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80083)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议
  调研情况表明,在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部门多,工作割裂,形成造价信息孤岛;
  2、重视结算审计,但估算、概算及后评估监管深度不足,对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处理不及时,影响结算进程;
  3、工程造价文件审查以程序合法性为主,项目价值优化考量不足;
  4、投资数据处理深度不够,形成僵尸数据无法支撑决策;
  5、成果文件主要为传统电子文档,信息化程度低。
  解决上述问题,就应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的精神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进行管理。
  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是指在建设项目决策、设计、采购、施工、竣工以及后评估各个阶段,以项目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为基础,各建设项目投资监管部门(发改、财政、住建、审计、纪检监察等)以项目提质增效为目的,而进行数据共享和工作协同的机制;是确保工程项目投资处于受控状态的利器。2017年5月住建部拉开了全国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序幕。我市宜在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试点工作的同时,把握住关键抓手“投资监管”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提质增效的深化改革。
  
  
建    议:
  为此,建议如下:
  1、成立全过程投资监管工作协调组
  全过程投资监管涉及跨部门联动协作,宜建立市工作协调组,发改、财政、住建、审计、纪检监察等各部门主管投资监管的领导作为协调组组员。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例会制度,负责项目全过程投资监控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跟踪督导。引入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协调工作组,进行跟踪调研、评估及总结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协调工作组各部门在现有职能基础上提出承上启下的工作路径及内容。明确全过程投资监管工作中,发改、财政、住建局、审计、建设各参与方的工作制度、内容、流程及职责,推动全过程投资监管试点工作顺利落地。
  3、整合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平台
  梳理各部门现有数据及系统,由协调组牵头,联合发改、财政、审计、各建设参与方,制定试点项目投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和信息采集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信息系统,保证信息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连续性、统一性及可追溯性;建设试点项目全过程投资监管系统以及全过程投资监管发布平台,及时公布监管情况,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上应用
  协调组牵头,联合发改、财政、审计、建设各参与方及高校成立项目实施评价组,针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试点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不断进行总结,确保试点项目顺利进行。
  5、总结经验,完善推广
  协调组牵头,联合发改、财政、审计、建设各参与方及高校对本地区试点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梳理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研究现行相关制度的适用性和改进意见,为全面推广全过程投资监管提供相关政策建议。
提案者 陈清才,韩金田,郑金伙,何玉成,陈雪昕,黎磊落
部门答复

  市财政局的答复:

      关于东莞市第十六届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0083号的会办意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第十六届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议》(第20180083号)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目前,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各环节情况如下:

  1、估算:由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编制,费用不另计,包含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中;由建设单位初审,再由市财审办审核。

  2、概算:由设计单位编制,费用不另计,包含在设计费中;由建设单位初审,再由市财审办审核。

  3、预算或最高报价值: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费用单独计算;由建设单位初审,再由市财审办审核。

  4、变更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由建设单位审核,超过一定限额再由市财审办审核。

  5、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由建设单位初审,再由市财审办审核。

  6、竣工财务决算:由建设单位编制,市财审办审核。

  可以看出,目前部分环节的造价咨询已包含在了其他前期服务内容中,建设单位也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各环节的审核。若在市财政投资项目中推行全过程咨询,将增加部分环节的造价咨询费用,同时减少了建设单位编制、审核责任,将减少建设单位的人员配备。因此,贵局作为工程造价主管部门,我局建议由贵局牵头相关部门评估论证是否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经论证评估后,若认为需推行的,建议先行进行试点,我局将配合贵局做好相关工作。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8日

 

      市住建局的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8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清才、韩金田、郑金伙、何玉成、陈雪昕、黎磊落委员:
  《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议》(第20180083号提案)收悉。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利于深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推进工程咨询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与东莞市提升城市品质的发展目标相吻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发文联系市发改局、财政局和审计局,并指派东莞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开展具体研究及办理工作。
  接到任务后,造价站立即邀请提案提出委员、工程咨询行业代表和高校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人员进行了座谈,进一步明确提案办理要求。走访佛山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和东莞市TOD轨道办,开展了两场大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宣贯学习会。随后会同东莞市相关部门研究办理方案。
  一、会办情况
  各部门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进行了研究并回复。
  市发改局回复,提案符合(国办发〔2017〕19 号)的精神,建议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等工作。
  市财政局回复,住建局作为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建议由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评估论证是否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经论证评估后,若认为需推行,建议先进行试点,财政局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市审计局回复,不宜参与全过程投资咨询等具体管理工作,不适宜作为工作协调组成员。
  二、宣传推广
  2018年3月26日下午我局召开“东莞市推进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工作宣贯会”。宣贯会邀请天津理工学院博士生导师、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所长尹贻林教授到会作专题报告,以“紧紧抓住工程咨询领域的重大发展机遇”为主题,报告首先剖析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应对策略,之后深入解析了四个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热点问题: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咨询型代建、总咨询师与各参与方关系解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内容概览和计费模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卿文峰副处长出席宣贯会,卿文峰副处长认为,东莞市住建局在这个时候举办“推进全过程咨询宣贯会”非常及时,找准了住建行业发展瓶颈和难题,把握住了发展契机。宣贯会还邀请了广东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卢立明副站长以及东莞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行业协会以及市工程咨询企业等相关单位约400余人参加,参会人员反映热烈,效果良好。
  2018年5 月 15 日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实务学习,特邀东莞台商大厦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工程总咨询师)石涛开设“以台商大厦为例的全过程投资管理经验讲座”。分享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经验,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承包商、设计、采购,以及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行业协会以及市工程咨询企业等相关单位约400余人参加,广东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佛山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及佛山市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均派主要领导及企业代表出席。会场学习气氛热烈,座无虚席。
  三、学习调研
  (一)佛山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作经验
  2018年4月25日,造价站会同市造价协会以及东莞理工学院研究人员,到佛山造价站调研,通过调研了解,佛山在2015年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64号)要求:投资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立项或工程开工前委托一家有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实施全过程咨询和控制,保障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造价控制效果。这一规定,使投资控制作为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抓手,为佛山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省批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和企业有多家。并且,佛山市省试点的基础上近期再推出一批市级的试点项目,进一步加强和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佛山的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
  (二)东莞市TOD轨道办的调研情况
  2018年4月28日造价站会同东莞理工学院研究人员到TOD轨道办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了解,东莞市地铁2号线建设周期约6年,在2016年建成通车。由于涉及部门众多、工程体量大及地质条件复杂,东莞市TOD轨道办在2号线建设过程中,解决了大量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问题。地铁工程链上也存在建设碎片化问题,具体表现在:咨询公司接触不到前期,无法结合后期运维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控制;设计院对施工阶段需求不熟悉,做不好控制价的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施工指导不足;轨道工程造价人员流动性大,缺乏轨道设计和施工相关知识;咨询公司熟悉结算规范,但对实际施工和市场价格把控不足;施工单位熟悉工序但不熟悉政府结算规范,导致结算难等。东莞市TOD轨道办认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是项目顺利推进,提升项目价值的有效管理方式。地铁1号线的建设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如果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管理模式,将有利于打通工程链条上各个信息孤岛。但是由于轨道交通太复杂,站点线路、拆迁及不同部门工作交叉之间的协调工作量非常大,不适宜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试点。
  四、政策配套
  (一)全过程管理理念即将在东莞代建制项目实施
  《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意见稿)正在进行第四次意见征求工作,即将出台。意见稿中第二条规定:代建项目一般实行全过程代建。代建单位工作范围包括项目投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进度,竣(交)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直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制度。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或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代建制是承包型代建,交付建筑物;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咨询型代建,交付专业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代建制对后期运维对项目前期策划的影响方面的考量有待加强。我局提出代建项目应实行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意见,已基本被采纳。代建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同为国家大力推行的工程管理模式改革,各有侧重点。在监管部门和工程行业内,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管理逐渐形成共识。
  (二)加快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规范性文件出台。住建部正在进行《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征求工作。依据住建部指导,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进行深调研,联合市发改、财政、交通局、水务局、城建局、各镇街及园区等相关部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同时,引入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调研工作。
  五、工作建议
  (一)以项目投资管控为抓手推进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具有相同的管理跨度。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各阶段工作中,造价管理均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项目管理工作的核心。我市在开展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基础较好,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在全过程造价管理上的人才配备或管理经验都比较充足。佛山市以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为基础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经验值得借鉴。
  另外,推行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是我局今年的一项主要工作之一,目前,该工作试点的各项准备基本就绪,下半年即可在选好的项目上开展试点。通过试点,一方面加快推进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工作进度,另一方面,也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作有益的探索。
  (二)整合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平台
  目前全市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管平台多而分散,要求五花八门,各建设参与方信息录入工作量大,而且项目信息统一性差。后期需要对全市所有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相关的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及数据库进行摸底调查,进行功能及建设运行情况整理、分析和归类。对工程建设上级主管部门各监测系统的数据录入要求进行整理分类。到各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建设参与方进行调查如何使政府监测系统与企业系统良好对接。为实现一个项目一套数据,整合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平台做准备。整合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平台,在试点项目中试运行,进一步优化功能。
  (三)加快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推进
  工作规范先行,在试点工作中逐步完善规范,为推广工作做充足准备。《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市财政投资项目将会采用代建制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我局将把握机会,在第一批实施的项目中进行试点。针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试点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不断进行总结,确保试点项目顺利进行。
  以此同时,对于社会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制定相应的措施,支持鼓励建设单位考虑长远、顾及长久,工程项目按国际惯例实施工程质量保证期制度,实施优质优价来降低建筑使用和维护费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
  六、办理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市政协委员“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议”的提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东莞目前财政项目投资进行管理的要求。从目前调研和了解的情况来看,在我市实施和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基本具备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进行深调研、真落实,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规范、试点、建设信息化和宣传学习工作,不断进行总结,稳步推进,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顺利实施。
  感谢你们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审计局的答复:

根据《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的要求,我局不宜参与全过程投资咨询等具体管理工作,不适宜作为全过程投资监管工作协调组成员,建议我局不作为提案承办单位。

 

      市发改局的答复:

  东发改投资函〔2018〕45号

  关于对第20180083号政协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住建局:

  政协第20180083号提案《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的精神,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建议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等工作。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6日


办理单位 住建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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