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229号提案的答复
梁聚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中考科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中小学学生健康成长,近年来,国家、省及我市陆续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文件,对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和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我局按要求建立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举报问题的监控预警机制,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等督查的方式,加大对我市中小学学生作业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是否分重点班、是否公布学生成绩排名等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的督查力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我们要求学校及时整改,并采取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方式对违规学校进行处罚。通过以上措施,目前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的意识大大增强。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我们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素质教育实施渠道,要求学校更新办学理念,切实摒弃应试教育模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关于减少中考考试科目的问题。由于我市往年中考均由省考试院命题,省考试院每年统一为全省十多个有需要的地级市提供试题,命题方式为单个学科命题。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命题方式主要也是单个学科试题的拼合,至今只有我省个别地市试用,大部分地市并未采用这种考试方式。另外,考试科目的设定与国家课程计划是一致的,在目前课程计划没有改变的情况下,采取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的方式命题,我们认为是不合适的。
关于把体育列为达标科目的问题。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是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操作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规定:中考体育成绩计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按占中招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考试的原始分)8%计算,与文化课成绩合计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关于适应高考改革的问题。由于省教育厅目前尚未正式公布高考改革方案,我们将待高考改革方案出台后,根据有关变化,并结合我市实际,对中考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关于下放招生自主权的问题。下放招生自主权,在监督措施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不公正情况的发生,在现阶段暂不宜推行。
您提出的关于中考改革的几项措施,我们认为具有前瞻性,只是我市目前实施的条件不够成熟,今后,我们将根据教育形势的发展需要以及我市实际,逐步对中考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