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092)关于留住医疗健康专业人才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白热化,深圳、广州等周边医疗机构竞相挖人,东莞各大医院的业务骨干和普通专业技术人员都流失严重,有部分医院的高级人才流失率甚至达到了50%。2017年3月,东莞市政府公布了《东莞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指出要加大力度培养卫生人才,实施人才战略;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并且开启医疗卫生高地人才培养计划,为东莞医疗人才带来福音。

  就东莞市医疗机构数量现状而言,根据东莞市卫生统计中心信息显示,2016年东莞社会办医院的数量超过公立医院,占比52%,并于2017年呈上升趋势,服务量超过30%,在东莞市的医疗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针对社会办医院人才引进困难、流失严重的问题,扶持的力度较少,同时社会办医院本身存在难以申请教培基地、人员学术任职受限、退休缺乏保障等因素,让留住人才困难雪上加霜。要留住医疗健康专业的人才,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应该同样关注,两手齐抓。

  
建    议:
  一、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福利
  针对公立医院,建议根据深圳、广州等地的医务工作人员的薪酬标准、消费水平等制定与东莞医疗环境相适应的薪酬制度,尽快推动落实《东莞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的目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同时为儿科、妇产科、全科等紧缺的医疗人员提供特殊津贴。
  针对民营医院,建议从上交税收中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医疗健康专业人才的补贴,在如“东莞名医”等有特殊津贴的评比中一视同仁,根据硬指标而非医院属性评选。
  此外,建议政府加大在医学科研、医学会发展等方面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提升东莞整体的医学水平和业界影响力。
  二、提供和营造良好生活工作环境
  (一)解决住房问题
  俗话说安居乐业,要想留住人才为其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十分重要,建议政府成立专项资金,给医疗专业人才提供住房补贴或者建造专家公寓。
  (二)严厉打击医闹
  近年来,因医疗纠纷而引发的“医闹”事件时有发生,对医务工作者的稳定性造成了不良影响。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法律制度,严惩医闹,保障医务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三)关注家庭问题
  针对非当地户籍的医务工作者,在孩子上学、亲属医保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免去其对于家庭成员扎根本地的后顾之忧。另医务人员由于工作繁忙,交友、亲子、照顾老人的时间并不多,建议由政府牵头相关组织成立医务人员及家属爱心交流会,帮助他们扩大交友圈子,分担孩子教育、照顾老人的重担。
  三、加强培训帮助做好职业规划
  加强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培养的统筹力度,发挥医疗学会/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帮助医务工作人员制定和做好职业规划。
  

提案者 陈旺枝
部门答复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回复市政协

  提案第20180092号意见的函

  东莞市卫生和计生局:

  市政协发来陈旺枝委员提交的《关于留住医疗健康专业人才的建议》(东莞市政协提案第20180092号)收悉。经研究,该提案无涉及到市国税局相关业务,市国税局无相关资料提供。

 

      市财政局的答复: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第20180092号、20180237号、20180131号

  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留住医疗健康专业人才的建议》(第20180092号)、《关于加快推进“暖心工程”,留住我市医疗人才的建议》(第20180237号)、《(长安)关于加快推进“暖心工程”,留住我市医疗人才的建议》(第20180131号)收悉。上述提案人就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福利、加大政府对医学科研、医学会发展等方面投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目前我市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情况

  近年,市政府出台了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化解医院历史债务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给予专项补助的政策,并设立了院长专项资金,以减轻公立医院的负担,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具体包括:

  一是对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院减少的药品收入通过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市、镇两级财政设立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资金,用于补偿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

  二是市财政从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对公立医院的退休人员经费给予了相应补助。从2017年开始,对全市40所公立医院在编人员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并从2017年7月1日起按月缴纳机关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对增加的单位缴费支出补助50%。

  三是从2016年起每年由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医院筹集2000万元,合计4000万元,设立市属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从2017年起,市、镇两级财政每年各筹集1500万元,合计3000万元,设立镇街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我市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管理人才培训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业务骨干优秀人才培养及补助经费、重点专科建设补助及奖励经费、科研立项补助经费及科研成果奖励经费。

  四是筹建市人民医院分院(市传染病后备医院),组建市儿童医院,建设五所区域中心医院,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促进卫生资源供给与卫生服务需求保持平衡。

  二、对政协提案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问题。根据《东莞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东府〔2012〕157号)要求,市、镇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落实省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的指标规定。公立医院运行经费实行财政补偿性拨款,市属公立医院由市财政承担,镇街公立医院由镇街财政承担。目前,我市已出台了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离退休人员补助、设立院长专项资金等政策。市、镇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尽力消除医院的趋利性。

  (二)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福利问题。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局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适应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的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公立医院优先将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管理,提高薪酬水平,逐步实现同岗同酬。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8日

 

     市卫计局的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第20180092号的答复

  陈旺枝委员:

  您提出“关于留住医疗健康专业人才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回复如下:

  医疗卫生人才是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与质量有力保障。我市在薪酬制度改革、加大财政投入、人才引进与培养、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据统计,2012年-2017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入职6109人,离职6452人,东莞市卫生技术人员流动趋于正常,不存在大量人员外流的情况。近年来,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对留住医疗卫生人才,收到较好的效果。现就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改革薪酬制度,稳定医务人员待遇

  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今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纳入省重点改革项目,目前市政府已审定通过《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接下来将报省有关部门审核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薪酬试点工作,着实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为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减轻公立医院的负担,我市财政部门对公立医院均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管理。一是对市人民医院等9家市属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经费予以补障。从2017年7月开始,对全市40所公立医院在编人员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并从2017年7月1日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由市、镇财政对增加的单位缴费支出补助50%。二是设立疾病应急救助资金解决公立医院疾病应急救助欠费问题。市财政部门每年筹集资金规模参考上一年我市市属公立医院应急救治发生的欠费情况,按财政负担50%的原则确定下一年度应急救助资金规模。三是加大对卫生人才培养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增加对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经费的补助,市财政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两个培训基地各补助了500万元,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万元。四是对市属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进修培训给予经费补助,每年选派6名学科带头人到港澳台地区进修培训,选派35名业务骨干到国内著名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五是市财政部门加大对公立医院经费投入。从2016年,设立市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医院筹集2000万元,共4000万元;从2017年起,设立镇街公立医院院长专项资金,市、镇两级财政每年各筹集1500万,共3000万。主要用于人才培训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业务骨干优秀人才培训及补助经费、重点专科建设补助及奖励经费等。

  三、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提升队伍素质水平

  一是开展东莞名医评选,实行动态管理。贯彻落实“人才东莞”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2015年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试行办法》(东府〔2015〕113号),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名医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评选条件相同,从东莞市卫生计生系统(含民营医院)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疾控、中医及科研等领域工作的、且在东莞医学界有较大贡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评选出东莞市名医198名,其中民营医院13名。东莞名医分一类名医、二类名医和三类名医,享受市财政名医特殊津贴(一类5万元/年/人,二类4万元/年/人,三类3万元/年/人),连续补助3年。出台《东莞市名医年度考核工作意见》,对198名东莞市名医进行年度考核,从德能勤绩廉表现和业绩成果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是启动东莞市医学领军人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医学学科骨干培养工作。为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健全医学领军人才、拨尖人才培养机制,制定《东莞市公立医院引进和培养医学领军人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医学学科骨干实施方案(试行)》,率先组织镇街公立医院申报医学领军人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等相关人才,通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东莞市医学领军人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医学学科骨干(镇街公立医院部分)共460名,对获得称号者给予适当补助。

  四、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壮大卫生技术队伍

  一是开展公开招聘。2014年开展全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成功招聘了222名高级职称和硕士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人才,全部纳入编制管理。2015年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招聘326名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公开招聘41人。二是大力引进人才。为解决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2014年,市政府出台《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试行办法》,明确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日制博士以上、高级职称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通过考核方式直接引进。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卫生计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和短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考核工作意见》,2015年至今我系统引进88名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纳入编制管理。

  五、顺应医疗卫生改革需求,开展高层次人才走访工作

  2016、2017年连续两年,我局组织11个调研小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高层次人才走访联系“暖心工程”调研活动,共走访75个医疗卫生单位,1000多名高层次人才代表,了解高层次人才的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诉求,听取对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东莞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的意见与建议进行逐条梳理,逐一研究解决措施,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将形式了专题报告报市人民政府请求解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卫生计生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全面推行以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公立医院优先将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管理,逐步实现同岗同酬。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工作分配制度。在2018年实施薪酬制度改革中,为充分体现各个岗位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根据从事不同的医疗岗位性质而核定不同绩效薪酬水平,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如儿科等风险高、工作强度大等岗位将绩效分配中有所倾斜。切实确保儿科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在医务人员队伍中处于一定水平。

  (三)加大卫生计生人才培养投入的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加大支持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断完善临床医师培养体系;加大对全科、急诊、儿科、康复、院前急救、精神卫生等薄弱领域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四)强化卫生人才评价工作。继续推进“东莞名医”评选工作,加强名医考核,确保发挥名医引领作用。积极做好“东莞特色人才”、省名中医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传递医疗卫生正能量。

  (五)进一步健全警医联动机制,推进防范前移,指导辖区二级管理以上医院进一步完善医院警务室日常运作,严格落实医院警务室、警务室民警以及专职保安员的工作职责。其他不具备设立警务室条件的医疗机构,逐一明确责任民警,加强联系指导,落实医院警务室的日常运作,及时受理医院报警求助,确保一旦发生涉医案事件能够就地就近调派力量处置,确保从业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市人力资源局的答复:

  陈旺枝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留住医疗健康专业人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调整薪酬制度的建议,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事权在国家和省,因此医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应按照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7〕5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关于提供特殊津贴的建议,按照省人社厅、省检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与津贴补贴管理的通知》(粤人发〔2017〕108号)文件的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事权在国家和省级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其中特殊岗位津贴管理事权在国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各地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事权规定,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之外自行设立津贴补贴与奖金项目、自行扩大发放范围以及自行提高发放标准。

  三、健康是民生之本,高素质的医疗人才是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水平的有力保障。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今年我市将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建立院长目标年薪制。下来,我科将继续收集各方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至省市相关部门,为加强对医务工作人员的正向激励集思广益,吸引更多医疗人才来莞工作。


办理单位 卫生和计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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