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的答复: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提案第20180094号的会办意见
市安监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80094号《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现就提案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提案办法中的“科技强安”方面。
关于“加强政策导向。通过税收减免、返还的方式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引进符合本质安全要求的先进设备,在社保缴纳、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科技强安企业政策上的优待”的建议,根据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地方无权制定税收减免、返还等政策,若上述先进设备符合国家税收减免政策的,企业可直接向税收部门提出申请。
关于“建立奖励机制”的建议,我市现有较为全面的科技创新资助政策体系,科技强安项目可通过我市现有的科技项目获得资助或奖励。若市安监局认为确有必要单独就科技强安项目制定扶持政策的,建议市安监局充分调研后,按程序完善修订《东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关于提案办法中的“培训促安”方面。
关于“将行政处罚罚款中返还给执法部门的款项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经费,不足部分由政府提供专项经费”的建议,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支出与其执收和政府非税收入不再挂钩,统一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能需要核定的预算予以拨付”,因此,行政处罚罚款收入不能与安全生产培训经费支出挂钩。安全生产培训经费应根据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需要,在年度预算编制中提出申请列入部门预算中安排。
同时,2018年已安排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600万元,其中,涉及安全生产培训经费为220.58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镇街专职安全员培训50万元;
2、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安全办主任培训班48万元;
3、考务人员培训班3.2万元;
4、安全生产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5.94万元;
5、市局、镇街(园区)分局负责危化许可、监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19.2万元;
6、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15万元;
7、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45万元;
8、对七大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含风险点危险源)知识培训20万元;
9、对涉爆粉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整治培训14.24万元。
对于提案中提出推广“体验式”安全生产培训,建议市安监局研究,确需推广的,即将相关培训经费纳入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关于提案办法中的“人才兴安”方面。
针对“由市镇两级财政提供专项经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8年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已安排85万元用于特聘1名安全生产总顾问以及2名安全生产高级专业顾问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如市安监局仍有其他需求,建议市安监局专题报告市政府申请。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2日
市安监局的答复:
东安监函〔2018〕185号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94号提案的答复
厚街镇政协小组: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技强安,助力生产经营单位提升本质安全建设水平的建议
关于贵单位提出的“加强政策导向。通过税收减免、返还的方式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引进符合本质安全要求的先进设备,在社保缴纳、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科技强安企业政策上的优待”的建议,根据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地方无权制定税收减免、返还等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设备,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具体可向财政、税务部门咨询。接下来,我局将加大对这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定期发布《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企业严禁使用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装备、提升本质安全,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另外,我市现有较为全面的科技创新资助政策体系,部分符合条件的科技强安项目可通过我市现有的科技项目获得资助或奖励。
二、关于培训促安,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加强全民安全培训教育,创新安全培训模式,推进培训体验化、趣味化、常态化,推动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关于“体验式”培训方面:一是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在市安全监管局的指导下,在2016年建成了实景安全体验中心,2017年建成了涉粉尘防爆体验中心,探索出全新的安全培训模式,对培训对象进行体验式教育。自建成以来,超过15000人次接受了体验式教育。二是为强化安全学习培训的趣味性和互动性,我市正筹建全民安全实景中心(基地),采取实物实景或模拟(虚拟)实景形式,建设一个集宣教培训中心、警示体验中心、安全生产科技展示中心于一体的教育基地。
关于“将行政处罚罚款中返还给执法部门的款项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经费,不足部分由政府提供专项经费”的建议,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关于“支出与其执收和政府非税收入不再挂钩,统一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能需要核定的预算予以拨付”的规定,行政处罚罚款收入不能与安全生产培训经费支出挂钩。我局每年的财政预算都有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项目的经费安排,并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和进公共场所活动,致力于推动全民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二是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2017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予以财政补贴。我局印发了《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培训补贴方案》,从2017年6月1日起,对新考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本市户籍或常住人员实施培训补贴,每人每证补贴1000元。实施特种作业培训补贴以来,共有1516人享受了特种作业培训补贴,补贴金额达到151.6万元,大大提高了企业和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培训考证的积极性。三是2017年以来,我局围绕涉氨制冷、粉尘涉爆、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等专题,培训相关行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约3000人次。此外,各镇街(园区)也都分别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三、关于人才兴安,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能力的建议
我局在人才兴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已经采取以下举措:一是以特别聘员的形式,设市级安全生产总顾问1名和高级专业顾问2名,为我市安全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安全监管决策部署、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出谋划策。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目前共有165名不同行业领域的专家入库。并开展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三是鼓励各安监分局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业机构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邀请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四是鼓励和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是为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安全专门人才,鼓励重点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教育。目前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已开设安全工程专业,面向国内招生,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技学院等大专院校也相继开设了相关类似专业。我局也将结合贵单位的提议,按照我市的实际需求情况,积极向相关部门和大专院校反映,为我市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安全专门人才。六是注重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市政府批准成立了东莞市安全风险管控科学技术研究院,以新型管理机制吸引、集聚和培养一批国际国内一流水准的安全风险管控人才,打造国内安全生产领域一流的综合性开放式研究平台、一流的地区性安全科技支撑平台、一流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平台,建设具有东莞特色的“公益型、应用型”安全生产科研智库。
下来,我局将结合贵单位的提议,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