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313)关于积极推进社会化助餐、配餐服务的建议

内    容: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老年人是否衣食无忧、安享晚年是社会小康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体现。
  据《东莞年鉴》记载,截止2016年,东莞市户籍60周岁以上人口30.4万,占户籍人口201万人的15%,其中60---69周岁老人171972人,70---79周岁80922人,80—89周岁43968人,90—99周岁7008人,100周岁以上143人。社会老龄化结构越来越突出,因子女在外地工作或子女无暇照顾等原因的空巢老人、独居老人越来越多,这些人年老体弱,身边缺少亲人照顾。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买菜做饭,费神费力,力不从心,煮多煮少不如人意,煮多消化不了,煮少营养没保障,有些老人图省事,一煮吃三餐,生活质量无法可言,老人的吃饭问题应引起政府的关怀与重视。
  最近,广州市政府设置了500多个长者饭堂,为百万老人配置热饭菜的做法得到了老人的欢迎和社会好评。“广州模式”是东莞的榜样。目前这方面是东莞社会服务的一个短板。东莞是全国文明城市,更应该起楷模作用。因此,积极推进东莞市社会化助餐、配餐服务是当前政府不可忽略的重要工作。


建    议:
  1、 通过问卷、入户调查,深入了解老人需求,以高龄、失能、贫困或因计划生育而失独老人为重点,在老人聚居比较密集的街道、小区设置配餐服务点,提供每日的午餐服务。
  2、拓展多元化的资金渠道。(1)政府财政投入;(2)选取口碑比较好的餐饮企业承包,企业让利部分所得;(3)慈善捐助部分。据调查,南城、东城、万江都有慈善捐助的素菜馆,可以协助完善 ,扩大规模为配餐点,加强宣传吸引民间慈善捐助。(4)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以降低成本。
  3、协请食品监督部门对配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配餐的安全质量。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部门答复

工商局:
      市民政局:
  政协提案第20180313号——《关于积极推进社会化助餐、配餐服务的建议》已收悉,作为该提案的会办单位,现将我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提案中提到“选取口碑比较好的餐饮企业承包,企业让利部分所得”,我局将协助主办单位,认真履行工商登记职能。


食药监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 2018031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结合我局职能,现就第20180313号提案《关于积极推进社会化助餐、配餐服务的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直以来,关注老人社会群体食品安全、注重我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之一。2017年4月,我局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各镇街(园区)分局(监督站)对全市范围内的35家养老机构开展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养老机构供餐方式、食品加工、原料储存、进货查验等环节,当场对5家不按规范要求进行餐饮服务活动的养老机构食堂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同时,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直被列为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通过不同形式对集体食堂开展专项整治、飞行检查、诊断检查等。2017年,我局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集体食堂的飞行检查4次,诊断检查2次以及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检查,通过不同形式的整治检查,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另外,为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让社会民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根据今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要求以及国家总局、省局关于“明厨亮灶”建设规范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2018年,全市要实现80%以上的持证集体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工程,让市民能够通过“透视明档”、“视频显示”、“参观通道”等多种形式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扩大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成果,切实提高我市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目前,全市持证集体食堂6232家,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的集体食堂2368家,占持证集体食堂38%,此项工作在加快推进中,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接下来,我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根据职能做好行政许可审查以及日常监管工作,规范食品餐饮服务行为,保障老人社会群体食品安全。


财政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第20180092号、20180237号、20180131号
  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留住医疗健康专业人才的建议》(第20180092号)、《关于加快推进“暖心工程”,留住我市医疗人才的建议》(第20180237号)、《(长安)关于加快推进“暖心工程”,留住我市医疗人才的建议》(第20180131号)收悉。上述提案人就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福利、加大政府对医学科研、医学会发展等方面投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目前我市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情况
  近年,市政府出台了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化解医院历史债务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给予专项补助的政策,并设立了院长专项资金,以减轻公立医院的负担,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具体包括:
  一是对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院减少的药品收入通过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市、镇两级财政设立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资金,用于补偿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
  二是市财政从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对公立医院的退休人员经费给予了相应补助。从2017年开始,对全市40所公立医院在编人员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并从2017年7月1日起按月缴纳机关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对增加的单位缴费支出补助50%。
  三是从2016年起每年由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医院筹集2000万元,合计4000万元,设立市属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从2017年起,市、镇两级财政每年各筹集1500万元,合计3000万元,设立镇街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我市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管理人才培训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业务骨干优秀人才培养及补助经费、重点专科建设补助及奖励经费、科研立项补助经费及科研成果奖励经费。
  四是筹建市人民医院分院(市传染病后备医院),组建市儿童医院,建设五所区域中心医院,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促进卫生资源供给与卫生服务需求保持平衡。
  二、对政协提案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问题。根据《东莞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东府〔2012〕157号)要求,市、镇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落实省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的指标规定。公立医院运行经费实行财政补偿性拨款,市属公立医院由市财政承担,镇街公立医院由镇街财政承担。目前,我市已出台了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离退休人员补助、设立院长专项资金等政策。市、镇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尽力消除医院的趋利性。
  (二)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福利问题。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局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适应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的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公立医院优先将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管理,提高薪酬水平,逐步实现同岗同酬。
  以上意见供参考。


民政局:

      东民函〔2018〕583号
  东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313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
  您提出的“ 关于积极推进社会化助餐、配餐服务的建议”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与市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沟通,现答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东府办〔2010〕72号),针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且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方案的老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按不同条件享受无偿、低偿、有偿等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其中享受无偿服务的老人可以享受30 小时/人月的服务时间,享受低偿服务的老人可以享受20 小时/人.月的服务时间。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经费根据社区(村)实际发生服务老人数量,由市、镇两级财政负担。截至2017年底,全市32 个镇街593 个社区(村)均 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 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了100%。目前,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老人达到17492 人。2014-2017 年度市财政共投入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经费13603.21万元。
  在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提标扩面的同时,我市着眼于满足老人不断增长的实际需求,把实施96993“平安铃”服务项目作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有益补充和拓展延伸,并同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紧急救护配套信息服务系统。目前,市财政投入约6000万元,为14063名老人配备了“平安铃”手机,帮助老人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对接、人员定位等服务。
  下来,我们将结合贵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老人需求,以高龄、失能、贫困或因计划生育而失独老人为重点,积极探索在老人聚居比较密集的街道、小区设置配餐服务点,提供每日的午餐服务。市慈善会于2018年安排70万元用于实施全市“一周一汤养胃暖心”慈善项目,主要服务于莞籍特困对象。同时,我局修订出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切实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整体水平。确立科学的服务对象界定标准;完善居家养老需求评估机制,提高服务针对性,扩展送餐、康复、日间照料等服务;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与考核;提高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实行信息化管理;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管理;推广先进镇街工作经验,提高居家养老整体服务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局:
      东商务函〔2018〕212号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31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政协第20180313号《关于积极推进社会化助餐、配餐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对文中建议二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建议市政府财政酌情投入资金,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密切联系市餐饮协会和市餐饮连锁协会,发动口碑较好的餐饮会员企业参与到这类社会化助餐、配餐服务来。


 


办理单位 民政局,食药监局,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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