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78号提案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送来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78号提案收悉。黄景鹏委员提出为了提供更多公办学位,需增加公办学校教师编制和全额购买民办学位的建议,根据我局职能,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不足、结构失衡和品牌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问题,市教育局起草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东莞市镇街(园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并按程序征求意见。因此,《实施意见》和《指导意见》提出的相关措施能解决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78号提案提出的要求。我局建议尽快将《实施意见》和《指导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努力解决目前我市面临的公办中小学学位紧张的问题。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0日
市教育局的答复: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078号提案的答复
黄景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配置教师编制并为积分入户、人才入户的插班学生购买民办学位的提案(第2018007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重视,您提案中反映的入户和学位资源问题确实是我市教育现阶段的一个比较突出的现实矛盾,现结合您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结合实际,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入户政策放宽、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从2016年起我市的适龄学生人数大幅增加,尤其在我市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政策后,义务教育阶段户籍学生人数增速迅猛,与我市现有的公办教育资源矛盾凸显,确实存在提案中反映的“公办学位供求失衡”以及“入户户籍生插班难安排”的现实困难。为了进一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不足的问题,我局已及时向市政府反映户籍学生迅猛增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位供给、教师编制、建设用地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大力争取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支持;同时,我局也将“大力扩充公共优质教育资源”纳入2018年的教育重点工作,着力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扩充教育资源政策制度。推动出台《关于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东莞市镇街(园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镇街(园区)结合辖区内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的趋势,编制公办学校建设规划,合理规划中小学学校布局,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的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二是加大编制统筹力度,稳妥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在国家仍然执行“机构、编制两不增”的情况下,在市编办和教育局的共同努力下,已争取到新增部分事业编制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正在根据办学规模、教师队伍结构、高考改革等制定编制统筹分配方案,尽最大努力科学合理配备教师队伍编制。2018年初,我局出台了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配备和管理指引,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配备,明确了编制外教师管理。在目前还不能按编制标准完全配备教师编制的前提下,我们积极开展探索推广新型办学模式下的教师聘用经验,保障自主聘用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规范教师招聘程序,确保教师队伍素质。并针对二孩政策等带来的教师补缺问题,加强补充教师的人才储备和经费保障。
三是积极探索多元安排户籍学生转学插班问题。今年3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东莞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户籍生的转学插班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各镇(街道、园区)应充分扩充和挖掘公办教育资源,解决户籍生转学问题。如申请转学的户籍学生人数多,公办学位不足,当地镇(街道、园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学位补贴方式或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学位等方式解决户籍生接受免费义务教育问题。严禁以学生成绩作为户籍生转学依据。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镇(街道、园区)教育部门自行制定”。
根据提案中提出“全额购买民办学位,按照小学一档3500元,二档5000元的标准给予安排不到公办学校就读的户籍学生学位补贴,由户籍学生自行负担民办学校差额学费部分”的建议,我们认为,“小学一档3500元,二档5000元”是目前我市给予通过积分制入学但安排不到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学位补贴标准,但户籍学生不同于非户籍学生,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当地政府有义务要保证户籍适龄儿童接受免费义务教育。为此,当地政府可以全额购买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户籍学生入学,但必须保证户籍学生在民办学校不用缴纳学费和杂费,不建议让学生自行承担差额学费;或当地政府也可以采用学位补贴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给学生,由学生自行联系学校,解决户籍学生插班入学问题,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公办学校生均教育成本(小学13925元/生/学年、初中18825元/生/学年)。
人口流动和户籍制度改革是城镇化进程的必然发展趋势。下来,我们会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密切跟进户籍学生的发展趋势,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共同协力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非常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
市编办的答复:
关于对增加教师编问题的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办为市政协提案第20180078号的会办单位。就增加教师编制问题,我办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现阶段难以大量大增教师编制。根据中央“约法三章”精神,各级政府机构编制不得突破2012年底控编基数,控编减编工作纳入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近几年来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受全面放开二胎及义务教育均等化政策的影响,我市公办学校教师编制不足问题逐步显现,但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无法大量增加教师编制。
二、统筹调配全市学校编制资源。针对各镇街教育发展不平衡、教师及编制资源分布不均的情况,我办联合贵局大力推动教师合理轮岗流动,同时实行学校空编全市统筹使用,对教师招聘、调动等环节加强管理,落实属地政府控编责任,有效挖掘教师编制资源,先后对东城、沙田、桥头、石碣、虎门、厚街、横沥、万江及部分市属学校进行了编制调整;2017年撤销东莞市家具学校及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大朗校区,将编制调剂到大朗、大岭山中小学及部分市属学校。通过盘活编制资源,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地区性超编问题。
三、调剂增加教师编制。探索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对于编制缺口较大的新学校,调剂补充一定编制,满足基本办学需要。2017年全市共调剂增加教师编制34名。
四、鼓励创新办学模式。探索公办学校运行新机制,如东城虎英小学、虎门镇万科梅沙实验小学等,着力破解编制需求难题,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解决基础教育发展需要。