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087)关于加快工商业用户天然气的应用及推广的建议

  作为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天然气市场发展备受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从2006年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投产至今,广东省天然气市场的供给能力和消费规模已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并在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安全性以及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

  一、工业天然气推进政策及政府要求

  2014年3月国家发布了《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替代工业商业用途的燃煤锅炉等。

  LNG作为燃料,在工业中的应用可有效地提高产品质量、产量、节约能源、减轻劳动强度,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主要用于造纸、冶金、陶瓷、玻璃等能源消耗较大的行业。

  广东省政府去年2月份印发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提出:力争到2017年底,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500亿立方米,形成多源多向的燃气供应输配体系。到2017年底,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单机10万千瓦以下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根据通知要求,广东省现有6442台燃煤锅炉全部要求在2014年-2017年替代成天然气清洁能源,折合69490蒸吨/小时,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计算,每吨蒸汽需要73方天然气,则全部替代完成后每小时需要消耗天然气507万方,按照每年330天计算,天然气耗量需求为401亿立方。

  二、工商业用户现状

  目前我市工商业用户普遍使用煤、LPG及油品类的传统能源,在政府未施加压力或压力不足的镇街,极少用户主动使用清洁能源来替代传统能源。

  由于传统能源环保性差,空气质量不断下降,同时部分商家为了赚取利益,在燃料中掺杂其他能源,或调合油品等,不仅降低了燃烧效率,加大了环境污染,最重要的是极大地增加了爆炸或火灾的隐患风险。

  三、点供天然气助力发展工商业用户对天然气的应用及推广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保政策大力支持,工商业用户面临环保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逐渐意识到使用清洁能用的重要性,但是管道天然气等成本过高,建设时间长,甚至有些地区没有管道气经过,完全不利于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工商企业大力推广。但是点供天然气应用则不同,刚好利用了工商业用户有独立的建站空间,可以保证建站时效快,供应更稳定,同时对比管道天然气性价比更高等特点。

  四、2017年底的气荒问题引发的思考

  2017年冬季全国大面积爆发天然气荒,保供民用,工业停产等现象在内地城市大量出现,独家供应的管道燃气根本就无法保障民用级工业用户的用气需求,如果不开放市场竞争机制,大力发展灵活安全,成本低的点供天然气应用,气荒问题可能还会再次发生。

  
建    议:
  1.加快点供天然气应用的行业规范标准的可适用性,积极调整规范标准或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工商业用户使用点供天然气。

  2.希望政府在帮扶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建立补偿机制,给予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设备技术的应用企业相关的政策补贴。

  3.对于推广工商业用户使用点供天然气的项目公司,给予政策、技术方面的支持,减少行政费用。

  

提案者 吴育能
部门答复

东莞市质监局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87号提案的答复

吴育能委员:
    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87号提案《关于加快工商业用户天然气的应用及推广的建议》由我局参与会办,现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等工作。工商业用户使用点供天然气涉及的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办理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即可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不需收取费用;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对满足《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要求的特种设备实行检验费免征政策。
    关于出台点供天然气应用政策、对点供天然气项目公司给与资金和技术扶持等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请向相应部门咨询。


东莞市质监局
2018年4月27日

 

      市城管局的答复:

  东综管函〔2018〕1119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87号提案的答复

  吴育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工商业用户天然气的应用及推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天然气发展情况

  到2017年底,我市已建设了天然气城市门站4座、高中压调压站12座、高中压管道2000多公里;建设了液化天然气储配站4座,储气能力达138万立方米/天;使用天然气居民用户85万户,天然气供气量约8.4亿立方米(不含电厂用气)

  二、燃气经营企业准入有严格要求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在市场准入方面有严格的要求。

  三、2018年将大力推进天然气管道的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我市已下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2018〕56号),其方案中“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天然气管道通达全市所有有用气需求的工业企业。工作内容:完善全市管道天然气“一张网”建设,加快完成暂未通达、有用气需求的工业企业天然气管道建设。”我局也将于年内切实督促、协助天然气经营企业完成相关通达任务。

  四、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瓶组气化站安全生产条件要求高

  一是施工单位取得相关资质证书;二是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如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总容积不大于10立方米的储罐须距离明火、散发火花地点30米,距离工业企业22米等;三是燃气运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配备专业的运营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抢险机具,具备快速应急反应能力,定期对燃气设施和用户进行安全检查,方能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在经济效益及用地等条件限制下,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瓶组气化站建立难于开展。

  五、液化天然气气源供应受多种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大,我市天然气供应相对稳定

  液化天然气气源供应受供需关系和季节性因素的影响较大,一旦出现供应紧张,LNG价格将会显著上涨,2017年冬季全国LNG平均价格由3000元/吨,上涨到12000元/吨,1标方天然气约8.6元,其远远高于管输天然气的价格,工商业用户用气成本将急剧增加。2017年在北方多个省份“气荒”情况下,东莞市管道天然气供应充足,管道覆盖范围内没有任何用户停气。

  六、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建立管理体系

  根据我市的总体部署,今年将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包括燃气行业的行政审批改革,商事登记后续监管改革等。大力压减审批事项,缩短部门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燃气类)核准、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审批事项的时限,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工作和目录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和优化审批前置条件,防止和杜绝变相审批。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探索实行各类报建及验收事项综合审查,建立“指导、服务、监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二)齐抓共管,使天然气事业更上一个台阶

  在部门监管方面,一是开发商事登记改革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二是建立后续监管考核督查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各自职责;三是构建市、镇、村三级综合监管网络;

  在社会监督方面,一是建设12345举报投诉受理平台,畅通全社会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渠道;二是建立部门审批效率、监管效果的群众评议机制;三是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发挥行业规范、自律等作用,强化后续市场监管效能。

 


办理单位 市城管局,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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