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73)关于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的建议

内    容:

  “十二五”以来,我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空气质量总体稳步改善。相比2013年,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9天(+73天);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35微克/立方米(-22.2%),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NO2年均浓度下降至34微克/立方米(-24.4%),连续两年达标;臭氧浓度下降至166微克/立方米(-3.5%),接近国家二级标准。除臭氧外,其它5项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2017年,受机动车快速增长排放大气污染物大幅增加、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下降明显,PM2.5、NO2污染反弹,从达标变为不达标,其中NO2年均浓度大幅上升20.6%,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上年减少18天。

  机动车尾气污染,是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机动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 (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据我市大气污染物总量核算,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对氮氧化物(NOx)贡献占比达49.7%,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贡献占比达34%。据我市2014年PM2.5源解析结果,机动车对本地源PM2.5贡献率为21%,仅次于工业排放(贡献率28%),是我市第二大排放源。按我市目前机动车增长速度估算,机动车对PM2.5贡献率可能已超过工业排放。根据我市环境监测数据,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大幅上升了20.6%,PM2.5上升了5.7%,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机动车急剧增长造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近年来,在广州、深圳等周边城市采取限制机动车总量措施下,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据了解,2017年全市汽车保有量已达262万辆,已居全省第2位、全国第10位。全市汽车按车型统计,93%为载客汽车,7%为载货汽车;按使用燃料统计, 95.5%使用汽油,4%使用柴油,0.5%使用清洁能源等其他燃料;按排放标准统计,80%为国Ⅲ及以上车辆,20%为国Ⅱ及以下高排放车辆。

  燃油汽车的增加不仅增加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且导致更严重的交通拥堵。汽车在启动和低速行驶的过程中,尾气中的NOx、CO、HC等污染物排放量比正常行驶状态更高,因此由交通拥堵带来的尾气排放污染更为严重。国内处不少城市的经验教训表明,一个城市汽车保有量持续高速、无序增长,必将会带来更加严重的交通拥堵,必将造成更严重的灰霾、光化学烟雾等污染现象,大大影响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要求,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必须全面达标,甚至要按照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规划要求PM2.5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而截至2017年我市仍有3种污染物PM2.5、NO2、臭氧超标。按照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20年我市要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3.74万吨(包括工业排放、机动车排放、生活源排放等),减排任务十分艰巨。机动车排放量的持续增长将会抵消工业源的减排效果,如果不强力推行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我市将难以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十三五”减排目标。

  因此要遏制空气污染形势,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必须要全面加强我市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力度。


建    议:

  1. 明确绿色出行和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加强力度建设完善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设施。根据交警部门初步调查数据,目前我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极低,而广州、深圳等城市已达到50%以上。公共交通的供给不足,绿色出行设施的不完善,难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是导致我市机动车快速增长、交通拥堵的最重要原因,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共交通为主体、公共自行车为延伸、出租汽车为个性化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倡导建立“1公里范围内步行、3公里内公交、5公里内公交”的出行模式,引导市民转变出行方式,减少私家车出行的需求,从而削减交通污染。一是建立跨部门的研究小组,提早调查研究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二是加快发展轨道交通运输,完善全市轨道交通网络,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体系的整体结构。三是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完善,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改革现有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水平,综合提升公交系统容量和舒适程度,最大化提高市民公交出行比率。四是改善市区自行车通行条件,继续增设骑行绿道,加强道路日常维护,以鼓励自行车出行为导向优化交通信号灯,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便利。

  2. 加大力度调整机动车结构,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全市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到1%,其中公交车中的新能源汽车占比30%。我市应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等零排放车辆,鼓励城市公务出租、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领域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公交车100%纯电动化。同时,加大力度继续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淘汰,支持为适用的柴油车加装DPF和SCR系统,严控柴油车的污染排放。

  3. 加快研究出台合理调控汽车保有量和行驶区域的控制措施。一是根据我市环境容量和道路承载能力,尽快研究制定燃油汽车保有量控制目标,出台汽车保有量及结构的调控限制措施。二是制定应急调控措施。在中度以上污染天气,研究采用城市重点区域限外、限货、单双号限行的措施,减少车辆出行,控制污染程度。三是实施限行措施。突出重点,研究制定分期实施限行措施,分期将我市城区、各镇街中心区等划为“限外区”、“机动车低排放区”或“单双号限行区”等,限制外地牌车辆、国Ⅱ及以下高排放车辆、重型柴油货车、渣土运输车辆的行驶范围。

  4. 加大高污染排放车辆专项整治力度。交警、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针对重型柴油车、黑烟车、泥头车等高排放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等措施,切实减少以上车辆上路率,降低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开展国控站点周边等重要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防止交通拥堵导致的尾气污染。同时,加强高排放机动车监管:一是严格按国家最新检测要求进行检测,并要求物流、公交、出租相关的运营单位在车辆尾气排放的检测、设备维护以及维修上承担明确的责任以确保措施能够有效落地。二是推广尾气遥感监测技术提高路检效率。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技术可快速地发现行驶中的高排放车辆,是目前最有效、最方便的监测方法,快速、高效、不影响司机正常行驶,不会造成交通堵塞,对清洁车辆自动豁免,大大提高检测效率。


提案者 陶谨,赵国营,李梦伟,程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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