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规议函〔2018〕33号
市城乡规划局的答复: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0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档案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05号提案《关于落实市档案中心建设选址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原则支持并配合做好市档案中心建设选址工作
市档案局拟采用新建全市档案中心的形式,增加档案储藏容纳规模,解决我市日益增加的档案存放管理需求,我局原则支持并配合做好市档案中心选址工作。
档案中心拟选址的两个建议方案均为市储备用地,建议增加市土地储备中心为会办单位。
二、关于选址地块规划情况
方案一选址地块位于南城行政文化商务中心区,控规为市属储备用地。地块作为行政办事中心发展备用地,应结合周边片区统筹规划开发,具体用途及强度需待专项论证后确定。
方案二选址地块位于南城袁屋边片区,控规为公共绿地及公共交通用地。若档案中心若选址于此,可由南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地块控规调整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求,调整地块用地性质及技术指标,为项目出具规划条件提供依据。同时,对原控规中的公共绿地和公共交通用地作出合理的置换安排。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4月9日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的答复:
东国土资函〔2018〕1371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0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东莞市档案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05号提案《关于落实市档案中心建设选址问题的建议》收悉。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把市档案中心的选址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尽快确定市档案中心的选址方案。由于档案是人类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传承人类文明、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所以档案馆的建设极为重要,我局认为本次提案合理可行。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提出意见如下:
两方案地块均属市政府储备土地,其中方案一地块库存面积为349.59亩,面积较大,紧邻市行政办事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土地开发价值高,由于档案中心项目只需用地60亩,如该项目选址在该地块,将分割该地块的整体开发,影响地块的可开发价值;方案二地块位于环城路周溪地段,面积为41.15亩,已完善用地手续,城市规划为公共绿地。该地块中有一规划道路从中间通过,将地块分割2宗地。市政府拟将该地块以商业用地推出市场,并纳入今年的供地计划。
且经核查,本次提案两地块均属市政府储备土地,建议用地单位报请市政府审定。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1日
东莞市档案局的答复:
东档函〔2018〕27号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05号提案的答复
连希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市档案中心建设选址问题的建议》(第2018010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局大力支持市档案中心建设工作。随着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我市档案库房问题日益严峻,市档案馆无法满足储存全市档案的需要。建议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把市档案中心的选址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尽快确定市档案中心的选址方案,推动市档案中心的建设工作。
2、综合国土、规划等部门意见,我局认为方案一地块更适合发挥档案中心的资政参考服务功能,可以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方案二地块控规为公共绿地及公共交通用地,且有一规划道路将地块分割为两宗地,并纳入了供地计划,将作为商业用地推出市场。我局建议使用选址方案一。
东莞市档案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