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103)关于生活、工业和建筑垃圾收集处理的建议

  去年以来东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倾全市之力,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提升并成功荣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文明创建赢得市民群众广泛好评,但在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垃圾处理方面还存在不足的地方,距离十九大提出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

  一、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比较薄弱

  目前,我市已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四座,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1600吨/天(2017年统计数据),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量约7700吨/日,即每天剩余4600吨生活垃圾需排期处理。垃圾日处理量跟不上日产生量,所以造成垃圾长期堆放,排期处理,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

  生活垃圾分类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广大市民还没有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农村居民乱扔垃圾的陋习尚未根除,导致一些河边、沟头、桥底成了露天垃圾场。许多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混在一起倾倒,没有分类,很难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三、垃圾随意偷倒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随着东莞开发建设的提速,建筑、装修垃圾的产生和排放量快速增长,随意倾倒建筑废材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路段未投入使用,车辆、行人稀少,成了泥头车偷倒垃圾的场所,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但由于时间点和地点的隐蔽性,监管难度很大。

  
建    议:
  一、生活垃圾处理方面
  1.推行垃圾分类,以街道或区域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和模式扩大至全区、全市范围。2.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要求。3.创新政府和市场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统筹前后端,实行一体化经营。4.增加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的处理量,提高垃圾处理能力。
  二、建筑垃圾处理方面
  1、加快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出台相关政策,允许有条件的镇街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处理和经营,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并从政策上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让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有一定的收益,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
  2、加强整治偷运、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由政府牵头,成立专业政治队伍,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针对违法运输、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社区要强化辖区巡查工作,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放行为。
  三、工业垃圾处理方面
  加强工业垃圾源头监管及处理处置。1.各社区、工业园设立工业垃圾集中收集点,引导工厂企业主动进行工业垃圾分开投放,由专业的工业垃圾处理公司进行收集处理。2.社区要强化对辖区内工厂企业的巡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环保部门加强对工厂巡查执法,教育及引导工厂企业将工业垃圾分类投放。
  

提案者 黄江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市城管局的答复:

  东综管函〔2018〕1185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03号提案的答复

  黄江镇政协小组:

  您提出的关于生活、工业和建筑垃圾收集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1年6月,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我市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目前,我市32个镇(街)共开展了51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和4个试点社区,以鼓励源头分类和宣传引导为主,在试点区域内推行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四类分法,强调干湿分离,基本实现试点单位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规范处置。目前,我市正在制定《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近期将报市政府审查出台,计划率先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强制分类收运处理。同时,我市将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平台呼吁市民关注和参与垃圾分类,联合环保企业、新闻媒体、民间组织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此外,顺应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探索 “互联网+垃圾分类”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的智能化、数字化管理。

  二、加快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根据住建部有关文件精神,今年4月,我市被纳入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将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由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导工作。目前,我局已制定《东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计划通过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开展全面调研,摸清我市建筑垃圾产生现状,排查建筑垃圾堆放点隐患,开展存量治理,按照“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利用”两步走的工作思路,推进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审批,建立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出台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等政策,建立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

  另外,为推进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市市政府同意安排300亩用地指标专门用于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目前,我市正推进石排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亩,位于我市石排镇石崇横路黄家壆公墓旁,由石排镇城管分局负责前期建设工作。已完成围墙、洗车槽等建设,正在确定运营模式和运营单位。预计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此外,虎门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被纳入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该项目位于我市虎门镇沙角社区凤凰路39号,由我市盈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预计6月底前完成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工作。下来,我市将通过政府主导建设模式、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模式或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模式,不断加大力度推进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三、加强整治乱倾倒垃圾行为。根据有关整治非法倾倒垃圾的要求,我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坚持依法执法,严查违法倾倒垃圾行为,我局对查处违法倾废行为进行周密部署,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查扣处置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运输车辆,一旦发现有垃圾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市城管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加强对辖区内垃圾处理的管控能力,严厉禁止非法外运偷排行为。一方面密切监察制止外来车辆到我市倾倒垃圾的行为,另一方面主动巡查处理我市垃圾外运的行为。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存在装船和装车行为时,检查是否取得相关许可手续,是否存在非法倾倒嫌疑,对属于我局职能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联系媒体进行曝光,加大震慑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舆论氛围,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对不属于我局职能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各部门至今相互通报,然后再由各部门根据职责进行处罚、监管。

 

市环保局的答复:

  东环函〔2018〕1879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20180103号提案的答复

  黄江镇政协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生活、工业和建筑垃圾收集处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业固体废物可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我市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类中的29个类别,年产生量约30万吨。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现有8家,核准经营能力涉及13个类别28.1万吨,但结构不合理,缺乏焚烧、填埋等最终处置能力,目前除本市消化小部分外,90%的危险废物外转处理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2016年环境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18.59万吨,综合利用量379.59万吨、综合利用率90.07%,处置量39.25万吨、处置率9.38%,排放量0.08万吨、排放率0.02%。产生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粉煤灰、

  炉渣、污泥、其他废物、脱硫石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分为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目前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去向主要是企业自行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外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等进行处置。经信部门负责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推进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工业污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工作,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商务部门负责规范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近日,商务部门已编制完成《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该办法要求在各工业园区和住宅区均应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无法安排回收站点所需场地的可设立流动回收站点;城管部门正牵头筹建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可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计划2020年建成。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体系滞后于管理需求,未能实现闭环管理。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相比水、气起步较晚,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仍不健全,未系统明确各类废物管理要求及职责分工,滞后于现状管理需求,导致各职能部门衔接、配合不足,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畅,各职能部门仅对某些废物种类某些环节进行管理,存在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监管未实现完全闭环管理。二是处置能力不足。我市工业制造业发达、人口众多,是产废大市,但固体废物产业链不完善,综合利用水平整体偏低,大量可利用固体废物未得到合理利用,直接进入处置环节;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低,厨余垃圾等可回收物占用大量焚烧能力。目前全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无法满足自身处置需求。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构,全面规范固体废物管理。

  一是成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7年市编办批复同意设立东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增挂在车气所,目前正按筹建方案推进组建工作。二是“六个强化”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通过强化组织实施、强化监管重点识别、强化培训督导、强化信息化管理、强化考核督查和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等六个强化措施,对各镇街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镇街领导班子环保责任考核和环保分局量化考核,敦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三是率先试点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2017年10月开始试点开展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0.01吨的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季度申报登记,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数据管理。四是强化信息化管理。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实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电子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全力推进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

  为加快补齐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短板,规划并组织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2017年完成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新增7.3万吨/年处理能力)和厚街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等离子处置项目建设(35吨/日处理能力)。目前正加紧推进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离子焚烧项目建设,同时协助城管局推进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可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

  (三)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通过结合随机抽查、网格化等日常监管,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检查、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涉废矿物油专项排查整治、船舶与港口污染物转运及处置专项执法检查、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力度,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监管制度。

  研究制定全市固体废物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厘清各类固体废物各环节监管职责,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街按职责分工履责并有效衔接监管体系,建立全市固体废物长效监管机制,制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任务和责任单位,全面推进实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效闭环管理。

  (二)继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建立定期报告和督办协调机制和重大项目衔接配合机制,全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2018年底前建成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2019年底前建成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一期,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基本满足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需求。

  (三)继续加大固体废物环境执法力度。

  一是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落实常态化监管、现场督查、抽查稽查等制度,严格危险废物产生重点监管源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行为,对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等司法部门处理。二是加强重点区域的专项打击,结合对污染源的网格化监管和随机抽查,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等高新技术,着重排查城乡结合部、插花地、偏僻地区及废旧厂房等日常监管薄弱地带及盲区区域内的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或无证无照经营点及非法养殖业。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形成联合打击、信息互通的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行动,重点对临深片区和山地、林地等偏僻地方进行巡查,彻底遏止跨境偷倒垃圾行为。

  (四)组织修编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在现有专项规划基础上,修编《东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系统规划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缺口,并强化运营监督管理,保障环保基础设施运行效果。

  感谢您对环保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办理单位 环保局,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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