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分析
据统计数字显示,东莞全市目前有250多所民办中小学,在校生高达53.8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六成左右,专任教师达21000多人。东莞的民办教育,作为东莞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全市绝大多数新莞人子女受教育的重任,民办教育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
但是,在这些民办学校中,除了少数30多所收费昂贵、条件优越的高规格民办学校的教师可以享受和公办学校教师一样或更高的待遇之外,近九成的民办学校都是以招收流动人口子女为主要生源的学校。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办学设备相对简单,条件比较简陋,收费也比较低廉。据调查了解,学校受办学成本所限,这些学校教师的月收入大多在1300至2800元之间,年薪也大多在2~3万元左右,与公办学校以及少数收费高端民办学校相比差距很大,甚至工资水平不如一些工厂的普工。按照东莞当地高昂的物价消费水平,如此低廉的工资待遇,别说买房子,就连维持基本生活状态,都捉襟见肘,其生存状态可想而知。
所以民办学校难以招聘到高素质的老师,就算招来素质较高的教师,也因收入低而产生心理落差,情绪不稳定,工作不安心,因此,收费低端的民办学校教师流失率相当高。
二、存在的问题
民办学校教师收入低,导致民办教师队伍不稳定,而教师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到这些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这个弊端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热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东莞教育的公平、均衡地发展,已成为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发展的瓶颈。
因此,要提高这类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首先是要稳定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而稳定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首当其冲是要提高这类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要提高其待遇,对于绝大多数收费低端民办学校而言,仅仅靠办学经营方,能力有限,难以为继。
三、建议办法
针对民办中小学教育存在的这种困境,我们建议:
市财政设立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专项资金
为鼓励民办中小学教师在同一所学校长期安心任教乐教,稳定教师队伍,提高其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7号)第十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民办学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的规定,同时借鉴深圳市做法,建议市财政设立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专项资金,制定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对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长期在我市民办中小学从教的教师,按从教年限的长短发给不同等次的从教津贴。
办 法:
我们认为,设立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专项资金的做法是一种体制创新的探索,在“惠学生、惠教师、惠学校”三个层面是一种突破和创新,是普惠政策,有如下几方面的积极意义和作用。
1、帮扶民办教育,就是在帮助政府。
按照国家政策,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是:“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但由于我市人口结构复杂,新莞人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数量庞大,仅靠政府无法承受,吸收民间资金而建设起来的民办中小学,不仅有效地解决我市大量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读书问题,也切实减轻了我市、镇两级财政负担。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学年度,民办中小学至少为我市财政节省了56.3亿元的费用,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2、稳定教师队伍的需要。
由于我市民办学校教师收入长期低下,随着深圳、中山等周边城市对民办中小学教师实施财政津贴或民办教育年金制度等举错的实施,对我市民办教育是个较大的冲击,我市民办中小学优秀教师流失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每学期民办中小学教师的流失率平均为20%左右,个别民办学校甚至高达40%。由于民办中小学主要靠收费来维持运作,随着物价上涨,民办中小学的运营成本也逐年加重,仅靠经营者想办法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力量是有限的,政府应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帮扶。
3、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减轻新莞人子女强烈要求入读公办学校压力
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目前,我市的低收费民办中小学教师流失严重,导致学校师资力量薄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与公办学校相比差距较大。近年来,尽管我市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等措施,来缓解新莞人子女强烈要求入读公办学校的压力。但毕竟杯水车薪,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存在的较大差异,新莞人对政府安排其子女入读民办中小学做法也有较大抵触情绪。为减轻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压力,政府理应出台该措施来帮助稳定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由此看来,设立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专项资金的做法,既鼓励优秀教师在民办中小学长期从教,稳定教师队伍,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缓解公办学位紧缺矛盾,又能切实落实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投入,对增强扶持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促进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协调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满足市民对优质教育的选择需求,都能发挥积极助推的作用。
特别说明:此提案建议由市财政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