摄像头,并在交通灯设立初期加强交通执法,使过往车辆重视路口的交通。
  3、在节假日前夕,特别是学校放假的时间,增派交警维持交通秩序,以防其中一方向的车辆未能在绿灯时间全部通行堵在路上造成其他方向车辆无法通行的情况发生。
  

提案者 黄庆林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交警支队
答复文号: 东公交函〔2018〕198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30日
联 系 人: 交警支队
联系方式: 1350902115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4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黄庆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东正路、和阳路、东门路交汇路口启用交通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根据我支队的相关职能,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该路口已安装智能交通信号灯联网,并配置了交通视频监控设备,具备实施交通违法抓拍的条件。此前,因路口人行横道的信号灯设备故障,信号灯一直处于黄闪状态。收到提案及群众诉求后,我支队已于2018年5月23日重新启用该信号灯,具体配时情况如下:
  一、高峰时段黄闪:6:30-9:00,16:00-19:00;因高峰时段该路口各个方向的车流量都很大,极易造成交通拥堵,为提高通行效率,由莞城交警大队安排警力现场指挥疏导。
  二、其余时段正常配时。
  下一步,我支队将密切关注该路口的交通状况,并适时根据车流量的变化调整信号灯配时方案,不断改善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办理单位 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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