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97)关于加强东莞工厂工业垃圾安全处置的建议
内    容:
  东莞作为世界工厂,拥有数以万计的生产制造企业,这些工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垃圾,譬如一些边角料、碎屑、废渣、酸碱污泥、含油机器抹布、化工产品废弃物等等。虽然不同的工厂的工业垃圾数量或多或少,但以全东莞工厂计,这些工业垃圾数量是巨大的。
  由于受到技术等因素的限制,目前这类工业垃圾的资源化循环利用途径难度大,甚至是没有再生利用价值的。目前的处理途径,一是运送到填埋场进行填埋,一是焚烧。由于塘厦等镇区原有的填埋场设计容量已不能满足需求,环卫所已停止再到工厂收运工业垃圾,即使工厂已经按要求购置指定的相关存放容器并足额缴交相关费用,也无法解决。这样一来,工厂的工业垃圾面临着停收停运、无处处理的问题,只能堆放在工厂,堆放时间逾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有的工厂甚至已经没有空间堆放,严重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
  而东莞目前只有中堂镇一个工业垃圾焚烧场所负责处理,工厂迫不得已只能将工业垃圾以每吨2000至3000元的高价运到中堂处理,这对距离中堂较远的工厂来说,费用高,路途遥远。也有不少工厂无奈之下,以高昂价格给深圳、惠州的专业清理公司收运处理,这对不少工厂企业来说,负担较重,如果数量较少、或路途较远,这些公司还不肯过来收运;还有工厂误将工业垃圾交给不具资质、不负责任的收运公司处理而受到经济、法律上的严厉处罚;甚至有的工厂由于工业垃圾无处可放,就只好偷偷摸摸的乱丢、乱填、乱埋,严重污染环境。
  东莞工厂企业工业垃圾的出路与安全处理处置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个问题目前一直困扰着广大的工厂企业,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经济发展问题和环境问题,迫切希望政府部门给予重视,长远规划,从而根本解决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冲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建    议:
  一、充分认识工厂工业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完善东莞的工业垃圾处置体系,加强工业垃圾的常态化管理,做好工业垃圾处理的配套服务。加快规划建设与工厂工业垃圾投放相匹配的收运处置设施、处理厂或场所,可根据“镇(街)村收运、市统一处理”的原则,加强政府部门的责任主体意识、服务意识,主要由政府承担工业垃圾的业务处理,由政府环卫部门定期深入到辖区内的工厂企业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的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置工作,及时、切实、有效地为工厂企业解决工业垃圾的处理问题。
  二、制定出台有关工厂工业垃圾收运处置的支持政策,全面提升东莞的处置能力和水平。针对目前我市的工业垃圾收运处置现状,积极申请建设东莞的回收、转运、处置专业资质环保公司,具体事项建设可委托具有相应环评资质的机构编制,由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后申请审批;鼓励和引进有实力的民资公司甚至外资企业通过公平竞争,投资参与工厂工业垃圾处置项目建设,推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对投资经营工业垃圾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处理数量大、处理种类多、收费合理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等方面的经济奖励。
  三、积极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业垃圾处理处置措施,加强工业垃圾多途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方面的技术研究。焚烧、填埋虽然是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却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建议组织科技研发攻关或者引进新技术、先进设备和一流处理工艺,利用先进技术实现资源化利用,并通过一定的财政补贴等措施扶持有条件的大企业对工业垃圾进行循环再用,提高我市的工业垃圾无害化处理甚至资源化再生利用水平,推动工业垃圾处置向专业化、无害化、资源化发展,解决我市工厂工业垃圾处置出路,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四、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工业垃圾产生量。加强对工厂企业清洁生产的指导,通过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工厂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和支持工厂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引导企业自觉选择生态环保、节能排放的生产模式,从源头减少和避免工业垃圾的产生,最大限度实现工业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提案者 罗胜洪
部门答复

环保局:
      东环函〔2018〕1992号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20180297号提案
  的答复意见
  罗胜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东莞工厂工业垃圾安全处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对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垃圾)方面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业固体废物可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我市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类中的29个类别,年产生量约30万吨。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现有8家,核准经营能力涉及13个类别28.1万吨,但结构不合理,缺乏焚烧、填埋等最终处置能力,目前除本市消化小部分外,90%的危险废物外转处理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2016年环境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18.59万吨,综合利用量379.59万吨、综合利用率90.07%,处置量39.25万吨、处置率9.38%,排放量
  0.08万吨、排放率0.02%。产生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粉煤灰、炉渣、污泥、其他废物、脱硫石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分为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目前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去向主要是企业自行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外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等进行处置。经信部门负责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推进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工业污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工作,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商务部门负责规范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近日,商务部门已编制完成《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该办法要求在各工业园区和住宅区均应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无法安排回收站点所需场地的可设立流动回收站点;城管部门正牵头筹建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可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计划2020年建成。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体系滞后于管理需求,未能实现闭环管理。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相比水、气起步较晚,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仍不健全,未系统明确各类废物管理要求及职责分工,滞后于现状管理需求,导致各职能部门衔接、配合不足,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畅,各职能部门仅对某些废物种类某些环节进行管理,存在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监管未实现完全闭环管理。二是处置能力不足。我市工业制造业发达、人口众多,是产废大市,但固体废物产业链不完善,综合利用水平整体偏低,大量可利用固体废物未得到合理利用,直接进入处置环节;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低,厨余垃圾等可回收物占用大量焚烧能力。目前全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还无法满足自身处置需求。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构,全面规范固体废物管理。
  一是成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7年市编办批复同意设立东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目前正按筹建方案推进组建工作。二是“六个强化”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通过强化组织实施、强化监管重点识别、强化培训督导、强化信息化管理、强化考核督查和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等六个强化措施,对各镇街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街领导班子环保责任考核和环保分局量化考核,敦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三是率先试点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2017年10月开始试点开展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0.01吨的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季度申报登记,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数据管理。四是强化信息化管理。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市级督导、镇街落实管理模式,全面实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电子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全力推进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
  为加快补齐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短板,规划并组织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2017年完成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新增7.3万吨/年处理能力)和厚街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等离子处置项目建设(35吨/日处理能力)。目前正加紧推进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离子焚烧项目建设,推进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可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
  (三)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通过结合随机抽查、网格化等日常监管,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检查、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涉废矿物油专项排查整治、船舶与港口污染物转运及处置专项执法检查、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力度,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四)加强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目前,我市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数达665家次,力争从源头上减少工业垃圾等污染物产生。.2017年,我市印发实施《东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目标是“十三五”期间推动全市15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下来,市有关部门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清洁生产审核成果,引导企业自觉选择生态环保、节能排放的生产模式,从源头减少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监管制度。
  研究制定全市固体废物监管实施方案,厘清各类固体废物各环节监管职责,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街按职责分工履责并有效衔接监管体系,建立全市固体废物长效监管机制。制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任务和责任单位,全面推进实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效闭环管理。
  (二)继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建立定期报告和督办协调机制和重大项目衔接配合机制,全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2018年底前建成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2019年底前建成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一期,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基本满足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需求。
  (三)继续加大固体废物环境执法力度。
  一是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落实常态化监管、现场督查、抽查稽查等制度,严格危险废物产生重点监管源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行为,对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等司法部门处理,严惩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重点区域的专项打击,结合对污染源的网格化监管和随机抽查,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等高新技术,着重排查城乡结合部、插花地、偏僻地区及废旧厂房等日常监管薄弱地带及盲区区域内的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或无证无照经营点及非法养殖业。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形成联合打击、信息互通的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行动,重点对临深片区和山地、林地等偏僻地方进行巡查,彻底遏止跨境偷倒垃圾行为。
  (四)组织修编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在现有专项规划基础上,修编《东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系统规划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缺口,并强化运营监督管理,保障环保基础设施运行效果。
  感谢您对环保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办理单位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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