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31)关于实施房屋信息普查和编码的建议

  近年来,东莞逐步推行“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实有房屋”管理却相对继后。在这方面,深圳、武汉等大城市已先行先试,通过开展房屋普查编码工作,对每栋建筑物建立了唯一的编码信息档案,全面掌握房屋底数,强化实有人口管理,不断促进房屋租赁和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建议我市尽快开展房屋普查和编码工作,对所有建筑物统一编号,建立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便于查阅的信息档案,确保每栋房屋信息的唯一性,以“实有房屋”促进实有人口管理。

  1、实施房屋信息普查编码有利于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精细化的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关键要掌握辖区人、地、事、物、组织等关键要素,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掌握、科学研判各类数据信息。不过,据了解当前我市对房屋地理信息的管理涉及国土、公安、民政、规划等多个部门,而且各部门管理侧重点不同,如国土部门主要管理地理资源信息,公安部门主要管理门牌号信息,民政部门管理街路巷信息。由于部门之间仍缺乏信息共享,造成个别房屋或具有多个地址信息,或没有确切地址(尤其是在村民宅居地上建设的房屋),不利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开展房屋普查和编码工作,能够确保每栋房屋地理、地址等信息的唯一性,促使在房屋租赁、房产交易、物流快递、防灾减灾等方面更加快捷地辨别房屋信息,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2、实施房屋信息普查编码有利于“智慧东莞”建设。根据《东莞市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智慧东莞规划》,智慧示范工程涉及的制造、物流、商贸、水务、环保、交通、市政、政务、电网和社区等内容。这些内容中,特别是制造、物流、商贸、交通、市政、社区等工程的有效实施,都离不开对房屋、建筑物信息的精确把握和科学安排。

  3、实施房屋信息普查编码有利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人口是构成社会的主体和基础,社会管理从本质上也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不过,人口是流动的、变化的,必须通过“人屋关联”才能有效地掌握人口信息。因此,实施房屋普查编码工作,就是加强社会的源头治理,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为实施和安排更加科学的社会政策奠定基础。

  办    法:

  实有房屋普查编码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建议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加强统筹组织。由发改部门牵头,公安、国土、规划、民政等部门协同推动,并结合“智慧东莞”战略以及全市即将实行的“统一采集管理,多家共享使用”的人口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分阶段逐步开展房屋信息普查编码工作。

  2、加强资源整合。充分整合有关部门现有的地理信息资源,并结合地理、地图测绘工作,鼓励大型的信息化企业参与,合力推进。同时,努力与 “云计算”、“物联网”产业结合起来,着力把房屋普查编码工作转化为“云计算”、“物联网”产业应用。

  3、建立健全机制。要建立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信息共享、业务协作,形成主管部门协调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和联动机制。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房屋信息普查编码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并适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立健全信息应用机制,制定房屋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应用的范围、标准和流程等。

  4、借鉴先进经验。考察学习深圳、武汉等城市的做法,借鉴其开展房屋信息普查编码的经验,并结合东莞实际予以改良优化,确保少走弯路。 

提案者 王国雄
部门答复

  对《关于实施房屋信息普查和编码的建议》的回复

  王国雄委员:

  《关于实施房屋信息普查和编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您建议我市尽快开展房屋普查和编码工作,对所有建筑物统一编号,建立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便于查阅的信息档案,确保每栋房屋信息的唯一性,以“实有房屋”促进实有人口管理,值得我局深入思考和借鉴。经过认真研究并综合发改、规划、公安、民政等部门意见,我局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实施房屋普查和编码,准确掌握全市的房屋数量和具体状况,可以为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完善社会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参考。同时对强化“智慧东莞”建设、推动城市现代化管理、联动现有人口的服务管理都有积极的意义、 

  二、房屋信息采集和普查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目前根据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市房管局对依法建造销售的商品房和证件资料齐全的自建房屋,统一建立楼盘表,每栋建筑物都有唯一的产籍号,每户发证的房屋都有唯一的房产证号,方便将来可能需要的重新普查编号。没有依法建造、证件资料不齐的房屋,房管部门不予登记。由于我市处于城市快速发展阶段,镇、街三旧改造项目较多,旧有建筑拆除更新的速度快,如果现在开展全面普查,日后需要进行数据更新,重新普查的工作量将非常大。因此现阶段开展所有房屋普查和编码的时机尚未成熟。而且国家已经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同时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可以等省、市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牵头部门和架构后,由我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做好支持配合工作。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建议,帮助我局把工作做得更好!  


办理单位 东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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