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229)关于“继续大力发展我市学前教育,积极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建议

内    容: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报告中再次提出,“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始终坚持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根据《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粤教基〔2015〕6号)精神,我市近年来紧密围绕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落实省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具体措施,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促进幼儿园规范化建设,鼓励创建等级幼儿园,重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保教指导,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努力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总量仍然偏少

  我市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市、镇两级财政在学前教育投入的总量逐年增加,但与其他同样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投入相比,经费明显偏少。2015年我市学前教育国家财政性投入占比仅为3.06%,而同样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职教育则是8.51%。由于财政投入不足,扶持力度不够,造成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展缓慢、民办园不愿意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较低等一系列问题,制约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二)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比例不高,难以实现省定目标任务。

  一是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数量增长缓慢。虽然我市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有所增加,但民办幼儿园发展速度更快,加上用地、公办园事业单位定编及经费等问题,导致有些镇街对推动公办园建设积极性不高,示范引领作用难以发挥。全市现有公办幼儿园198所,占幼儿园总数不足20%,达不到省要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30%以上的目标任务。二是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性不高,导致我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偏低。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73.4%,要在2020年达到省定80%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三)教师工资待遇低,流动性大,制约了师资队伍素质提升。

  全市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大多数幼师年收入(含五险一金)一般为3.5万元左右,使得幼儿教师职业缺乏吸引力,流动性大,难以留住优秀或有经验的人才,优质师资补充更为困难,影响了我市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制约了全市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

  

建    议: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一)强化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市、镇两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到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幼儿教育需要资本赋能,市镇两级政府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推动各镇街公办幼儿园建设,给予优惠政策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全市适龄幼儿提供数量充足、有选择余地的学前教育服务。

  (二)加快出台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文件。

  配合市规划部门加快制定出台《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要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按有关要求将配套的幼儿园移交给政府,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形成长效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机制。

  (三)保障教师福利待遇,稳固师资队伍,提升业务水平。

  1.待遇上,研究制订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标准,继续实施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适当提高津贴标准,激励幼儿园教师安心在我市长期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2.人才培养上,加快培养基地建设,办好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和市幼儿师范学校,建议东莞理工学院开设学前教育本科专业,为高素质的幼师人才培养和社会人员学历提升提供有效服务;充分发挥市教师进修学校和市幼儿师范学校对在职幼师培训的作用。

  3.质量把控上,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继续发挥名园长、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的“传帮带”作用,搭建幼儿园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平台,积极推进教学、研究、培训一体的园本研训制度,实施梯队培养,促进幼师专业成长,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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