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51)关于推进我市次发达镇更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建议

内    容:

  我市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城镇化发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目标,但由于我市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使得镇与镇之间的经济差距和发展规模逐渐拉大,严重制约东莞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因此,提升次发达镇的发展速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已成为我市当务之急。

  洪梅镇位于水乡新城的中心位置,是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的核心地区。镇内莞惠城际轨道、穗莞深城际轨道、莞佛轨道、R1线等多条交通网络正在快步建设,地理优势和交通优势相当明显,社会的期望值很高。但由于受建设用地规模和年度用地计划的限制,我镇一些项目(如水乡科技产业园)无法及时落地,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为配合水乡地区引退“两高一低”企业,我镇存有一定量的老旧空置厂房,其中部分闲置土地已办证多年,但受种种原因一直闲置未建,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确需加快整合闲置厂房改造,盘活闲置厂房土地资源。

建    议:

  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次发达镇更新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建议借市城市更新局成立的契机,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提速增效。探索出台优化政策,特别是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原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少数人的利益纠纷,以解决好“拆迁难”的问题,加快改造实施。扩大“倍增计划”优化政策的普及和推广,使未纳入“倍增计划”企业也逐步享受政策红利,在不增加或少增加用地的前提下,实现效益倍增。

  二是促进闲置土地动工建设。建议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可以通过征收闲置费、地块置换、项目置换、和无偿收回等方式,促使其动工开发,严防部分企业和个人囤地和炒地。对村庄的空闲厂房,要做好登记统计,可通过招商引进效益好、税收高的企业,切实增加镇、村的经济收入。

  三是优化年度用地指标分配。建议加大对次发达镇的扶持力度,从资金和用地指标给予适当倾斜照顾,专门用于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切实提升次发达镇的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用地指标的分配,将镇街开展“三旧”改造和盘活存量用地工作与分配年度计划指标挂钩,通过倒逼机制,促进“三旧”项目和存量用地的盘活利用,减少对新增用地的依赖。

  四是建议加强对次发达镇“工改工”项目政策支持,提高补助标准或适当减少“工改工”项目税费征收标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盘活招商资源载体,促进产业更新,推动我市次发达镇更新。

  



提案者 洪梅镇政协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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