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30)关于准许东莞中子科学中心进入电力市场的建议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政府推进了电力体制改革,建立了电力市场。2017年,中国散裂中子源(法人:东莞中子科学中心)也积极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入广东电力市场。后经咨询东莞市经信委回复,现阶段事业单位不能进入电力市场。

  中国散裂中子源是国家“十一五”期间立项、“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由中国科学院和广东省共同建设,国家批复投资18.8亿元。

  作为法人单位的东莞中子科学中心虽为事业单位,但其用电量很大。2017年度总用电量为4510.68万千瓦时(电费为3737.79万元),远大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 年电力市场交易安排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7〕226号)中规定的用户准入门槛——“珠三角9市的工、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年度用电量2500万千瓦时”。据东莞中子科学中心向相关售电公司了解,若按照2017年电力市场交易的电价计算,中国散裂中子源电费至少可节省135万元。且随着明年中国散裂中子源装置的运行,用电量将比2017年会更高。

  
建    议:
  建议准许东莞中子科学中心进入电力市场。这样不仅可以减缓部分财政投入,同时也可以将中国散裂中子源作为一个试点,推进事业单位作为大电力用户进入电力市场的体制改革。

提案者 杨琳
部门答复

东莞供电局的答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电力市场交易安排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7〕226号),东莞电力用户的电力市场准入条件为年度用电量2500万千瓦时的工、商业用户,且电力用户的准入由市经信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经信局的答复:

杨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准许东莞中子科技中心进入电力市场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力市场交易是国家赋予我省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交易规模、交易细则、市场准入等方面要求,逐步放开电力用户的准入限制,但至今仍仅限于工、商业电力用户可以参与省电力市场交易。以今年为例,《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 年电力市场交易安排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7〕226号)明确要求进入交易市场的电力用户需为工、商业电力用户。由于东莞中子科技中心属事业单位,不属于工、商业电力用户,暂不在电力用户准入范围。
       中国散裂中子源是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我市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的重要载体,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东莞中子科学中心的建设发展。在收到该提案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对口业务科室负责跟踪对接,并专门请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力能源处及咨询省电力交易中心,鉴于目前缺乏政策支持,省暂不同意将东莞中子科学中心此类事业单位纳入省电力交易市场。
        下来,我局将继续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争取省为东莞优质项目、重点工程单位在降低用电成本方面给予更大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并落实人员定期联系沟通东莞中子科学中心,多方共同努力,积极向上级反映能否将中国散裂中子源作为一个试点进入电力市场交易,争取更大的政策“红利”,实现更快、更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电力市场改革工作的关注!
专此函复。

办理单位 经信局,东莞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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