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B):类
东规议函〔2018〕115号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29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东坑镇政协小组:
贵小组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与规划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贵小组对我市停车难问题的分析全面而深入。在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资源日渐稀缺的前提下,我市停车供需矛盾愈加突出。部份驾驶员素质不高、停车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停车收费标准欠合理等因素更是加剧了我市停车难。为此,我局进行了认真的工作梳理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停车场所规划和建设,增加停车供给。目前,我局正在编制《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该规划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制订停车发展策略,全面搜集分析中心城区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典型建筑停车特征数据,调研各街道社区立体停车库建设需求、配合主管部门理顺立体停车库报建程序,助推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同时,该规划亦将提出加大路外停车场规划供应、推进老旧住宅停车泊位改造,合理规划路内停车比例等方面的建议或措施,以解决短期停车供应和拥堵问题。
此外,我局已正式调整《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停车配建标准。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新建建筑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调。其中,居住用地配建标准由0.5-0.8车位/100㎡建筑面积调整为≧1.0车位/100㎡建筑面积,商业服务业用地由0.4-0.8车位/100㎡建筑面积调整为≧1.0车位/100㎡建筑面积。
市城管局:
( B ):类
东综管函〔2018〕1035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299号提案的答复
东坑镇政协小组: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与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来文中第1点提出的建议“继续完善繁华路段停车收费工作”。我局将继续推动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新建、改建公共停车场时,积极推广使用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同时,根据城市道路停车需求情况进行统筹研究,协助发改部门探索分时收费标准,加快繁华路段停放车辆的流动性,盘活停车资源。
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与规划的建议》(第20180299号)的答复
东坑镇政协小组:
《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与规划的建议》(第20180299号)收悉。按分工安排,我局为分办单位。贵小组反映的问题客观、突出,提出的建议很好。现结合我局职能,就完善停车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逐步缩小停车收费政府定价范围。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核心,继续深化停车收费价格改革,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商业配套停车、专业停车设施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纳入管理的只限定于自然垄断和公共(公益)性停车场,向社会释放价格信号,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增加有效供给,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二、完善差别收费政策,合理调节需求。我局非常认同提案中提出的“完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通过价格杠杆加快停放车辆流转”的意见。这也是近年来国家、省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须积极推进的工作。省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收费,利用价格杠杠促进停车服务资源利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我局将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服务收费,完善差别化收费制度,运用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
三、鼓励停车经营者运用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手段。收费方式等管理手段主要由停车经营者确定,但目前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停车资源配置、停车引导、需求分析、智能收费等进行管理,已是大势所趋,我局将积极鼓励和引导停车经营者采用新的科技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