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324)关于加快制定新型产业用地(M0)相关政策的建议

内    容:
  近几年,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推进和深圳创新资源的加速外溢,新业态、新产业在莞发展迅猛,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股新力量。与传统形态的工业厂房不同,新业态、新产业的用地具有研发用途比例高、用地类型混合成分高、用地需求多元化等特征,现行部分土地供应和管理政策已无法满足其实际需求,同时过去单一用地的规划条件也对其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制约。
  目前,东莞虽有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研用地等一系列“类新型产业用地”政策,但是标准五花八门,没有形成一个较为清晰明确的政策指引,未能发挥各项政策的最大效用。新型产业用地(M0)作为一种适应传统工业向高新技术、协同生产空间、组合生产空间及总部经济、2.5产业等转型升级需要的城市用地分类,最早由深圳市在2013年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正式提出。深圳围绕新型产业用地(M0),通过出台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1+6”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用地管理政策体系,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进驻方面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众多新型产业园区相继崛起,产出效益十分明显,值得我市借鉴和学习。


建    议:
  一、尽快开展新型产业用地政策试点。建议择优选取一批项目作为先行试点,试探社会和市场的反应和影响,在试点的基础上积累经验、完善机制。结合近期省市重点推进的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工作,建议将广深高速公路沿线的连片“三旧”改造项目作为试点,鼓励“工改M0”,尽快建成若干产业综合体项目。这样既有利于配合提升广深高速沿线重要节点景观形象,又有利于加快集聚创新要素,通过1年左右的试点进一步研究论证M0用地管理的关键问题,为全面铺开积累经验。
  二、研究出台新型产业用地“1+X”政策体系。建议市政府加快研究制定一套具有可行性、实操性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包括加强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意见、新型产业用地发展规划、新型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创新型产业用房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和新型产业用地城市更新管理办法。
  三、搭建新型产业用地综合服务平台。参照东莞“倍增计划”政府服务平台,探索搭建新型产业用地综合服务平台,对接经信、科技、商务、规划、国土等主管部门,为新型产业用地的用地者提供信息查询、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和招商融资等一站式服务,解决新型产业用地在申报、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
  四、落实新型产业用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为确保政府对新型产业的扶持落到实处,必须建立新型产业用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防止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味。建议尽快制定明确的准入目录和准入条件,建立科学、全面的审查、评估机制。同时,在现有土地出让(出租)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并收取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进一步强化履约监管力度。探索成立达产验收评估小组,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同时,不定期对已投入运营的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开展督查,避免项目擅自改变结构、用途。

 

提案者 莫伟鸣
部门答复

国土局: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东国土资函〔2018〕1680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32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莫伟鸣委员: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324号提案《关于加快制定新型产业用地(M0)相关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提出意见如下:
      结合近期省市重点推进的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工作,建议将广深高速公路沿线的连片“三旧”改造项目作为试点,鼓励“工改M0”,尽快建成若干产业综合体项目,通过1年左右的试点进一步论证M0用地管理的关键问题,积累经验。同时,建议研究出台新型产业用地“1+X”政策体系,包括新型产业用地城市更新管理办法。
      《中共东莞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快经济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东委发〔2018〕1号)提出“强力推进城市更新……探索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加快广深高速创新带东莞段示范建设”;《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美丽东莞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的若干意见》(东府〔2018〕1号)提出“加快城市更新改造和TOD综合开发……出台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推进一批‘工改M0’试点项目”。综上, “工改M0”工作已被写入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纳入2018年重点工作推动。目前,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制定工作正在由市府办综合调研科牵头。
      为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承接广深外溢创新资源,我市去年已启动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调研,探索建立“1+X”政策体系。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由市规划局牵头该项工作,出台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机制的纲领性文件后,相关部门再出台配套政策。目前,市规划局已完成纲领性文件的初步起草工作,进行一轮部门意见征求和企业座谈,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条款,预计年内可出台。
      关于搭建新型产业用地综合服务平台,鉴于市里已经在部署建立项目统筹推进机制,由市发改局牵头,会同经信、国土、住建、商务、规划等部门,开发全市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从投资项目招引、项目审批、项目动工、项目竣工投产等重要节点入手,对项目实行全流程常态化管理。为实现对全市投资项目的统一管理,避免数据平台过多,各部门、各系统间数据兼容难、共享难等问题,推进大数据建设,建议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统一纳入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管理,不再另行开发新型产业用地综合服务平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深高速公路创新带(东莞段)建设的重要部署,全市计划在创新带沿线的“1+1+11”片区中选取一批连片改造片区和产业类改造项目建立重点改造片区(项目)库,给予专项政策扶持,加快创新带沿线更新改造。一是研拟了《广深高速创新带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计划培育实施创新带内14个、面积合约1200公顷的连片改造片区,近期实施23个、面积为105.25公顷的产业类改造项目。二是联合调研,市城市更新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和东实集团成立了联合考察小组,对沿线11个镇街进行了全面走访调研,实地踩点考察项目情况,初步掌握了57个潜在项目的情况信息,并形成了《广深高速创新带“三旧”改造调研报告(初稿)》。目前,全市初步建立了广深高速公路创新带(东莞段)城市更新项目库,下来将对项目库进一步筛选近期可实施的重点项目,制定专项政策,先行先试,加快创新带沿线更新改造。
      另外,市城市更新局已完成了东莞市产业区域调查及政策提升研究,出台了《东莞市通过“三旧”改造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实施办法》,并已起草了产业类改造项目相关政策文件修订草案,借鉴周边城市深圳产业改造政策,特别是深圳市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准入、用地规划、财政补助、产权分割等产业类改造政策,鼓励引导实施产业类项目改造。
       此外,我局鼓励已批建设用地包括闲置土地转型为新型产业用地,加大对符合两规未开发的闲置土地的盘活力度,同时加快规划协调使工业用地转型为新型产业用地。

 


办理单位 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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