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19)关于取消“一镇一公”政策的建议

  为积极配合我市公共的士下一轮发展规划,本人对高埗镇出租汽车行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理清发展思路,更好地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稳定和有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本建议。

  一、一镇一公的成立的背景

  为填补我市禁止摩托车营运载客后出现的运力缺口,并为本地“摩的”司机转行提供就业岗位,经2007年7月2日召开的第16次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我市由市财政出资成立“公共的士”公司,新购买1500辆“公共的士”(以后简称“黄的”)和补充更新900辆经营期到期的出租车运力(以后简称“蓝的”),按照《东莞市新投放“的士”提供就业岗位分配方案》(东府办〔2007〕85号)的文件精神,我市实行一镇一公的政策。2007年我镇分配了60辆出租车,全部为“蓝的”。市有关部门相继下发和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和政策来加强出租车行业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二、 我镇出租汽车行业的基本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规定,2007年我镇分配了60辆“蓝的”,2013年减少至50辆,没有“黄的”,出租汽车全部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管理。

  一是成立“公共的士”筹备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8月初,我镇成立了“公共的士”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经贸、交通、交警、司法、财政等部门组成,镇府熊才安委员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贸办,负责筹备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是经营主体通过招投标确定。经过一系列的筹备工作,我镇于2007年8月24日下午,在财政分局公开招投标,当时11家企业参加了竞投,最终东莞市丽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经营权并经营至2013年底,2014年续签了一次经营合同,经营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三、目前我镇出租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司经营管理不专业。中标公司没有从事运输行业的背景,公司缺乏专业有效的经营管理手段及专门人才。

  二是出租车市场环境比较严峻。2014年我镇出租车公司有50辆蓝的,司机98人,每辆车合同保证金6万元,月租5280元。2014年以前经营环境还算可以,也确实解决了部分摩的司机的就业问题,为我镇的经济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期间尽管也曾出现过一两次上访事件,但都能及时妥善处理好。2015年之后,经营环境就不太很理想了,特别是最近一两年来网约车的出现,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影响更大,司机普遍反映难以维持生计,都有退出营运市场的意向。

  三是维稳压力增大。近年来,受出租汽车客流的减少、网约车竞争抢占市场、车辆保险费用上升等因素影响,出租车司机经营压力剧增,收入大幅下降。2015年至2016年期间,我镇司机多次上访,要求减免承包费、公司承担保险、退车退押金、打击非法营运等,据不完全统计,两年期间大有约七八次上坊事件,每次上坊人数不等,最多一次30人左右,大大的增加了当地镇府的维稳力度。

  四是我镇本地户籍司机招收不足。目前我镇公的公司现无闲置运力,车辆共50辆,司机一共59人,其中本地户籍为31人,非本地户籍为28人

  
建    议:
  出租车行业作为城市的文明窗口行业,它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就业和日常出行,体现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和管理水平。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建议取消一镇一公的政策,理由如下:

  1.准确把握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出租汽车是属于中高收入阶层消费还是面向大众的平民消费,是属于公益性行业还是竞争性行业,这个定位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随着我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租车已遍布城乡各地。出租汽车以其方便、灵活、点到点运输的营运优势和提供舒适、良好的服务,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从我镇实际情况看,出租汽车客运只是道路旅客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是面向中高收入人群消费的运输工具,应当实行严格的数量控制。

  2.规模化出租车经营模式。从政府管理角度看,出租车经营主体多、小、散、弱,弊病甚多。实践证明,公司化经营有利于提高行业的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有利于改善经营结构、提高经营效益;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力;有利于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出租汽车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因此,政府应当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我镇的实际,公共的士经营权到期后,向市退还出租车经营权,不再保留公共的士,促使市出租车经营规模化。

  3.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近年来网约车的出现,一方面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巨大的冲击,但从另一方面看也是一个很好的契机,为了生存不断完善自我,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出租车行业自身竞争力。一是要做好司机的教育培训,大力提倡司机文明服务,督促司机遵纪守法,提高安全运营水平;二是公司加强规范管理,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三是要把好车辆技术关,严格出租车安全性能、车容车貌、服务设施、车辆标志、环保等方面的检查。

  4.加强市场监管,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非法营运严重扰乱出租车市场的经营秩序,必须继续保持打击黑车的高压态势,对无证营运的黑车和三轮车、残疾车等,要依法查处并坚决取缔。近年来,我镇曾多次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以“治摩”行动为契机,在辖区内开展了系列的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提案者 钟晓东
部门答复

市交通局的答复:

  钟晓东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取消“一镇一公”政策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取消一镇一公的政策的建议,我局表示赞同。

  一、政策背景已发生变化。为解决2006年我市“治摩”后部分本地“摩的”司机就业、维稳问题,2007年、2009年我市分两批投放2400辆及860辆公共的士。2014年、2015年进行更新投放,分别更新了2450辆及755辆。公共的士的投放对我市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系统,解决偏远镇村群众出行,以及帮扶部分本地“摩的”司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公交网络的不断完善,网约车和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私家车的急剧增加,在多种出行方式的影响下,公共的士的优势越来越不明显。另外我市闲置普通出租汽车能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公共的士历史使命亦已结束。

  二、公共的士政策弊端渐显。公共的士属“治摩”辅助政策,行政色彩浓厚,长期以来被当作是保障偏远区域出行以及保障群众就业的工具,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出租汽车原本作为个性化运输服务工具的定位。另外,公共的士一直以来采取的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承担了过多责任,缺乏市场竞争,经营者过分依赖政府,遇到问题极易产生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稳定。还有,政府对公的优惠政策屡被占漏洞,私下转让、违规转包现象屡禁不止,与市场化改革方向相违背。

  三、公共的士经营状况不理想。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迅速,近年来我市公共的士行业经营状况十分严峻。一是运力供给过剩。3205辆公的中,目前共有1335辆公共的士处于无人承租(停驶)状态,占41.65%。二是承包经营混乱。经调查,存在招聘使用外地户籍司机的公共的士公司17家,共计665人,占公共的士司机总数2770人的24.01%。三是司机收入持续下降。2017年公共的士司机纯收入为2496.04元/人/月,同比下降20.30%。四是不稳定现象突出。2015年至2017年发生涉公共的士群体性事件分别有32宗、43宗、5宗,涉及人数约865人次、982人次、130人次。

  四、公共的士改革时机成熟。近年来,我市公共的士行业的服务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的出行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2016年以来,新老业态冲突加剧,不稳定事件时常发生。各种问题已经到了迫切需要解决的时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应当大力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局已结合各方意见,于5月10日向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东莞市公共的士到期处置方案的请示》(东交〔2018〕233号),方案待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加强候客秩序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落实文明创建考核,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


办理单位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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