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367)关于大力推进东莞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
内    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同时要不断“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这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发展养老事业的指导方针和工作遵循。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3亿人,占总人口的16.7%,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我市去年常住人口825.41万人,户籍人口195.01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接近30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5.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是全省老龄化程度较高地区之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文件精神,围绕省有关部署,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提高养老事业发展水平,一方面,市委市政府出台多项养老事业政策,通过金融扶助、场所保障、税费减免、政策补贴等方式,多元化多途径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比如2016年出台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2017年出台《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有效提升了养老保障水平。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群体,着力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与关爱平台,社会养老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养老服务向多层次、多领域、多元化方向逐步拓展。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老年人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社会养老未形成共识,养老机构及床位不足。我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200多所,共床位2.8万张,现有的数量和规模远远达不到社会要求,供需矛盾突出。
  (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较低。主要体现在服务内容单一,服务专业程度不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产品供给单一。现有的老年活动中心、老人食堂、卫生所等机构,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现象突出,远不能满足目前的养老服务需要。
  (三)居家养老事业发展不完善,市场化运作不到位。民办专业机构服务覆盖面低,服务内容仅仅停留在家政为主的服务层面,老年人的精神慰藉、身心保健等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四)专业人才严重短缺,不能满足老年人口个性化需求。大多从事生活照料工作的护理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专业化护理水平较低,缺乏基本的护理知识、经验和技能。
  (五)民间力量参与不充分。政府对企业资金扶持和对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力度不够,引导社会投资规模有限,国家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建    议:
  (一)建立健全养老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市级建设补助资金投入。把护理院、养护中心的建设列入我市未来养老事业发展规划之中,市级财政每年预算投入,鼓励有条件的镇财政积极投入。同时研究制定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通过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民营资金投入。
  (二)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模式,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形成政府、社会和市场共同推动的良好格局。主要推进三种类型的服务:一是集中居住式养老服务,包括养老院、护理院、养老公寓等多种情形。二是居家式社区养老服务,指老年人在家庭居住与社会化上门服务相结合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三是学习活动养老服务,指老年生活所必需的精神养老需求,主要是满足学习、娱乐、健身、维权等需要。
  (三)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与政府共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吸引港、澳、台、华侨和外国资本资本参与医养结合的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形成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模式,制定社会资本运营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通过委托管理、合作经营等公建民营方式,逐步实现社会化运营。
  (四)积极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激励政策和补助办法,对养老事业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及优惠政策等,鼓励从业人员提升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同时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继续教育、职称和就业培训体系。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或培训项目,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探索建立养老大学,让毕业生或者待就业人员接受再教育,学习养老服务的专业内容和养老服务技能培训,让其拥有专业的服务老年人的能力,并将其输送到社会各地需要养老服务人才的地方。
  (五)推进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软件建设。按照老年人口的分布和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在活动场所建设上形成档次不同、面积不等、配套事宜的梯次排列格局。增加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设施,方便老年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度过幸福晚年。加快高端养老社区建设,吸引各类资本参与高端养老社区的建设和运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需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家政服务、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方式,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六)继续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一是建议医疗机构向养老机构派出医务人员,设立医疗服务站,开展专项医疗服务。由卫生部门的专业医疗设备和专职医生进驻养老院,由医疗服务站为养老院提供长期性的医疗专项服务,确保养老院的老年人得到随时就诊、费用得到及时报销,帮助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就医难、就医慢及就医贵等问题。二是医疗机构与养老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开展常规医疗服务。对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医疗机构安排医务人员定期上门巡诊,进行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等常规性医疗服务。遇到紧急情况,在养老院不能进行治疗的,及时进行处理、及时转诊。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石龙镇政协小组,沙田镇政协小组,牛熠,邓耀升,何锐平,陈灿祺,陈耀华,罗建文,郑泽森,谭深,郑肖君,黄英
部门答复

社保局:
      对《关于大力推进东莞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结合我局职能,现就《关于大力推进东莞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第20180367号,以下简称《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针对《建议》的第二点和第六点,我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2017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经印发《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确定医养结合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步骤,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我局配合市政府统一布置,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的各项工作,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社会保险定点管理范围,协助其尽快开展服务,目前,经市政府确定的两家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已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定点范围;二是配合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医保付费及相关管理制度,按规定支付参保人符合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减轻参保人个人负担;三是全力配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出台医保支付及管理服务等各项配套政策,将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并有效履约的参保人社区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75%,从社保政策层面引导参保人接受家庭医生服务协议。
       针对《建议》的第五点,我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是全面完成退管体系建设。2015年8月,我市实现退管机构全市覆盖,全市共建成591个退管站,同时制定标准,统一规划,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各级退管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退休职工了解退管服务。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义诊活动、节日慰问活动等,扩大退管服务的宣传影响,指导各级退管机构多层次、多角度深入退休群众,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切实解决他们的问题,与他们建立密切的联系;三是不断创新退管工作形式和内容,开展多元化的退管服务活动,满足退休人员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如,通过建设省级退管示范点,发挥标兵示范影响,带动周边镇(街)退管服务创新、服务水平提升。


财政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0165号
  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第20180367号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0165号建议《关于推动东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和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80367号提案《关于大力推进东莞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市财政认真落实各项惠老政策
  (一)根据《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试行)》( 东府办[2010]  72号),针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且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方案的老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按不同条件享受无偿、低偿、有偿等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其中享受无偿服务的老人可以享受30 小时/人月的服务时间,享受低偿服务的老人可以享受20 小时/人.月的服务时间。据统计,2017年,全市16905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市财政投入3578.93万元。
  (二)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享受居家养老平安铃安装及服务,2017年全市享受平安铃服务的老人达14063人,市财政约安排1200万元。运营商开展包括上门培训与用户档案更新、上门探访、开展社区活动、开展便民服务、提供紧急救援及相关医疗服务、售后服务等活动。
  (三)实行“银龄安康行动”,我市“银龄安康行动”从2015年3月起实施,市财政为本市户籍的75周岁以上老年人及五保户、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1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017年市财政投入234.25万元,受惠老人9.37万名。
  (四)为我市具有东莞市户籍且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2017年为13.7万多名7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约1.2亿元。
  (五)加强敬老优待卡规范管理,全年发放敬老优待卡30660张。开展青少年敬老书画作品大赛和“敬老月”活动。每两年举办老年人文化艺术节和老年人运动会。
  (六)不断完善老年人健康活动场所,加大财政投入。投入1.3亿元建设东莞市老年大学新校区; 2017年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5个,拨付服务设施奖励资金956.27万和运营服务奖励资金1231.106万,加大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设施和运营服务的资金扶持力度,充分调动镇街、村(社区)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积极性,推进我市社区服务业深入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一)修订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我局配合主管部门,立足现状,在认真参考外省、市做法和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已报请市政府审定,适当提高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标准,计划实施等级评定补助。
  (二)研究实施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为进一步提高失能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我局配合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主要针对我市失能老年人及残疾失能老年人,发放失能老年人补贴。
  根据建议人所提出的建议,我局将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增加老年人服务经费投入力度,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以上意见供参考。


卫生和计生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代表提案第20180367号的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大力推进东莞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提案第20180036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医养结合与养老照护推进情况
  2016年6月,我市被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市卫生计生局与民政、社保、财政等几个部门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1、建成触手可及的三级医疗架构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公立医院48家,建成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403所,群众步行15分钟即可获得医疗服务。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社会办医院53 所。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已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机构共有2596个,其中:医院(含3个分院,2个护理院) 101个,基层医疗机构2493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03个,门诊部629个,诊所425个,卫生所(室)858个,医务室142个,村卫生室36个。),妇幼保健院1个,慢性病防治院1个。触手可及的医疗架构体系,为推进健康老龄化事业提供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2、老年病学科稳步推进。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0所综合医院设立了老年病科,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均设置有中医科、康复科或相近科室,部分综合医院老年科正在筹划建设中。未来3年,我市将在床位使用率不高的镇街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或组建医养结合病区、护理院,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激活现存的床位,支持转型为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负责疾病较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康复护理相关工作。大力培养引进健康老龄事业领域各层次所需人才,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职技能培训规划。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培训医护人员,将健康老龄化家庭医生服务内容列入家庭医生常规培训内容,打造一支高效、优质、用心服务的健康老龄化服务队伍。
  (二)有序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
  1、统筹布局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市委市政府出台《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内容。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发展,鼓励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即将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发展布局。进一步提高对养老机构支持力度,由市民政部门牵头草拟《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2、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建设。市人大、市政协将关于医养结合建设和护理院建设的建议纳入2017年重点督办建议提案,由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督办,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副市长领办,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共同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建设。试点方案确定东坑医院和洪梅医院为试点单位,市卫生计生局、民政局、社保局等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共同推进。至2017年12月,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建成东坑医院护理院。东坑医院护理院由医院旧住院大楼改建,市镇投入1600多万。改建后第一期护理院建筑面积达4500平方米,设置68间三人间,39间双人间和18间单人间,共可提供床位300张。市卫生计生局联合市民政局于2017年10月13日对其进行注册验收,2017年12月28日正式揭牌运行。该护理院符合国家护理院标准,布局合理,装修人性化、舒适,基本设施设备齐全;设置有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中医科、预防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及医学影像科等,配备了一支医生、护士、护理员队伍,并进行了相关岗位培训,可为长期卧床、慢性病、癌症晚期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首批共有70多名老年人报名申请入住。
  建立规范的运营制度。市卫生计生局印发了《东莞市护理院收治对象规范》,明确了我市护理院收治对象,进一步科学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的日常运营。目前,两家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已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定点范围,社保报销费用直接跟医院对接,“按床日付费标准”初定为每床每日153元。
  探索了多种形式发展医养结合产业。鼓励发展民营医养结合机构。已建成东莞福星女儿家护理院。该护理院是由苏州福星医养集团下属的广东福星泰康养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实行工商登记注册的营利性医疗养老护理机构,总设计床位195张,其中一期开放108张,已通过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局注册验收,目前已正式营业。支持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我市樟木头镇于2013年在敬老院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康复中心,自老年康复中心进驻敬老院以来,院内老人住院率从之前的32.6%下降至目前的11.5%;患病率从76.2%下降至59.1%;人均医疗费从365.7元下降为目前的60.2元,报销后仅18元。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由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和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
  (三)以家庭医生为载体做实老龄健康管理
  1、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平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老年人健康管理最重要工作平台。我市家庭医生自2014年试点,2015年全面铺开,经过3年的努力探索,实现从传统服务模式向契约式、主动式服务的转变,全市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81.21%,有力推动我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全面开展。
  2、明确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内容。2014年,我局联合社保、财政制定《东莞市城乡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目标任务、分工、工作措施和服务费来源。方案规定家庭医生服务首先以辖区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人群为工作重点,通过每月随访、电话督导等方式,实现对老年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实施慢性病管理。
  3、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质量。目前,我们与发改、社保、财政等有关部门拟定了《东莞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和《东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第一批)及收付费方案(试行)》并提交市政府审定。两个方案大力宣传引导老年人科学选用家庭医生健康包,促进适合老年人健康管理特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难点进一步优化家庭医生签约的激励机制,加强对家庭医生服务签约老年人的督导和监测评价,开展签约服务考核,完善家庭医生责任制。
  (四)广泛深入开展老龄健康教育
  1、加强全社会的健康教育。启动“2018年东莞市1000场健康讲座活动启动仪式暨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推进会”,每个镇街每月举办至少3场健康讲座,将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的优先指标,围绕健康素养66条,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登革热、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和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重点慢性疾病防病治病常识等,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努力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推进健康东莞建设。
  2、重点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有组织地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科学文化、心理健康等内容的教育活动。健全老年人体育健身组织,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支持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建设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弘扬老年人健康文化。积极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学习共同体、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面向全社会宣传倡导健康老龄化的理念,营造老年友好的社会氛围。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针对老年人特点,开发老年健康教育教材,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工作起步晚等原因,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例如:运行机制和配套政策有待完善,服务网络和服务设施有待加强,医养结合队伍建设滞后、养老护理员招聘困难等等。


民政局:
      东民函〔2018〕584号
  问题解决程度:B类
  东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367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东莞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与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局、社保局、卫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们认真贯彻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相关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紧密联系东莞人口结构趋向老龄化、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化等实际,大力加快养老服务市场化、信息化和专业化进程。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新格局。我市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市户籍人口200.9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30.4万人,老龄化水平为15.5%。全市依法批准建立的养老机构共41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5家(包括镇街敬老院、市社会福利中心、市金菊福利院、市光荣院、东坑医院养护中心),民办养老机构6家。全市已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03个、农村幸福院123个、村(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160个。全市共有各类养老床位数10352张,比上年增长16.2%,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34.05张,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全国31.6张,全省30.4张)。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政策措施日趋完善。市几套班子领导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市委书记吕业升、市长梁维东、副市长喻丽君等市领导多次调研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听取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情况汇报,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各级政府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建议提案,视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先后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提升改革实施方案》、《东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方案》、《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市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养老设施进一步加强。一是夯实公办养老机构。先后投入1亿元分期分批对镇街敬老院进行改造升级,目前全市31间镇(街)敬老院,有27家被评为省一级敬老院、4家被评为省二级敬老院。2014年,我们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4〕1043号)精神,大力推进公办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登记率达到94%。二是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出台《东莞市民办福利机构资助办法》的规定,对民办养老机构新建或改扩建的新增床位,按照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10000元的资助;对收住我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人给予每人每月120元的运营资助。2017年新增民办养老机构4家,总投资额达5000万元,增加养老床位726张。另有4家机构正在筹办中,预计建成后可增加4000张养老床位。三是完善社区养老设施。自2002年起,共投入1.14多亿元资助兴建或改造160多个“星光老年之家”,建起了一批集娱乐、休养为一体的老年人休闲场所;同时,投入2.1亿元打造127个市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了17个省级居家养老示范中心、4个“幸福计划”示范点、123个农村幸福院,为广大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等社区养老服务。
  (三)创新服务模式,养老服务业总体水平有新提升。一是全面铺开居家养老服务。从2006年开始,我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对新开办的居家养老服务的村(社区)一次性给予5万元开办经费补助(对经济欠发达村,由市慈善会另外给予一次性5万元开办经费补助),享受无偿服务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40 元,享受低偿服务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60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1亿多元,在580个社区(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实现了有养老服务需求村、社区100%全覆盖,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老人达15754人。二是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在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提标扩面的同时,我市着眼于满足老人不断增长的实际需求,把实施96993“平安铃”服务项目作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有益补充和拓展延伸,并同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紧急救护配套信息服务系统。目前,市财政投入约6000万元,为14063名老人配备了“平安铃”手机,帮助老人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对接、人员定位等服务。三是着力发展医养融合。2016年4月,我市被国家民政部、卫计委确定为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地区。自承担试点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市卫计、财政、社保等部门和部分镇街负责人前往江苏、福建、四川、上海、重庆以及省内部分城市进行学习考察,并以府办名义出台了《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目前,我市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开局。市卫计局已发证的护理院2所,已批准正在筹建的护理院有3所。
  (四)深化体制改革,养老机构建设取得新成效。推进公办敬老院优化提升改革,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提升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万江、中堂、道滘、高埗、洪梅、东坑、寮步等7个镇街的敬老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目前各试点单位按方案要求正在抓紧实施。顺利完成了养老机构参保工作,实现了100%全覆盖。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服务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市有4家养老机构申报评为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
  (五)完善激励政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方面,为提高户籍人员老年护理水平,将“养老护理员”项目纳入个人自主参训补贴,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750元至1850元的培训补贴。另一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到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范围内,初、中级补贴1600 元,高级补贴2200元,技师、高级技师补贴2500元。同时,对招聘的社区“4050”服务人员,邀请省、市相关培训机构开展专业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一步促进了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8期培训班,共有560人次参加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其中获得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初级护理员94人,中级护理员38人,高级护理员39人,有效提高了我市养老服务护理员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养老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这为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今后,我们将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问题和广大老年人期待为导向,全面把握十九大报告关于养老事业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会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制定或修订出台《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等为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健康、规范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
  (二)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加快推进对道路、楼宇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优化资源配置,逐步适老改造。盘活闲置资源,调控有效资源,对原有空间进行适老改造以适宜老年群体生活需求。
  (三)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市一级要成立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培训、示范、服务和统筹规划;在镇(街道)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开展社区(村)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在社区(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具体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同时,着力拓宽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通过政策扶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服务单位,兴办或运营老人供餐、日间照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鼓励创建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建设养老服务团队。让居家老人在家也可以享受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养老发展,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四)着力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五保、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失智及70岁以上计生扶持老人提供养护服务。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模式,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逐步实现社会化运作。建立养老服务业公平有序的定价机制,除由政府主办且经营的养老机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外,其余的实行市场定价。
  (五)大力推广医养融合服务。根据民政部安排,我市被确定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国家级试点地区,要求我市积极创新,勇于探索,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同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8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疗签约服务覆盖率和健康管理率均达到60%以上。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到2020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疗签约覆盖率和健康管理率均达到80%左右,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六)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将养老服务业作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新的经济增长点,纳入现代服务业的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业项目,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支持。支持企业积极研发安全有效、适合老年人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家政服务、组织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等方式,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加快高端养老社区建设,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需求,吸引各类资本参与高端养老社区的建设和运营。新城建设应充分依托生态绿地的地缘优势,规划建设高端养老综合社区。老城区通过结构调整、功能置换、资源盘活,提供养老护理水平。鼓励研发老年产品,以适应老人市场需求,打造养老行业聚集群。
  (七)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培训机构培育专业化人才,支持民办养老培训机构或养老学院,重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纳入我市职业教育体系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支持本市高职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服务学科,或采取定向委培的形式,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保健、护理、康复、营养、社工等专业人才。同时,将养老服务业急需紧缺的高级管理人员、专技人员作为人才引进的重点,符合相关规定的,申报社会事业领军人才并入选的给予每人每月相应津贴。
  衷心感谢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人力资源局:
      东莞市民政局:
      民盟市委会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大力推进东莞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作为该提案的会办单位,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局一直以来鼓励养老从业人员提升技能水平,2017年,根据《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东人发〔2014〕49号)有关规定,我局已向87名已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发放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共19.23万元。2017年9月,人社部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提出“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养老护理员工种已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因此我局目前无法开展相关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和发证活动。
      下来,建议贵局依托有实力的行业协会、院校根据我市实际需求研究制定陪护行业人才培养规范,再会同卫计、人力资源等部门研究予以认可。


 


办理单位 民政局,卫生和计生局,人力资源局,财政局,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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