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05)关于落实市档案中心建设选址问题的建议

  档案是人类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传承人类文明、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随着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各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档案数量越来越大。特别是公、检、法、国土、社保、工商、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由于专门档案数量庞大,档案库房面积已远远无法满足档案保管的需要。另一方面,东莞市档案馆新馆于2012年7月建成开馆后,大力加强档案资源建设,馆藏量大幅度增加,目前馆藏档案达15万多卷又59万多件,长度3495米,比新馆开馆时增加了2700米;由于库房不足,市档案馆接收档案数量仅占应进馆档案数的7.2%,无法满足储存全市档案的需要。

  根据东莞市土地审批委员会2016年第1次会议和市政府第165次常务会议要求,市档案局需牵头会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从全市层面统筹考虑改造或新建全市档案中心,以解决我市档案存放问题。为落实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经过认真调研,市档案中心可采用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21个部门档案室合建的模式,新建全市档案中心,建式规模在16-18万平方米。

  当前,档案中心建设遇到的最大难题是选址问题。选址工作是市档案中心建设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内容,必须得到高度的重视并加快落实。

  
建    议:
  一、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把市档案中心的选址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尽快确定市档案中心的选址方案。

  市档案馆是文化事业单位,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中,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既要考虑发挥市档案馆的历史文化传播功能,又要考虑发挥市档案馆的资政参考服务功能,体现在新馆建设选址上,应将市新档案馆建在既靠近行政办事中心区、又邻近文化中心区的地方。同时,根据《档案馆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市档案馆选址需在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完备、能为档案利用者提供安静舒适场所的城市中心区域。

  二、建议将以下两块地块作为市档案中心建设的最佳选址方案

  方案一,位于现行政办事中心东侧,毗邻国际会展中心,原预留市行政办事中心二期建设用地。

  该地块面积约为119亩,项目占地面积共需60亩,能满足项目建设规模在16-18万平方米以内的要求。紧邻市行政办事中心,具有交通方便、城市公用设施完备、接近我市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优势,有利于充分发挥档案馆的公共服务功能,有利于档案的接收移交和管理,有利于更好地为领导、机关、社会各界提供档案和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也有利于进驻档案中心的21个单位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档案利用服务。同时,由于该地块属于行政文化中心区范围,可把市档案中心作为公共文化设施进行建设,有利于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在中心广场区域又提供一处参观活动场所。

  方案二,位于市环城路边原规划市中心血库用地,毗邻现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仓库边。

  该地块面积约为36.24,基本能满足项目建设规模在16-18万平方米以内的要求。该地块为储备地,各项手续完备,所处位置虽然离市行政中心较远,但随着未来城市发展,该片区将逐步繁荣,城市交通等配套设施也将日趋完备,环境相对安静,能满足为档案利用者提供安静舒适场所的要求。

  

提案者 连希波
部门答复

东规议函〔2018〕33号

市城乡规划局的答复: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0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档案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05号提案《关于落实市档案中心建设选址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原则支持并配合做好市档案中心建设选址工作
市档案局拟采用新建全市档案中心的形式,增加档案储藏容纳规模,解决我市日益增加的档案存放管理需求,我局原则支持并配合做好市档案中心选址工作。
档案中心拟选址的两个建议方案均为市储备用地,建议增加市土地储备中心为会办单位。
二、关于选址地块规划情况
方案一选址地块位于南城行政文化商务中心区,控规为市属储备用地。地块作为行政办事中心发展备用地,应结合周边片区统筹规划开发,具体用途及强度需待专项论证后确定。
方案二选址地块位于南城袁屋边片区,控规为公共绿地及公共交通用地。若档案中心若选址于此,可由南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地块控规调整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求,调整地块用地性质及技术指标,为项目出具规划条件提供依据。同时,对原控规中的公共绿地和公共交通用地作出合理的置换安排。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4月9日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的答复:
东国土资函〔2018〕1371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0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东莞市档案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05号提案《关于落实市档案中心建设选址问题的建议》收悉。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把市档案中心的选址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尽快确定市档案中心的选址方案。由于档案是人类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传承人类文明、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所以档案馆的建设极为重要,我局认为本次提案合理可行。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提出意见如下:
两方案地块均属市政府储备土地,其中方案一地块库存面积为349.59亩,面积较大,紧邻市行政办事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土地开发价值高,由于档案中心项目只需用地60亩,如该项目选址在该地块,将分割该地块的整体开发,影响地块的可开发价值;方案二地块位于环城路周溪地段,面积为41.15亩,已完善用地手续,城市规划为公共绿地。该地块中有一规划道路从中间通过,将地块分割2宗地。市政府拟将该地块以商业用地推出市场,并纳入今年的供地计划。
且经核查,本次提案两地块均属市政府储备土地,建议用地单位报请市政府审定。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1日

 

东莞市档案局的答复:
东档函〔2018〕27号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05号提案的答复

连希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市档案中心建设选址问题的建议》(第2018010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局大力支持市档案中心建设工作。随着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我市档案库房问题日益严峻,市档案馆无法满足储存全市档案的需要。建议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把市档案中心的选址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尽快确定市档案中心的选址方案,推动市档案中心的建设工作。
2、综合国土、规划等部门意见,我局认为方案一地块更适合发挥档案中心的资政参考服务功能,可以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方案二地块控规为公共绿地及公共交通用地,且有一规划道路将地块分割为两宗地,并纳入了供地计划,将作为商业用地推出市场。我局建议使用选址方案一。


                              东莞市档案局
2018年5月29日

 


办理单位 档案局,市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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