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2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

  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具体体现。自2014年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我市严格遵循中央、省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践行为群众服务的理念,积极推进律师进村(社区)工作,为村(社区)“两委”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同时,这项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律师服务欠缺主动性和积极性

  很多律师仅遵从文件上的要求来开展工作,日常中极少主动联系村(社区),了解村(社区)的社情民意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导致难以与村(社区)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无法突显村居法律顾问在村(社区)治理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不够到位

  法律顾问服务公示工作还需加强。有些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服务公示栏受实际情况的限制,设置公示的地点不科学或宣传的版面太小,未起到应有的公示作用,使得村(居)民对本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率不高。

  三、村居顾问律师服务时间有限,无法满足村(社区)和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按照目前文件的规定,律师值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在这以外,其余时间并无替代服务,仅是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岗位上的兼职人员向群众提供顾问律师信息,难以为村(社区)和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有效的衔接,影响了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建    议:
  一、加强协调沟通,落实经费保障,提高村居顾问律师的工作实效
  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顾问律师的协调沟通,充分借助综治中心的分析研判会等平台,邀请顾问律师参与所属村(社区)信访、维稳案件的研判分析,更好地促进村(社区)与顾问律师之间的交流合作,提高法律服务的实效性。同时,落实对顾问律师参与该项工作的经费保障,更好地保证村居顾问律师的服务质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村居律师工作的知晓
  一是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让党政领导和社会充分认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依法防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二是在村(社区)显眼位置悬挂村居顾问律师公示牌,公示律师的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等基本信息;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上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同时,通过各镇街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官方网站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家喻户晓,方便群众接受法律服务。
  三、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落实村居顾问律师值班制度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与基层组织和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工作,各村(社区)要把村居法律顾问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做实做好,全面增强其工作责任感。结合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或中心)的设立及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要设置村居律师岗,除安排顾问律师在村居值班外,应采取定期的值班模式,安排辖区内村居律师入驻值班,并协调市司法局对《一村(社区)一律师顾问合同》的修订,补充服务内容,例如:到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或中心)参加值班的时间与到村(社区)服务的每月8小时可相互抵扣等方面的约定,从而促使顾问律师8小时值班制度得到充分落实,保证不走过场,让村(社区)和群众感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四、落实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岗专职法律专业人员制度
  借助推进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以及“四级同创”中要求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势头,争取经费保障,落实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岗专职法律专业人员,弥补顾问律师8小时工作制度中的不足,使顾问律师制度和公共法律服务岗专职法律专业人员制度形成互补,提升各村(社区)民主法治水平。
  

提案者 沙田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市司法局的答复:

沙田镇政协小组:
  市政协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20180124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涉及我局“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能。现结合我局职能,作如下答复:
  自2014年10月起,市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当年即实现全市58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全覆盖,很多好的经验做法被央视国际台、《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广东卫视、《小康》、《求是》、《人民调解》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中央政法委、广东省司法厅等上级单位都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和表彰,并已取得了扎实的工作成效和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工作数据
  截至2018年2月底,全市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接访咨询44966件,开展“送法上门”7731场次,为村(居)出具法律意见书2144件,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1件,参与调处纠纷2268件,协助所在村(社区)追回拖欠款34137.3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市、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法律顾问律师间的工作交流,提升法律顾问律师的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时效性与针对性,我局于2017年6月15日前相继在各层级间建立或规范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 660个,群成员总数达12462名。其中:市局建立“工作群”1个,群名为“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群”,群成员总数61名。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建立“律师管理协调群”(法律顾问联络群)6个,群名为“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管理协调群”,群成员总数597名。各镇街分局建立“管理协调群”36个,群名为“XX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协调群”,群成员总数1217名。村(社区)及法律顾问建立“服务群”595个,群名为“XX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服务群”,群成员总数9987名。其他与工作相关的微信群22个(镇街建立),群成员总数600名。
  二、工作情况
  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项机制运行畅顺,已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备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常态。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我市村(社区)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升了基层依法管理水平,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主要做法: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拓宽服务领域。我局连续两年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对全市588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进行了业务知识的拓展培训,提升了法律顾问服务村(居)民的能力和水平。律师协会专门成立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以集中培训、专题沙龙、业务研讨等方式不断增强律师业务能力。
  二是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夯实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市局领导每季度督导、镇街分局每月督导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布一次各镇街法律顾问的工作动态情况,并抄送至镇街党委政府。通过完善监管制度,明确各镇街司法分局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责任和目标,进一步增强各镇街司法分局对该项工作的责任心,也充分发挥出各镇街司法分局的桥梁纽带作用。从督导检查中也发现了少数分局推动工作不力、监管不严、村居配合不够的问题,如沙田镇横流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公示栏一直悬挂于村民办事大厅的侧面墙体上(紧邻厕所),而且光线阴暗,如果不仔细寻找根本难以发现,起不到公示和宣传的作用。
  三是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开发手机APP 客户端,实现网络管理全覆盖。市局建立 “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群”、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建立 “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管理协调群”、分局建立“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协调群”、村(社区)及法律顾问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服务群”。同时实现律师到村(社区)服务手机签到制度(向司法分局签到),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公众号,为组织管理部门、广大法律顾问、社区群众和村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是加强考核工作,建立考核结果与个人执业诚信、评优评先挂钩工作制度。每半年进行1次工作检查评估,并将考评结果通报给镇街政府、分局及市律协。加大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在律师选聘、年终评比表彰、个人执业诚信、律师年检审核时的重要依据。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表彰制度。把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先进典型宣传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专项宣传,每月宣传1名先进工作人物或典型事迹。
  六是实行值班折抵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法律顾问合同》和省厅要求,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按照志愿原则参加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或参与村(社区)维稳工作以及维稳研判分析等,不断拓宽服务范围、拓展服务内容,力争今年在全市588个村(社区)全面实现“精准式”法律服务。《合同》之外超范围服务,实行最高50%的服务时间折抵。约56%的镇街已实现了值班补助措施以及“以案定补”的措施(纳入镇街财政预算)。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通过三年多的努力,而今有法律问题找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已成为我市基层干部、群众的新常态,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成效正在基层逐步显现。法律顾问通过法制宣传、为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修订村规民约等,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风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如何在政府购买服务和律师公益参与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提高律师参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如何组织好、用好法律顾问这支队伍,成为政府的一支专业的基层法律骨干力量;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和服务针对性,增加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如何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能让村(社区)法律顾问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出现,真正实现法律顾问随时在群众身边等,都是我们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是健全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在政法委的牵头协调下,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商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结合村居换届后有关工作,有效发挥村社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协助换届后的村(居)委会依法管理村社事务。三是建立健全各类微信工作交流平台,让村民有法律问题时可以及时找到村(社区)法律顾问,真正实现法律顾问随时在群众身边。四是进一步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队伍,加大对律师的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律师服务基层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极少数律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五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片,在市镇两级电台、电视台以及户外led墙面滚动播放。六是加强工作督导、严格检查评估,进一步促进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以法治手段助推东莞高水平崛起。

办理单位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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