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090)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问题的建议

  目前,东莞市每日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垃圾量已达10000吨(不含工业垃圾)。填埋场剩余容积有限,受焚烧厂选址困难、建设滞后等因素影响,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将是破解垃圾围城危机的关键。而我市从2011年6月29日正式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共启动51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和4个试点社区,主要是在封闭式居民小区进行。我市虽开展垃圾分类6年,由于生活垃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民众垃圾分类意识不高,缺少立法和标准,监管力度不足,垃圾分类市场不成熟等原因,垃圾分类大多停留在倡议和试点阶段,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如何推进垃圾分类取得实效和解决工业垃圾的出路,是摆在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一、垃圾的危害和工业垃圾的出路

  1、有害垃圾之一电池:一粒纽扣电池可污染60万升水,等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电池腐烂在土壤中,能够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为了妥善处理废旧电池,现西方及发达国家对废旧电池回收有着非常完善的管理体系,并对企业回收废旧电池,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我国政策规定,在废电池的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应将废电池进行拆解、碾压及其他破碎操作,保证废电池的外壳完整,以防止有害物质渗出。同时规定废旧电池将参照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或贮存。而目前我们废电池随其它生活垃圾进入垃圾焚烧厂处理或进行填埋,甚至随处抛弃,这是对我们子孙后代不负责的行为。

  2、工业垃圾的困扰:现在我市生活垃圾与工业垃圾混合焚烧处理或填埋,政策规定是不允许的,部分镇街虽将生活垃圾与工业垃圾分类,而工业垃圾也没有处置的地方,因为目前东莞市乃至全国还没有专门处置工业垃圾的焚烧处理厂,而由于工艺设计和要求标准不同,现时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置工业垃圾也有难度。

  二、开展垃圾分类的意义

  按照垃圾的不同性质或不同处置方式的需要,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总量,提高回收物质的纯度和数量,有利于垃圾的进一步处理和再生利用,并能降低垃圾运输及处理费用,特别是对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置,是建设青山绿水、惠及子孙后代的重要举措。

  三、开展垃圾分类的困难及原因

  1、前端收集仍是老习惯,随便投放。试点的单位和社区,虽然有分类垃圾桶,但居民生活垃圾依然是随便投放,市民对垃圾分类认识还是非常不足,缺乏分类意识的宣传,监管力度不足,以及政府的奖励刺激制度不到位。

  2、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不够完善。在中端运输环节,即便是已分类的垃圾,往往又“合”在了一起,严重打击参与垃圾分类居民的信心和积极性。在终端处理环节,由于相应处理设施缺乏,或因分类成本高、回收品销售不佳等因素,导致一些资源回收中心倒闭,垃圾最终还是埋掉、烧掉。这种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只是空有形式,实际上仍在原地打转。垃圾分类功亏一篑。

  
建    议:
  2017年,国务院下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意味着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期望能够在新的政策的约束下,真正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推进,针对我市工业垃圾无法焚烧处理和废旧电池的危害,为建设青山绿水的生态家园,提出以下垃圾分类的建议:

  1、建议市政府加快规划选址建设工业垃圾焚烧处理厂,以解决全市日益增长的工业垃圾出路。

  2、建议市政府加快制定垃圾分类的相关法规,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居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完善奖励刺激制度,通过政策扶持引导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的中端和后端建设。

  3、可通过垃圾分类互联网数据监管平台对各住户的垃圾分类状况和垃圾分类收运情况进行监管,可统计和展现垃圾分类的详细和总体情况。对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积分奖励,通过积分兑换商品,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4、每个社区设立一个有害垃圾分类收集点(尤其是光管废旧电池等收集),由市统筹调配车辆收运处置或贮存。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的方式,引导社会企业回收处理。

  5、开展垃圾分类,要根据垃圾不同产生源的社会经济情况与垃圾性状,有针对性地选用分类模式。如根据居民区、文教区、办公区、商业区、公共清扫区等垃圾产生源的特性差异,选择垃圾分类模式。


提案者 厚街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市财政局的答复: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提案第20180090号的会办意见

  市城管局:

  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80090号《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问题的建议》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建设工业垃圾焚烧处理厂的问题

  为解决我市一般工业垃圾及RDF处理的出路问题,贵局于2017年4月15日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建设高热值垃圾及RDF处理项目的请示》(东综管请〔2017〕38号)和2017年9月28日提交《关于高热值垃圾及RDF处理项目前期筹建有关问题的请示》(东综管请〔2017〕110号)等,计划在麻涌镇海心沙建设高热值垃圾及RDF处理项目,对存量垃圾清理整治生产的RDF及一般工业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据了解,该项目仍在沟通协调中。

  二、关于加快制定垃圾分类相关法规的问题

  经了解,我市已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法规,包括《东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方案》及《2014年东莞市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计划》等。目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发改局正联合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等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将于近期报市政府审查后印发执行。

  三、关于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102号)有关精神,我市从2011年起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试点期间所需经费由市、镇街财政按5:5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市财政按照试点户数予以补贴(2011-2013年,补贴标准为161元/户?年;自2014年开始,因考虑到部分设备已添置等因素,下调为54.75元/户?年。历年来,市财政安排“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经费市财政补贴部分”合计3016.67万元,具体情况为:2011年安排422.74万元、2012年安排618.24万元、2013年安排676.2万元、2015年安排411.75万元、2016年安排506.46万元、2017年安排191.95万元、2018年安排189.33万元。综合上述情况,我局认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补助经费已有较大的投入,接下来,我局将根据市发改局正在研究制定《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做好经费的审核和落实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关于有害垃圾处理问题

  从2011年起,我市成立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历年来,市财政安排“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合计2883.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办公经费、会议费、宣传费、有害垃圾运输处理费等,除2012年的“专项经费”中未明确有害垃圾运输处理费外,2013-2018年安排有害垃圾运输处理费共452.79万元,其中:2013年安排5.92万元、2014年安排52.92万元、2015年安排49.59万元、2016年安排49.68万元、2017年安排49.68万元、2018年安排180万元,用于聘请有资质的公司到各试点小区收集有害垃圾,并进行处理,每月运输一次。2018年,由于即将出台《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预计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范围将扩大到全市范围。

  另外,提案建议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的方式,引导社会企业回收处理有害垃圾,经了解,企业处理有害垃圾需取得相关资质,我市统一收集的有害垃圾均已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上述所安排的“有害垃圾运输处理费”已包括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支付有资质企业的处理费用。因此,我局认为无需再另行制定相关政策扶持和补贴有害垃圾回收企业。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6日

 

      市城管局的答复:

  东综管函〔2018〕1235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90号提案的答复

  厚街镇政协小组: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出台情况

  目前,我市出台了《东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方案》及《2014年东莞市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计划》等文件,目前联合市发改局制定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此外,我市正在制定《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作相关规定,计划年内出台实施。

  (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情况

  2011年6月,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我市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目前,我市32个镇(街)共开展了51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和4个试点社区,以鼓励源头分类和宣传引导为主,在试点区域内推行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四类分法,强调干湿分离,有害垃圾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定期到全市各试点单位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的收集,并统一由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对有害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理,基本实现试点单位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规范处置。

  (三)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情况

  坚持每年举办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演讲比赛和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培训,联合媒体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制作并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印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宣传手册、邮简等,通过在试点单位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如大朗镇开展的“暖墙”衣物回收活动,吸引了大量市民关注和参与垃圾分类。

  (四)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正在加紧建设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一期150吨/日)现已进入带料调试阶段,正在收运服务范围内党政机关及学校、工厂、医院等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年内可启动工程建设。此外,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大朗、塘厦等镇购置了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开展社区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理;常平、谢岗、麻涌、长安等镇在辖区内设置了大件垃圾分拆破碎点,购置了大件垃圾破碎设备,开展大件垃圾收运处理。

  (五)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问题

  2016年,我市组织编制《东莞市危险废物与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16-2030)》并报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规划并组织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2017年,完成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新增11类7.3万吨/年处理能力)和厚街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等离子处置项目建设(35吨/日处理能力)。目前正加紧推进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离子焚烧项目建设。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推进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建设。该项目选址于麻涌镇海心沙,规划日处理高热值垃圾(一般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垃圾)2250吨(具有10%超负荷能力),并预留750t/d场地用于解决存量垃圾产生的RDF等后续问题。该项目已确定建设模式和工艺技术路线,正在开展土地流转,项目立项等工作,预计2018年12月完成报建、环评等所有前期工作, 2018年12月启动项目工程施工, 2020年10月进入点火试运行。

  二是实施《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市将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率先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强制分类收运处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设施设备,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切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三是加快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发改、财政、城管、机关事务局、商务、供销、教育、环保等部门协作,加大财政投入,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模式,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和生活垃圾分类的衔接,多部门形成合力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四是探索智能分类和社会参与。我市将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平台呼吁市民关注和参与垃圾分类,联合环保企业、新闻媒体、民间组织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此外,顺应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探索 “互联网+垃圾分类”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的智能化、数字化管理。

 

      市环保局的答复:

  东环函〔2018〕1878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2018009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城管局: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问题的建议》(第2018009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工业固体废物区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将我市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危险废物,我市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类中的29个类别,年产生量约30万吨。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现有8家,核准经营能力涉及13个大类28.1万吨,但类别不匹配,结构不合理,缺乏焚烧、填埋等最终处置能力,目前90%危险废物外转处理处置。

  2016年我局组织编制《东莞市危险废物与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16-2030)》并报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规划并组织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2017年完成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新增11类7.3万吨/年处理能力)和厚街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等离子处置项目建设(35吨/日处理能力)。目前加紧推进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离子焚烧项目建设,同时协助城管局推进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建设。下来计划组织推进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修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据2016年环境统计数据,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57万吨,综合利用量410万吨,综合利用率89.73%;处置量46.91万吨,处置率10.26%;排放量0.076万吨,排放率0.02%。产生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粉煤灰、炉渣、污泥、其他废物、脱硫石膏。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目前,我市工业固体废物除自行利用外,其它主要依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外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等进行处置。

  二、关于将废旧电池参照危险废物的要求处理处置问题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的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4-49。对于家庭源产生的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未分类收集的,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分类收集的,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1日

 

      市发改局的答复:

  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随之不断增加,对垃圾进行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有力举措。我市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城市、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工作,积极主动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前,我市已将该项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纳入2018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责任清单,拟于近期研究出台《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该方案将明确提出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确保实现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下来,我市将同步加快推进一批垃圾处理终端项目如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工业垃圾处理等建设,尽快实现餐厨垃圾收运范围全覆盖,合理布局大件垃圾、园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加强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逐步建立完善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从而有效改善城市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工业垃圾处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办理单位 环保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