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第20180323号的会办意见
市规划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修建智能立体式停车场(库)有效缓解东莞区域性停车难的建议》(第20180323号)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对于提案提出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出台土地、税收、金融、奖补、产权及经营期限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进行投资”有关建议,根据国家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的相关政策与要求,城市停车场属于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项目,可采用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模式(即PPP模式)投资建设。目前我市设立了东莞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府投资基金,如果城市智能立体式停车场(库)采用PPP模式建设,符合基金的投资范围,市财政将积极向基金的管理公司进行项目推介。
根据我市区域分布情况,建议由镇街尽快探索采用PPP模式建设各区域智能立体停车场(库)试点,市财政将对各镇街智能立体停车场(库)PPP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同时,市财政将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城市智能化立体停车场(库)PPP项目建设中,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停车场PPP项目实施,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
市规划局:
(B):类
东规议函〔2018〕133号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32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煜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修建智能立体式停车场(库)有效缓解东莞区域性停车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目前,我市小汽车保有量已超270万辆,停车位紧缺问题突出。修建智能立体式停车场(库)等措施,能够快速提高停车位供给,优化停车效率、是改善我市交通秩序,系统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有效手段。我局会同市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认真研究后,回复如下:
关于“整合机构、统一指挥”的建议。由于停车的治理范围广、难度大,需要全市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建议参考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停车治理专责小组,建立多方协同推进制度,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完善对智能立体停车场(库)的建设、使用、收费及管理的管控。
关于“充分调研,科学规划;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科技创新,展现实力”的建议。
目前,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日益严重的矛盾,仅依靠新增建设用地将难以满足停车需求。停车设施的建设应以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作为总体规划目标,鼓励采用多层建设、优先利用地下空间等,大力创新科技,研发立体式、机械式等占地面积少、利用效率高的停车设施。
目前,市规划正在编制《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该规划将全面搜集分析中心城区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典型建筑停车特征数据,调研各街道社区立体停车库建设需求、系统梳理中心城区停车场用地,鼓励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场。市规划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理顺及简化立体停车库报建程序,尽快出台立体式停车场的政策,明确报建建设,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能及规定,从而推动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
关于“政策倾斜,投资优惠”的建议。根据国家推进政府和社会本合作(PPP)发展的相关政策与要求,城市停车场属于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项目,可采用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模式(即PPP模式)投资建设。目前我市设立了东莞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府投资基金,如果城市智能立体式停车场(库)采用PPP模式建设,符合基金的投资范围,市财政将积极向基金的管理公司进行项目推介。
根据我市区域分布情况,建议由镇街尽快探索采用PPP模式建设各区域智能立体停车场(库)试点,市财政将对各镇街智能立体停车场(库)PPP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同时,市财政将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城市智能化立体停车场(库)PPP项目建设中,按照“谁投资 、谁受益”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停车场PPP项目实施,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
市城管局:
东综管函〔2018〕811号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323号
提案会办意见
市规划局: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323号提案(关于修建智能立体式停车场(库)有效缓解东莞区)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关于提案建议第一点提到“整合机构,统一指挥”
我局支持成立市政府领导挂帅的停车协调小组,建立多方协同推进制度,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完善对智能立体停车场(库)的建设、使用、收费及管理的管控。目前,我市小汽车保有量已超270万辆,停车位紧缺问题突出,急需充分利用现有地面资源并扩展利用地下发展立体式停车场,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立体式停车场的政策,明确报建建设,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能及规定。
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第20180323号政协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规划局:
政协第20180323号提案《关于修建智能立体式停车场(库)有效缓解东莞区域性停车难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建议坚持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原则,优先保障城市公交停车需求。坚持规划优先原则,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停车设施;停车场建设要与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有效衔接,引导和方便换乘。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