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
市林业局:
根据《关于引资增设大岭山森林公园配套观光车及缆车的建议》(第5689号预提交),经我镇研究,我镇对提案建议无不同意见,将全力配合市农业局的相关工作。
林业局:
对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0290号建议的答复
夏显辉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东莞森林公园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关于引资增设大岭山森林公园配套观光车及缆车的建议》(提案第20180290号)收悉,我局非常重视,于5月3日邀请了相关代表召开森林公园建设观光缆车专题座谈会,并组织开展了实地调研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增设观光车服务可以缓解公园交通拥堵问题
大岭山森林公园横跨四镇一场,有林场、虎门、厚街、大岭山、长安5个主要出入口,距离石洞主景区最少路程也超过4公里,从缓解景区停车位不足、交通拥堵和便利市民、倡导绿色出行等角度考虑,发展观光车接送服务是一项有利举措。目前,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已建立了大岭山至石洞、虎门至石洞2条观光车接送线路,统一单程票价为5元,全部由市财政资金投资运营。我局认为从景区的长远发展和市民的出行需求考虑,确有需要大力增设观光车服务,下一阶段我局将与大岭山森林公园共同研究,通过森林公园品质提升项目逐步完善观光车接送站点,向市政府申请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或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加强观光车接送服务。
二、开展大岭山森林公园建设缆车的可行性研究
根据您提出的建设茶山顶的缆车索道建议,我局认为提案是便民利民的建议,有关森林公园应予以重视,应认真开展探索研究工作,攻坚克难,为今后推进项目规划建设创造有利条件。目前,在大岭山森林公园茶山顶(石洞景区)建设观光缆车主要存在以下条件限制:一、大岭山森林公园茶山顶(石洞景区)基本都是位于马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景区紧邻怀德水库饮用水源,建议提出的大岭山森林公园观光缆车项目选址必然要穿越马山自然保护区,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在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湿地公园、重点湿地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特殊保护区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不得从事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格控制人为因素破坏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二、项目用地条件限制,大岭山森林公园城规基本属于禁建区和限建区范围,土规基本属于农用地,需要协调规划、国土部门共同调研,向市政府申请释放用地指标。
鉴于上述条件限制,我局认为可以先组织大岭山森林公园开展观光缆车规划建设可行性研究工作,在满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项目选址和用地问题,利用将来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规划调整时机为项目预留通道。
以上是我局的回复意见,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