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局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三小场所及出租屋火灾防范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就相关问题回复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高度重视,2017年已分别对全市“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了风险评估,深入分析了“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隐患特点以及风险成因,并向市政府提出了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措施和建议。下面我局就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完善法制层面建设。建议政府尽快出台《东莞市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三小”场所、出租屋管理主体和责任,在法规上明确“三小”场所业态、场地面积、建筑耐火等级、层数,严禁经营场所出现违规生活用火用气,违规住宿的现象。同时规范房主与承租人之间消防责任,明确各方面应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二、切实推动镇街落实“两队两办”建设。东莞市政府于2010年印发了《关于明确我市镇街消防机构及消防队伍设置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要求,市消防安全委员随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我市镇(街)消防机构和消防队伍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制度及工作表格的通知》,明确规定、规范了各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村(社区)消防巡查服务队和兼职消防队(简称“两队两办”)建设管理工作,但到目前为止,全市仍然存在部分镇街,连最起码的人员配备、办公场所都没有落实,相当部分镇街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定的落实上不扎实,建议各级政府能够将“两队两办”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督促完善镇街“两队两办”建设管理工作,在基层最末端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全力强化 “技防”措施建设。吕书记在我局《关于落实市委吕业升书记赴大朗镇督导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指示精神的报告》中批示:“‘三小’场所多是东莞消防安全最大的隐患,根据省里的有关规定和东莞的实际需要,我们很有必要构建全市的、系统的“技防”系统,突出烟感警报和喷淋装置,要研究市、镇、村三级的技防系统管理及费用分担机制,全面提高我市消防安全预警及处置能力。”。在“三小”场所、出租屋实施技防、物防改造,安装简易的消防设施,能有效提升场所的安全保障,全面减小火灾亡人概率,消防简易喷淋安装在楼梯间和厨房上方,发生火灾后,喷淋头受高温破裂可自动喷水灭火;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一般安装在建筑内部的吊顶,能探测火灾发生时产生的烟雾,及时发出报警,产生强烈声响,提醒人员尽快逃生。针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因用火用电发生火灾多的实际,建议相关部门强制推行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安全气灶,超负荷自动断电,液化气火灾自动停气,从源头上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此外,村(社区)应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器材配备及使用的检查,按照《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6.1-6.2条)的规定,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并正确安装使用。
四、进一步完善消防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坚持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落实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广厚街“大综治”经验,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治平台,吸收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作为网格员,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按照“中心+网格+信息化”工作模式,推动镇街(园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体、规范运作。
五、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近年来,全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成果显著,但依然存在“合力”不足的问题,在全社会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面参与的消防宣传机制,还存在现实瓶颈,如教育部门对消防安全教育课时设置、教材落实上还未普及,新闻、广电等部门在消防宣传公益性上还未建立相应机制。建议在制度层面明确各部门相应宣传职责,建立完善相应宣传工作机制,做大做强做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加强专业破拆器材的配备。根据近年亡人火灾发生的时间点分析,“三小”场所、出租屋亡人火灾往往发生在夜间,商户门窗处于锁住状态,救援人员首先需要进行门窗等的破拆,配备专业高效的破拆器材,能够最大限度的赢得救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