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25)关于坚持三个突出进一步加强我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建议

  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建设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在新时期,对于新的农村、新的幸福村居应该有着新的定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这生动形象阐述了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以及在经济与环境面前我们应该作出的选择,这就要求我们把生活融入到宜居的生态环境中,利用生态环境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目前,我市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以沙田镇为例,沙田镇地势平坦开阔,河网密布,土地肥沃,历史上曾被誉为东莞“鱼米之乡”,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前,河水清澈,天空蔚蓝,空气清新。然而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生态坏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目前的基本状况是:

  一、部分河道水质不达标

  流经沙田镇的河流众多,但有部分河道水质达不到3-4类标准,有些常年为黄水黑水的劣5类,甚至有些河道已经干枯。

  二、早期村庄建设缺少规划

  主要表现为村庄建筑布局零乱、拥挤,见缝插针式的建筑随处可见,影响了居住环境;农田分耕开垦随意,布局不统一,没有形成规整的片区,制约了绿色经济、旅游经济的发展;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通村道已经不能满足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求,村道的建设急需提升改造,特别是一些小型的村小组支线道路急需扩建及完善其配套功能。

  
建    议:
  一、突出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市、镇共同补助形式加强美丽村居建设
  2015的至2017年市政府投入约6.142亿资金开展美丽幸福村建设,全市约400个村(社区)加强了村容村貌环境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对于新时期的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工作,应以环境深化改造为目的,由政府补助或共同投资,改变村容村貌,激发深层底蕴,从而产生联带效益。
  二、突出科学规划,打造一河一景,让水活起来,展现滨水风貌
  由政府牵头,策划“东莞市水环境复完行动计划”,把流经全市各村的河道按照“生态、景观、自然、和谐”的功能定位进行规划设计,特别是河岸护坡景观改造要本着治标先要治本的原则,同步实施疏浚、截污、护坡、植绿等工程,对于有条件的河段尽量还原湿地类原生态,使河道成为新农村环境建设的亮点。同时全面建立“河长制”,对全镇范围内河道实施监管,落实责任到人。
  三、突出统一整合,对于有条件的村道进行扩建
  把一些沿小路边乱搭乱建的小棚小房拆除扩路,各类综合管线下地铺设,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环村绿道;同时把村里有历史文化传统底蕴的建筑、遗址、特色事项加以包装和改造,打造“一村、一品、一景、一特色”的乡村文化;对于各村正在耕种的农田,进行统一规划,建路修边,由政府向各村提供补助,进行改善土质、净化水质、集约管理、规模化经营,逐步向高标准农田转型,配套开发乡村旅游、农家乐等等,环境提升的同时也能带动村民收益。
  

提案者 沙田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市住建局的答复: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2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农业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25号提案《关于坚持三个突出进一步加强我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经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1年实施宜居社区以来,我市共组织四批394个村(社区)开展美丽幸福村居单村建设,实施数量占全市村(社区)总数近70%,目前已完工的村(社区)共280个,其余村(社区)正在加紧建设,市镇村三级按比例预计总投入约12.2亿元,带动镇、村多途径增加配套投入超10亿元。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充分整合周边资源,保持村庄整体风貌和自然环境,活化传统建筑,注重特色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全面提高村居生活、生产和生态品质,建成具有东莞特色的美丽村居。
  为深入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针对美丽幸福村居单村建设的存在问题,2016年起我市探索推进特色连片示范建设。计划以镇街为建设主体,选取面积不少于3平方公里的跨村片区开展建设,从全局视野进行规划推进,通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打造美丽幸福村居市级特色连片示范区,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持续扩大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影响力。2018年、2019年分别启动两批各3个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区的申报、建设工作。市财政对每个片区补助上限为3000万元。经市政府同意,开展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后,不再开展新一批美丽幸福村居单村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已开展的美丽幸福村居单村建设
  2018年,对目前已开展单村建设的村(社区),加强建设进度督导,完成收尾工作。全面总结近年来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成效,推广宣传优秀的亮点村居。
  (二)重点推进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
  市宜居办已印发《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市级特色连片示范建设行动计划评审办法》,计划2018年上半年开展第一批特色连片示范区的申报、评审工作,争取年底前部分项目开工建设;下半年启动第二批特色连片示范区的申报、评审工作,每批建设周期为2-3年,5年内建成6个市级特色连片示范区。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3日

 

市水务局的答复:

  转来政协提案(第20180125 号)收悉。根据提案中涉及我局部门职能的相关事项,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快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改善河涌水环境质量,补齐我市优美河涌生态环境短板,建设美丽东莞,根据《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东府〔2016〕﹞17 号)和《东莞市2018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东府办〔2018〕15 号)的部署要求,我局起草了《东莞市2018年内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市环保局统筹完成涌截污的基础上,我局今年着力推动完成全市85 条河涌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的整治,并根据“清淤、截污、活源、治堤、生态修复”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完成不少于100 条内河涌水环境整治综合整治任务,且整治后的河涌能全面稳定消除黑臭。
  (二)加强建章立制和监督考核
  根据中央和省的河长制工作部署,我市高度重视,按照“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高位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截止2017年年底,我市已顺利完成了在全市境内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和构建市、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的目标任务,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为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和监督考核,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于今年2 月14 日出台10 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和2 项行动计划。已完成2018 年考核实施方案初稿,正结合省有关要求和年度工作要点逐步完善。进一步推行“一月一考”制度,有力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积极抓好河长制典型示范建设工作,指导、督促麻涌镇、中堂镇完成示范镇、村创建方案初稿编制,将于4 月底前由属地镇街印发。4 月前编制出台《东莞市市级河长巡河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河长巡河工作。积极落实巡河工作并落实问题跟踪督办制度,1 月9 日至今,市级河长共巡河10 人次,镇级河长共巡河超过1364 人次,村级河长共巡河超过4485 人次,发现问题超过1937 处,大部分已通过督办得到整改落实。
  二、2018 年度工作计划
  (一)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扎深河长制根基
  一是开好2018 年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总
  河长、东江及网河区流域市级会议等有关会议。二是进一步细化河长制“六大任务”“东江水源保护”“河涌整治”2018 年的工作任务和分工。三是2018 年4 月前编制出台《东莞市市级河长巡河工作指引》,制定市级河长巡河计划,有序开展河长巡河工作,落实巡河发现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四是全面完善河长公示牌的设置,进一步查缺补漏,实现所有河湖河长公示牌设置全覆盖。五是充分发挥河长制制度的作用,落实好河长会议、河长巡查、工作督察、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
  加快推进内河涌水环境治理,继续统筹推进好2016 年、2017年两年下达的合计110 条内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2018 年新增启动74 条内河涌的整治工作。全面推动10 条跨镇街(园区)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前期立项和施工准备工作。在完成44 条重污染河涌示范整治项目基础上,力争完成今年内计划完成截污的85 条重污染河涌整治任务。包括44 条重污染河涌在内,全市要保证到年底前合计完成不少于100 条内河涌整治,并确保完成整治后的河涌全面稳定消除黑臭现象。

 

市财政局的答复: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第20180125号的会办意见

  市住建局:

  《关于坚持三个突出进一步加强我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建议》(东莞市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80125号)收悉。对沙田镇政协小组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经认真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案办法第一点中提及的“突出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市、镇共同补助形式加强美丽村居建设。对于新时期的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工作,应以环境深化改造为目的,由政府补助或共同投资,改变村容村貌,激发深层底蕴,从而产生联带效益”的建议,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宜居名镇名村办〔2015〕8号)和《关于印发<东莞美丽幸福村居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建城〔2015〕4号)的规定,美丽幸福村居建设资金由市、镇、村三级分别按不同的比例投入的,我局主要负责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审核,并已于每年的部门预算中足额安排美丽幸福村居市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而审核并确定建设行动计划和年度建设项目是由贵局宜居办组织实施的,因此对于提案中提及的工作建议,我局建议相关项目的选点和建设方面工作以贵局为主,我局将在现有美丽幸福村居专项资金管理体制下全力配合贵局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提案办法第三点中提及的“对于各村正在耕种的农田,进行统一规划,建路修边,由政府向各村提供补助,进行改善土质、净化水质、集约管理、规模化经营,逐步向高标准农田转型,配套开发乡村旅游、农家乐等等,环境提升的同时也能带动村民收益”的建议,目前我市已有对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的补助政策,分别为:

  (一)对基本农田的补助政策

  1.根据《关于对我市基本农田和林地进行财政补助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08〕511号),从2008年1月1日起,市财政对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林地面积较大、经济发展较为薄弱的村(只包含村委会,剔除居民委员会级所有国营、镇属林场、企业以及部队等)统一实施补助。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国土资〔2013〕57号),市级补贴资金按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分类补助,其中,基本农田实有耕地面积补贴500元/年.亩,园地和鱼塘面积补贴300元/年.亩,林地面积补贴100元/年.亩,水乡地区按以上标准增加20%补助。

  2.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217号),我市相关文件中,涉及基本农田、非经济林地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农田和林地保护,农业开发支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支出;农村基层设施建设;村(社区)负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支出;经营性项目投资;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和管养。不得用于发放分红等个人福利性支出。

  (二)对高标准农田的补助政策。

  1.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国土资﹝2015﹞124号),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需全面整治”、“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需稍加改造”两类。“需全面整治”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镇街财政再按比例增加补助资金额度共3000元,由市、镇财政根据镇街所属档次按比例分担。“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需稍加改造”的基本农田建设,因基础投资建设已享受市镇财政补助,稍加改造项目市财政不再重复补助。稍加改造类基本农田建设只能使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镇街自行筹资解决。

  2.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发改﹝2018﹞132号),各镇街高标准农田根据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政府下达本镇街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数,应用年度卫星遥感影像、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最新数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等基础数据,调查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等,对本镇街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潜力分析,确定建设项目选址地块。

  以上意见,供贵局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3日

 

市住建局的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25号提案的答复

  沙田镇政协小组:

  《关于坚持三个突出进一步加强我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贵办对我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贵办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建议,由市住建局、财政局、水务局、环保局、农业局共同承办,经我局汇总各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市、镇共同补助形式加强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建议

  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是一项普惠性的民生工程,由市、镇、村按比例共同投入建设,目标是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充分整合周边资源,保持村庄整体风貌和自然环境,挖掘村居历史文化底蕴,提高村居生活、生产和生态品质,建成具有东莞特色的美丽幸福村居。自2011年至今,我市共推动四批合计389个村(社区)的美丽幸福村居建设,截止目前,共有280个村(社区)基本完成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其余村(社区)正在加紧建设。其中,沙田镇阇西村等8个村开展了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历经多年的整治建设,全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化,造血功能不断强化,群众文明素养逐步提高。美丽幸福村居建设作为村(社区)的示范建设,多年来,带动镇(街)加大对村(社区)环境整治建设的投入力度,部分镇(街)出资鼓励未开展的村(社区)自行建设,以及对已开展的村(社区)继续深入建设。

  2017年,为突出村居的特色和品质,形成良好的区域集聚和辐射带动效应,我市启动美丽幸福村居市级特色连片示范建设(此后,为更好区别对应,将宜居社区(村)、市镇名村等村(社区)建设称为美丽幸福村居单村建设),由市、镇(街)按5:5的比例投入,市级财政补助对每个示范片区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镇(街)财政配套相应的资金投入,同时鼓励镇村加大投入力度、鼓励镇(街)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商人、民间组织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同时,经市政府同意,在开展市级连片示范建设后,不再安排新一批美丽幸福村居单村建设。自开展市级连片示范建设申报工作以来,共有11个镇(街)报送了连片方案,今年4月,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由专家评审组评选出3个连片示范区,拟于近期报送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开展建设。

  二、关于“突出科学规划,打造一河一景,让水活起来,展现滨水风貌”的建议

  根据《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东府〔2016〕17号)和《东莞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东府办〔2018〕15号)的部署要求,水务局起草了《东莞市2018年内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2016、2017年下达合计110条内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新增启动74条内河涌的整治工作。今年将着力推动完成全市85条重污染河涌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的整治,并根据“截污、清淤、活源、治堤、生态修复”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完成不少于100条内河涌水环境整治,且整治后的河涌能全面稳定消除黑臭。其中,沙田镇阇西运河纳入2018年度河涌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中。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面,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10条(段)黑臭水体,目前已全面动工整治,其中7条水体已初步完成治理基本消除黑臭,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60%年度考核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的河长制工作部署,我市高度重视,按照“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截至2017年底,我市已顺利完成了在全市境内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和构建市、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的目标任务,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为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和监督考核,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于今年2月14日出台10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和2项行动计划。已完成2018年考核实施方案初稿,正结合省有关要求和年度工作要点逐步完善。进一步推行“一月一考”制度,有力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积极抓好河长制典型示范建设工作,指导、督促麻涌镇、中堂镇完成示范镇、村创建方案初稿编制,将于4月底前由属地镇街印发。4月前编制出台《东莞市市级河长巡河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河长巡河工作。积极落实巡河工作并落实问题跟踪督办制度,1月9日至今,市级河长共巡河10人次,镇级河长共巡河超过1364人次,村级河长共巡河超过4485人次,发现问题超过1937处,大部分已通过督办得到整改落实。

  三、关于“突出统一整合,对于有条件的村道进行扩建”的建议

  美丽幸福村居市级连片示范建设将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取部分积极性高、有条件的镇(街)集中开展特色连片示范建设,从全局视野进行规划推进,全面提升村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推动村(社区)空间从分散到集聚,挖掘村(社区)特色优势和历史文化传承,整合各方面资源,因势利导,改变过去力量分散、整体效应差等问题,争取到2021年建成6个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本土特色突出、产业发展良好的市级特色连片示范区。

  关于由政府向各村提供补助,改善农田、逐步向高标准农田转型等建议,根据《关于对我市基本农田和林地进行财政补助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08〕511号)、《关于调整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217号)、《关于印发东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国土资〔2015〕124号)等文件要求,目前我市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林地面积较大、经济发展较为薄弱的村(只包含村委会,剔除居民委员会级所有国营、镇属林场、企业以及部队等),市级补贴资金按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分类补助,其中,基本农田实有耕地面积补贴500元/年.亩,园地和鱼塘面积补贴300元/年.亩,林地面积补贴100元/年.亩,水乡地区按以上标准增加20%补助。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需全面整治”、“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需稍加改造”两类。“需全面整治”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镇街财政再按比例增加补助资金额度共3000元,由市、镇财政根据镇街所属档次按比例分担。“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需稍加改造”的基本农田建设,因基础投资建设已享受市镇财政补助,稍加改造项目市财政不再重复补助。稍加改造类基本农田建设只能使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镇街自行筹资解决。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发改〔2018〕132号),我市将综合考虑自然条件、农田分布、科学确定农田连片规模,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标注、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上图入库”的要求,统筹“十三五”任务,连片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运用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等措施,实行同步投入、综合治理,提高整体建设水平,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整治田块、改良土壤、建设灌排设施、整修田间道路、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后续管护等工程。

 

市农业局的答复: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2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住建局:

  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25号提案《关于坚持三个突出进一步加强我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建议》收悉。针对提案提出我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的统筹考虑,我局十分认同,提案切合我市当前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根据我局职能,经认真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省委农办、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从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各市每年启动1个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珠三角地区可以规划数量3-5个行政村作为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片,辐射带动周边自然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确保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基本实现目标。2014年以来经过深入调查和市相关领导批准,我市连续启动了三批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分别选定麻涌镇示范片、沙田镇示范片和茶山镇(含石排镇塘尾村)示范片作为我市第一、二、三批省级新农村连片建设示范片,具体如下:

  1、麻涌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片以华阳村、东太村、大步村和新基村为建设主体,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充分调动积极性等手段,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打造了华阳湖湿地公园、新基特色村落、走进“香飘四季”乡村游等一系列亮点项目。

  2、沙田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片以穗丰年水道为核心,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核心区域为民田、穗丰年、大泥3个行政村。示范片建设以美丽幸福村居为抓手,以农业、养殖业、疍家文化为依托,着力解决基础设施功能性问题,并注重村特色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形成“一二三”产业联动,实现一村一品,营造特色风情。

  3、茶山镇示范片是我市第三批省级连片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包括茶山镇南社村、超朗村和石排镇塘尾村,三个村相互毗邻,总面积827公顷,古建筑众多,自然环境优美,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可多得的完整古村落,着力打造成具有浓厚历史文化传统的新农村连片建设示范片。

  2016到2017年,经过上述镇街和示范村扎实深入工作,重点以规划设计、环境整治与公共设施建设、产业与文化特色、管理民主与村风文明、组织实施五个方面等5个方面为主要抓手,上述三个示范片已完成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一年初见成效”评估工作,实现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目标任务。

  2017至2018年,根据省委农办的指示精神,我市三个示范片重点以突破示范片内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道路和入户路硬底化率达100%、示范片内村村通自来水率100%、示范片内村庄垃圾收集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100%、村民卫厕使用率100%、核心村民居外立面改造率100%等5个100%为主要入手,力争实现“两年基本实现目标”,目前麻涌和沙田2个示范片已经通过市级“两年基本实现目标”考核,相关材料已报省委农办。

  2018年重点工作:1、针对上级对“两年基本实现目标”基本要求,继续督促各示范片开展建设和示范工作;继续组织完善和实施“两年基本实现目标”考核,尤其是组织完成茶山、石排镇市级“两年基本实现目标”考核。2、省委农办今年发出提出申报创建广东省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的要求,要求我市三批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所在4个镇应全部申报创建,目前各镇街人民政府已研究提出计划申报的线路名称及创建基本内容,我办已经上报省委农办,下半年省将组织专家对我市计划申报的线路进行评估和考核。

  东莞市农业局

  2018年5月10日

 


办理单位 农业局,住建局,财政局,水务局,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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