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357)关于加快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建设,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

内    容:
  博物馆作为收藏、展示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文化遗产的实物、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的文化教育机构,承载着一座城市的历史内涵和文化追求,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和标杆,也是城市的地标性建筑,具有不可比拟的文化象征意义,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随着文化新城和文化名城建设的发展,东莞市构建了市镇村三级博物馆网络,鸦片战争博物馆、东莞市展览馆等市属博物馆在传承文明、资政育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共文化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作为历史最悠久(建成于1929年、仅次于中山大学人类学博物馆和广州博物馆)、藏品最丰富(现有馆藏文物2万余件)的全市唯一的地方历史与艺术类综合性博物馆----东莞市博物馆,却因馆舍、设备、陈列等凸现滞后,与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不相匹配,难以全面彰显东莞5000年的悠久历史和人文积淀,不能充分发挥博物馆对于塑造城市文明、培育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已被纳入《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东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要求推进的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2014年12月19日,市政府在十五届第105次常务会议上,原则同意市博物馆新馆选址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东侧地块,待商铺合约到期收回后,博物馆新馆项目正式启动。据了解,该选址上的商铺最快收回要到2020年底。而与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筹建市博物馆新馆”的举措还有一段距离。因此加快文化名城建设,促进城市品质提升,需高水平加快市博物馆新馆建设。
  
建    议:
  一、高水平确立东莞市博物馆定位
  以东莞市标志性建筑和城市新名片的标准来定位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建成后的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将成为提升城市品质的重点项目;成为反映城市文化发展水平的代表性建筑;成为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成为全市唯一的地方历史与艺术类综合性博物馆和高规格高水平珠三角区域中心博物馆、国家一级博物馆;成为地方历史展示与研究中心、地方文物考古发掘与调查研究中心、文物博物馆业务指导中心、文物藏品收藏保护修复中心。
  二、高水平规划东莞市博物馆选址
  作为城市新名片、全市唯一的地方历史与艺术类综合性博物馆、高规格高水平的珠三角区域中心博物馆、国家一级博物馆,东莞市博物馆新馆的规划建设一方面要有长远的眼光,要有前瞻性、全面性,充分考虑到博物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博物馆建筑至少30年不落后,并且在现有的建筑规模基础上预留未来的发展空间,用于中、远期的规划建设,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能为后代人的发展需要留下空间。另一方面当前玉兰大剧院、市图书馆、市科技博物馆三大文化设施,已位居行政文化中心广场的显著位置,而博物馆作为最能体现城市文化内涵的标志性建筑,其规划建设标准应不低于其他文化设施,甚至彰显度应该更高。
  现选址与博物馆的功能和地位不相匹配:一是空间形状狭长凹陷、不规整,不利于建筑主体的设计;二是周边城市道路的等级偏低,与城市发展规模不相匹配,再加上位于市老年大学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之间,博物馆主入口的选择有一定的困难。三是该地块周边已分布南城区阳光中心小学、阳光教育中心幼儿园、东莞市商业学校、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老年大学、市文新局等学校和机关,还有稻花村,菊香苑、石竹花园等大型社区,目前交通拥堵已成诟病。如再建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将使交通拥堵更为严峻,会极大限制其功能的发挥。为此,建议变更东莞市博物馆新馆选址,建议把会议大厦东侧地块作为首选方案,或在大城区的概念下重新规划确定东莞市博物馆新馆选址。
  三、加快前期筹备工作
  按照《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法》(东府【2017】113号)的要求,加快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建设还需做好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如将新馆建设纳入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储备库,项目建议书编制及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申请,项目审批立项等。为此,建议尽快重新确定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建设选址,以便为各项前期筹备工作提供建设依据。


提案者 文化文史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部门答复

市规划局:
      东规议函〔2018〕5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35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文广新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357号提案《关于加快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建设,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收悉。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对提升我市城市文化品质有重要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积极配合市博物馆新馆选址工作
      以高标准筹划建设市博物馆新馆,发挥博物馆文化交流、传播教育等功能,对塑造城市文化形象,提升城市文化服务水平有重要意义,我局一直以来积极配合市博物馆新馆选址的规划工作。
      二、为保障项目实施时效,建议市博物馆新馆按市政府批复落实选址
      根据《关于审定市博物馆新馆规划选址方案的复函》(东府办复〔2015〕7号)(附件1),市政府原则同意市博物馆新馆选址于市行政文化商务中心区,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东侧地块。该选址地块在《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中为文化设施用地,控规为文化娱乐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地块毗邻市图书馆、市科技博物馆、玉兰大剧院等市级文化服务设施,所在片区已形成较强的文化服务功能聚集效应,符合建设高标准博物馆新馆的目标定位。为保障项目尽快落地,我局建议市博物馆新馆按市政府批复落实选址。博物馆新馆建设方案可通过委托优秀建筑设计团队,对建筑方案设计进行深入研究,解决空间布局、交通组织等问题,高规格打造符合国家一级博物馆标准的的综合性博物馆。

附件:
1. 《关于审定市博物馆新馆规划选址方案的复函》(东府办复〔2015〕7号)


国土局: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东国土资函〔2018〕1255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35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357号提案《关于加快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建设,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对推动我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加快营造城市历史内涵和魅力,提升城市品质,打造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我局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
      二、对东莞市博物馆新馆选址调整,根据2014年市规划局发来的《关于审定市博物馆新馆规划选址方案的请示》,我局已对其两个选址方案进行核查,均符合土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选址方案进行回复。由于当前我市城市发展面临建设用地开发强度过高的困境,特别是主城区的可用地块更是抓襟见肘,建议优先考虑当前经市政府同意的选址,并由属地镇街做好周边配套工作。如确需重新考虑博物馆新馆的规划选址,建议属地镇街在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做好选址调整的评估,报经市政府审定,确保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得以顺利落地。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请查看附件。


办理单位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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