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的答复:
转来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12 号提案《采取有力措施科学推进我市内河涌污染整治》收悉,经研究,提出会办意
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改善河涌水环境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内河涌整治任务,补齐我市优美河涌生态环境短板,根据《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东府〔2016〕﹞17 号)和《东莞市2018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东府办〔2018〕15 号)的部署要求,我局起草了《东莞市2018 年内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市环保局统筹完成河涌截污的基础上,我局今年将着力推动完成全市85 条河涌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的整治,并根据“截污、清淤、活源、治堤、生态修复”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完成不少于100 条内河涌水环境整治综合整治任务,且整治后的河涌能全面稳定消除黑臭。
二、2018 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我局将继续推进2016 年、2017 年两年下达的合计110 条内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启动2018 年新增74 条内河涌的整治工作,以及10 条跨园区、镇(街)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年底前在完成44 条重污染河涌示范整治项目基础上,完成今年内计划完成截污的85 条重污染河涌整治任务。包括44 条重污染河涌在内,年底前全市确保完成总共不少于100 条内河涌整治任务,完成整治后的河涌全面稳定消除黑臭现象。计划本月底召开全市内河涌整治部署会议。下来我局将做好内河涌整治的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工作,确保内河涌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市环保局的答复:
东环函〔2018〕1833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20180112号提案的答复
沙田镇政协小组:
转来第20180112号提案《采取有力措施科学推进我市内河涌污染整治》收悉。我局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内河涌污染整治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长期以来,由于截污管网的不完善,各种污染物大量排入河内,造成河道淤塞、水质恶化,大部分内河涌黑臭现象普遍,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破坏了城市环境,内河涌已成为制约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该提案针对我市内河涌污染整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比较好的建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2018年底前必须完成不少于100条内河涌整治,到2020年底完成不少于260条内河涌整治,为此我局联合市水务局、市现场指挥部紧密合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建设
针对以往内河涌整治与截污管网建设不同步的问题,市现场指挥部调整思路,结合内河涌整治调整实施计划,优先实施与内河涌整治关联密切的截污管网。继2017年完成767.81公里,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现场指挥部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截污管网建设,今年确保新建不少于1300公里,力争达1600公里,2020年年底前再新增建设1317公里。
二、强力推进内河涌水生态修复
2017年9月,市委、市政府在东城老围河、长安人民涌原位生态修复试点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决定实施全市重污染河涌整治示范项目,每个镇至少一条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全市内河涌整治工作。目前我局统筹实施的44条示范项目已有36条完成整治并消除黑臭(个别已消除劣Ⅴ类),结合市水务局统筹实施2018年度需完成的85条内河涌综合整治任务,确保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条河涌整治工作。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内河涌管理工作
目前我市正在全面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2017年年底已全面建立市、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正在加快完善河长办组织架构。市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推动责任河湖的整治与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河湖水环境整治,协调解决河湖整治和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市相关责任单位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镇级河长负责组织落实责任河湖的整治与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制定实施一河(湖)一策综合整治方案,协调解决村级河长上报的重点难点问题;村级河长主要负责实施责任河湖的保护工作,组织河湖周边环境整治,做好本村(社区)保洁工作,落实河湖和排水设施巡查。通过河长制的推行落实,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爱水护河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内河涌环境。
四、关于河涌设计问题
内河涌整治设计是治理工作中比较关键的一部,各镇街在治理前均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一河一策”等内河涌整治方案,设计单位结合内河涌的实际情况提出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才进入具体实施。鉴于内河涌整治后是市民休闲的重要场所,设计单位在设计时优先考虑自然、无公害的材料,确保环境安全及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